近年来,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工资被拖欠,工伤事故多,超时加班,子女就学难……然而,在国家重点工程青藏铁路建设工地,一度被视为“二等公民”的农民工,在这里却真正感受到了平等与尊重。青藏铁路建设民工管理的成功经验,启示我们:保护农民工权益,既体现了社会文明和进步,也保护了生产力。
孙海鹏来自山西,谈起自己过去的打工经历,不禁感慨万千。孙海鹏说,他做过建筑工,当过搬运工,活又脏又累,但收入却很少,为了能给家里多寄点钱,生病了都不敢去医院。舍不得租房子,晚上就躺在城市天桥下或马路旁,如果遇到警察驱赶,就只得跑到十几里外的郊区露天住宿。孙海鹏说:“我觉得我们农民工的处境真艰难。”
2003年初,经同乡介绍,孙海鹏来到了青藏线施工工地。中铁十六局为每人配备了一张床和一套崭新的被褥,七八个民工住一个帐篷,既宽敞又干净,每天都生着火炉,十分暖和。他们的工作服也都是免费发放的,吃饭顿顿都有肉和蔬菜。高原上高寒缺氧,工地医院的医护人员每晚都来查铺,问寒问暖,免费提供保健药品和氧气。
特别让孙海鹏感动的一件事是:2003年9月21日下午,他正在工地上干活,突然有人把他叫到工地旁,这时他看到局指挥部指挥长程红彬手中捧着一块生日蛋糕,身后还有一群领导,程红彬笑着对孙海鹏说:“老孙啊,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们为你简单地祝个寿,祝你生日快乐!”说着,大家取出一块塑料布铺在草地上,让孙海鹏坐下,然后把他围在中间,拍着手唱起了生日快乐歌。孙海鹏说:“我当时就流泪了,说实话,我一个农民从没有想到过‘过生日’,长这么大也没有吃过生日蛋糕。我对自己的生日早都忘了,而指挥部领导居然能记得,实在让我感动。”原来,局指挥部将每个职工和民工的生日都记录下来,到时领导们都要带着生日蛋糕前来祝贺。
孙海鹏说:“在青藏线,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平等和尊重。我想,如果每一个用人单位都能像这里一样对待农民工,那该多好啊。建设单位这样善待我们,我想只有拼命工作才能报答他们!”一次,刚浇铸完一座桥墩,这时暴风雪突然降临,为了防止低温将桥墩冻裂,大家冒着暴风雪将桥墩蒙上“防冻外衣”。由于受寒和劳累,孙海鹏昏迷过去了,醒来时看到项目部刘经理正焦虑地守在他的病床旁。他抓住刘经理的手,激动地说:“在青藏线打工,累死了我都心甘情愿!”
“在青藏线,我们和用人单位职工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医疗、同奖惩,中铁十七局为我们统一配备了电热毯和被褥,免费供应可口饭菜和保健药品,在这里比在家乡生活得还要好。”来自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河滩乡的农民马东红乐呵呵地说。
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指挥长卢春房说,青藏铁路开工建设以来,始终把民工作为建设者的一部分,纳入职工队伍管理并一视同仁。民工的居住、生活和医疗等问题都有严格规定,如民工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日伙食补贴不低于10元,要进行工前、工中和工后体检,免费发放高原保健药品,每天劳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等。
民工的经济权益在这里受到了充分的保障。在青藏铁路建设工程中,没有发生过一起拖欠民工工资的事情。青藏铁路各参建单位采取用人单位代发工资、办理民工工资银行发放卡、劳务承包责任人缴纳工资保证金、发放当月工资前检查上月工资表等多种措施,有效防止了工头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携款逃跑等侵害民工利益的事件,有效地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青藏铁路建设中,有关单位充分尊重和保护民工合法权益,极大地调动起了广大民工的工作热情,确保了建设工程的节节胜利。这充分说明,人是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保护民工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建设力量,保护生产力。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新生力量。绝大多数农民工承担了城市里最苦、最累、最脏的工作,没有他们,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势必受到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民工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打破身份界限,给予平等待遇,建立有效的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对农民工要多一份感情,多一点关心,多一些理解,使他们能以饱满的热情和充足的干劲投入到各项建设事业中去。
最近几年,人们一直在讨论长三角和珠三角的比较优势问题,但讨论的重点大多集中在企业的身上,很少注意到政府的竞争力问题。在当今社会,政府的管理是一个地方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公共事物领域,如果没有政府的有力管理,经济的发展肯定会受到影响。《新京报》认为,由于我们的GDP计算不包括政府的管制内容,也不统计外来人口为当地增加财富的数量,因此导致了一些地区长期实行低成本扩张的战略。所以,在“民工荒”的背后,需要检讨的不仅是当地企业,还有当地的政府管理模式,以及传统的发展观。
首先,政府必须给进城务工农民以市民待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因为历史和现行的城乡二元结构等体制问题,进城务工农民与所在城市市民在福利待遇上存在重大差距,甚至连子女上学也要缴纳赞助费。实际上,这些福利都是农民工应得的,农民工为企业创造了利润,企业为城市纳税——城市财政中也有农民工的贡献,市民从财政支出中享有的福利也应该平等地分配给农民工。中南财经大学乔新生教授指出:“如果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只看到自然属性的一面,把人简单地当作工具使用,而没有看到人的社会属性,没有为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那么,在一个表面繁荣的城市里,有可能蕴藏着深刻的社会危机。”事实上,许多城市缺乏对农民工的起码尊重,当地政府以“发展经济”的名义对当地企业压榨农民工的现象熟视无睹。这种行为已经损害了整个地方的形象。当地政府如果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审视、修改一些政策,并且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统筹兼顾农民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扭转目前的缺工局面进而吸引更多农民工到当地务工是完全可能的。
其次,要督促企业不断提高农民工的待遇,尊重农民工的价值,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和福利。最低工资是基本生活保障,大多数企业包括某些知名企业都以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员工的工资,很多企业每年盈利数千万元,而辛勤劳动的员工连生活都难以维持。农民工苦于生活无出路,加上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少,法律观念淡薄,就是明知道发生了侵权行为,也只好忍气吞声,最多是走为上策,只有极少数农民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找到劳动仲裁部门解决。此时,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应该旗帜鲜明地为农民工说话,为农民工撑腰,为农民工维护权益。
第三,政府有责任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或廉价的培训。尽管中国的劳动力数量庞大,但似乎仍无法提供产业结构转型所需的大量人才。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巨大,却长期忽视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不仅职业技术教育明显滞后,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也缺乏足够的重视。即使有限的技能培训也只针对城市劳动人口,而现在中国的产业劳动力已经从城市人群置换为农村人口。这些人大部分刚刚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他们各方面都需要得到职业前的教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已经有必要调动一部分社会资源对劳工进行培训,以提高中国劳动力的素质。
值得欣喜的是,在许多企业提高农民工工资、改善农民工待遇的同时,各级政府与各个职能部门也在推出各项政策与规定,以减少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增加对农民工进城务工权益的保障程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宣布,2005年开春后,从全国范围讲,各地曾经普遍采用的“腾笼换鸟”政策被统一废止,彻底取消了地方政府对企业使用外来农民工的“总量调控政策”及相应的用工行政审批制度。与此同时,国内二万多家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全部对农民工免费开放,机构运作服务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支付有困难的地区,该项开支由中央财政实施“转移支付”。更有意义的是,进城务工农民工社会保障要在各地统一破题,2005年先从农民工“工伤保险”起步,所缴纳保费主要由用工企业或雇主支付。这后两条实招,前一条若得到切实执行,将明显减少进城农民工遭受“黑中介”盘剥或欺诈的局面;后一条则更具多重意义,首先将逐步解决农民工与城市本地就业劳动力“同工不同保”的老大难问题,并为最终解决农民工普遍的社会保障待遇问题清除思想观念障碍、积累经验并开辟“通道”。
“农民工真不容易!”2005年3月7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参加湖南代表团的审议时大发感慨。他说,矿井中下矿的80%是农民工。18岁的小姑娘眼睛最好的时候到工厂干,干了几年眼睛就不行了。“怎么承认他们,怎么给予他们合理的报酬?我们得带着感情看他们,善待他们。”
必须承认,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农民工”已经不再是最初简单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自发性和无序性经济行为,而是变成了影响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民工荒”的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当代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关键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各级政府的重视,需要修改有关经济制度,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全面反思二十多年来对待农民工的理念和心态。只有用平等、民主和人权的眼光看待农民工,让每一个农民工和我们一样,平等、自由地生活在同一片阳光和蓝天之下,问题才有可能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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