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春节到来之前,广东省颁布了一项让许多农民工感到“意外”的新政策,其核心内容是取消“禁止广东企业节后一月不得招收外地新民工的‘六不准’政策”。
对于城里人来说,大多数人可能不知道有一个什么“六不准”政策,但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却对此刻骨铭心。
1994年,面对一些地区存在着就地安置不力等问题,国务院专门召开了春运期间组织外来工有序流动工作会议,规定春节后一个月内暂停招收外地新民工。1995年底,广东省出台了著名的“六不准”规定,要求各地在节后一个月内必须做到:1.用工单位一律不准新招收外省民工;2.返乡探亲的民工不准携带新民工就业;3.职介机构不准介绍外省民工就业;4.不准举办劳务或人才交流集市;5.外省驻粤劳务机构不准向本地组织劳务输出;6.任何组织、个人和新闻单位一律不准张贴、刊登和发布招聘用外省劳动力的广告或信息。确因生产需要新招外来劳动力,要经劳动部门批准。
就是这个“六不准”,挡住了许多农民工进城的脚步。春节之后,本来就是农闲季节,大多数农民都是选择此时进城打工。然而,由于受这个“六不准”政策的限制,农民们只能窝在家里,不能进城找工作,有的勉强进了城,但所有的工厂大门都向他们关闭,致使他们只能在城市里四处游荡,有的靠捡垃圾度日,有的靠打短工糊口。可是,2005年广东省颁布的新政策,不仅不限制节后民工来粤找工作,而且劳动保障机构还指导和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中介单位向求职者提供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以此促进农民工就业。从禁止进城到帮助就业,鲜明地反映了这10年时间里我们对于农民工的态度变化。
如果说广东的新政策还有一丝为了解决“民工荒”的被动意味,那么另外一些省市则主动地敞开了城市的大门。实施了近10年的针对外来劳动力的就业证卡管理制度,2005年新年伊始,在浙江停止执行。
“这个做法太好了!”来自河南商丘的小张高兴地说。2004年,小张到杭州打工,因为离家匆忙,忘了带流动人口婚姻证明,找工作时屡屡碰壁,后来费了好大劲,不明不白地交了不少钱,才找到一份工作。尽管如此,小张还是常常担心,会不会因为没有“证明”而被清理。但现在,再次到杭州打工的小张,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办了登记求职手续。因为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外来人员到杭州打工,只要凭身份证就可到杭州市劳动力服务中心和人力资源交流中心登记求职,而不必像以前那样,必须带上外出务工证、流动人口婚姻证明等先申领《杭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求职。
1994年,随着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劳动部出台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农村劳动者外出务工之前必须领取外出务工证。1998年国家计生委又发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没有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不予办理务工证。
与许多地方一样,杭州市也曾规定,外来工到杭州务工或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必须先到劳动力输出地的劳动部门申领外出就业卡,再凭就业卡、身份证等到杭州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证,只有凭就业登记证才能到劳动力市场登记求职。
各种各样的证卡成了农民工进城就业的“紧箍咒”。2004年初,杭州市取消了农民工进城必须持有务工证的规定。同年底,杭州市又宣布取消《杭州市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外来务工人员不必申领就业登记证便可以在杭州找工作。
“取消就业登记证后,农民工来杭务工可以说是彻底没了门槛,和杭州当地的务工者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杭州市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说。取消就业登记证的目的,是为了给外来农民工提供一个更加公平、便捷的就业环境,让他们在就业条件、就业机会、就业服务方面和城里人享受相同的待遇。
让农民工和城里人一样,享受相同的市民待遇,这成了当前大多数城市的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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