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新学期伊始,武汉市政府宣布: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敞开313所公办学校、119所审批后的简易学校,并一律免收借读费。此举意味着农民工子女将与城里孩子一起,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孝昌县花园镇农民余国信和妻子几年前来了武汉,做临时搬运工,月收入500元,这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其小孩余晴文原先在老家读书,一直渴望能来武汉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如今,小晴文终于圆了梦,踏进武汉市汉阳区德才中学的大门。
来自山东省沂水县在青岛市务工的茅海萍也格外高兴,因为自己的两个孩子和在青岛市借读的4506名外地初中生一样,开始享受“市民待遇”,不仅不用再交借读费,而且中考录取条件也和城里孩子一样一视同仁。
2003年4月,在无锡召开的国务院妇儿工委、联合国儿基会“保护流动儿童权益”项目实施情况座谈会上,一个名叫李荣的农民工孩子在会上呼吁:“请取消对外来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的规定,我们应该和城里的孩子一样接受教育。”当着联合国儿基会“保护流动儿童权益”项目官员小野正搏的面,李荣大胆表述了自己的观点:“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可为什么我们会和城里的孩子有那么多不一样?难道就因为我们是农民工的孩子。可是我们的父母也在为这个城市做贡献,他们比城里人过得更加辛苦,我们却因为是他们的孩子要遭受歧视。我不明白,我们上学为什么要比城里的孩子多交那么多钱?”李荣的一番话让在场所有的人陷入了沉思,随后被深深打动的小野正搏第一个鼓起了掌。
现在,李荣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千千万万像李荣一样曾经在城市求学无门的农民工子女,开始享受与城市孩子一视同仁的政策,他们在城市里求学的道路越来越顺畅。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经引起了各个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他们正在完善政策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投入,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教学资源,或兴办专门招收外来人员子女的公办学校,或将外来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减免学费,使许多地方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天津市从2002年以来,小学和初中招生文件中都明确,公办学校要按照属地原则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读。市教委要求各区县为农民工子女建立临时学籍,并纳入全市学籍统一管理。对农民工子女与本市居民子女在评奖、评优、入队、入团、毕业、升学等方面同等对待。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在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读,其缴纳费用与本地学生相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通过建立扶助基金和减免各项费用等措施,保证学生就读。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在办学经费、教师编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目前,农民工子女来津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74157人,入学率达95%。
北京市自2004年9月新学年开始,全市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小学和初中,对符合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条件的借读生免收借读费,各区县政府负责保证公办中小学办学所需正常经费,区县财政要按学校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和定额标准划拨生均经费。北京市财政拨出专款6800万元,支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财政相对困难的区(县)的工作。据统计,目前已有28.8万适龄农民工子女在北京市中小学就读,其中近20万人就读在北京市公立中小学,占70%。
上海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原则,积极发挥各区县政府的作用,规范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行为,扩大公办学校借读规模,妥善安排、依法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目前,全市外来人口子女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人数约为三十七万多人,约占全市义务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3,并呈递增趋势。
河南省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到公办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费,允许公办中小学举办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分校。
当然,我们寄希望于一两天之内,靠一两项政策就彻底解决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但各级政府在观念上的转变与在政策上的探索,却是极富现实意义的。这意味着我们的各级政府、各个相关部门,开始从内心接纳农民工,开始从思想深处意识到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重要性。而这正是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希望所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正成千上万地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的客观需要。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儿童少年一样,都应得到同等的尊重,应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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