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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楼保姆惨剧折射社保空白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坠楼的周岱兰当即不省人事,被雇主送到普陀区一家医院急救。因“工”受伤,却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周岱兰的悲惨遭遇,折射出进城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空白。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 有36.4%的农民工生过病,甚至多次生病。这显然违背了市场分配的基本原理,必然引起农民工的心理不平衡。

2003年12月24日,西方的平安夜,却是安徽保姆周岱兰一个冗长噩梦的开始。

41岁的周岱兰是安徽省庐江县杨柳乡西城村农民,家境贫困,十年前丈夫因病去世。正在上大学的大儿子患过急性心肌炎,至今还拖欠着医药费,小儿子靠打零工糊口。2002年6月,经保姆中介所介绍,周岱兰来到上海普陀区一户姓丁的人家做保姆。2003年12月24日7点多钟,周岱兰收拾好了客厅,然后把水壶放在炉灶上烧水。由于客厅的玻璃窗好久没擦了,周岱兰便爬上窗台去擦玻璃。当时,她一只脚踩在外窗台上,一只脚踩在室内的凳子上,左手拿着抹布擦外面的玻璃,右手拉着窗棂。正擦着,突然炉子上的水开了,周岱兰心里一慌,脚下一滑,竟从四楼摔了下去。坠楼的周岱兰当即不省人事,被雇主送到普陀区一家医院急救。医院当即开通“绿色通道”,为周岱兰进行了脾脏切除和肝脏修补手术,让她度过了生命危险,但需再做手术方可摆脱终生瘫痪的危险。周岱兰继续治疗的费用由谁负担?她的亲属、雇主和医院三方全都陷入困境。在抢救过程中,雇主一家始终守在医院,近60岁的女雇主流着泪给医生跪下,请他们一定将周岱兰抢救过来,并且在第一时间先垫付了6000元手术费。在此后的一个星期里,雇主共支付了约2万元医疗费用。即使如此,周岱兰的手术费还欠2万元。接下来的腰椎手术,估计要花费4万元,雇主家表示已无能为力。然而,周岱兰家非常贫困,她的亲属要求雇主承担所有费用,甚至说“如果不出钱就把周岱兰送到你家里去”。这件事给雇主一家带来了沉重的精神压力,丁家老夫妇整夜失眠。争执不下,双方都通过律师来处理此事。丁家聘请的律师李志广认为,周岱兰是受害者,雇主也是受害者,雇主在前期抢救中,垫付了大量医药费,但这只是尽道义上的责任,从法律层面上来说,雇主并没有责任为伤者支付所有费用。周岱兰能否向劳动中介机构索赔?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高树升表示,周岱兰只是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就业的,而不是中介公司委派去工作的,她和中介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因“工”受伤,却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周岱兰的悲惨遭遇,折射出进城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空白。

市场经济改革以来,大量的农民工参与所在城市的经济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增长,繁荣中国经济,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由于受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体制影响,农民工虽然在城里生活,在城里工作,却长期被排斥在城市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社会保障程度相当低。有学者研究发现,只有很小部分农民工有一至两项非均衡的、水平极低的社会保障,而且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其中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率都在10%以下,其余75.2%的人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障。

2005年5月8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在“保障外地进京施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会议”上透露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15家外地建筑施工企业,7.1万名进京务工人员,就参加工伤医疗保险进行摸底调查,结果显示,在京外地建筑施工企业为外地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只占总人数的1.6%。而根据北京市对工伤认定的统计数据,1998年以来,进京务工人员因工负伤和死亡人数有九千六百多人,占全市工伤总人数的20%多。这显示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极不乐观。

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现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社会保障最核心的失业保险方面看,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失业补助,但农民工却没有,在失业期间,他们多数是靠自己过去的积蓄生活,靠向亲友、老乡借钱生活,也有一小部分人不得不离开城市回家去。据学者调查,前者占77.2%,后者仅占14.6%,并且无一例得到劳动单位或地方组织的帮助。

其次,从医疗保险方面看。农民工生病在所难免。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 有36.4%的农民工生过病,甚至多次生病。他们生病后有59.3%的人没有花钱看病,而是硬挺过来的。当然另有40.7%的人不得不花钱看病,但看病支出绝大部分是自费,用人单位为他们支付的不足实际看病费的1/12。

再次,从住房上看,农民工无缘享受福利分房,也没有资格在政府提供补贴的情况下购买经济适用房。他们解决住房的途径是:租房,借住用人单位的住房,利用废旧材料搭建简易住所等。

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这种滞后现状使社会主义的公平机制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这不只是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影响了农民工的生存与发展,也给我们整个社会埋下了一系列的隐患。首先,农民工绝大部分处于中低层职业,还面临失业风险,所以在陷入生活困境时容易铤而走险,从而积蕴社会不安定因素;其次,目前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已推进到逐步将城市户口各类劳动者涵盖于其中,能否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包括进来,关系到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能否最终形成;再次,农民工在市场初次分配中只能获得较小的份额,在再分配中应得到适当补偿,但城市再分配却基本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尤其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基本上没有被考虑到。这显然违背了市场分配的基本原理,必然引起农民工的心理不平衡。

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国家社会保障主要是保穷人和老人,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障主要是商业保险。而在我国,国家的社会保障主要针对城镇职工,失业、无业人员的保障反而要差一些,尤其是农民以及进城务工者的社会保障从总体上看基本是空白。事实上,进城务工者的风险比纯粹的城市职工和农民大得多,对合理社会保障的需求也最迫切。对此我们切不可忽视,不可大意。正如何平同志指出的,农民工的流动性非常强,而且大部分干的是苦活脏活,劳动关系不是太稳定。在二三十年之内,农民工可能在很多城市干过。如果他在某个城市干的时候,政府、企业都认为他可能干不了一两年,而不考虑保险问题,那么二三十年过后,他们身体有病了,技能也不行了,农村也没有地可种了,这个群体就会成为各级政府的一个巨大包袱,那个时候再来解决,比现在就做制度安排,成本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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