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评论员 庞铁明
2009年7月22日,安徽霍邱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取消之前通过的给予某民企的6亿元奖励。但公众的莫名惊诧却还要继续下去,因为按照有关方面的结论,这次风波的始终,程序都是正确的。(2009年7月26日《现代快报》)
取消决议据称获得全票通过,这很耐人寻味。而更耐人寻味的是,之前奖励民企的决议据称也是全票通过的。在短短12天里,就一件事做出的两个决议结果居然截然相反,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过于夸张地反复无常了。
在接受采访时,霍邱官员反复强调,这个(奖励6亿元)决定是合乎法律规范的,因为经过了人大审批的程序。事发后,安徽省人大联合六安市人大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赴霍邱调查,结论也是“程序合法”。
霍邱县政府的新闻稿件里,将这一事件定性为“对业主单位奖励6亿元的错误决策”。前后说法结合到一起,可以轻易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正确的程序却制造了错误的结果。
在结果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情况下,不对程序反复审视和思考,而一味强调程序没有问题,本身就是程序出现问题的证明。换个角度说,即便程序是正确的,也决不能成为错误身前的挡箭牌。
真正正确的程序会制造错误的结果吗?当然不会。事实上,已经有与会的县人大常委表示:这是县里的决策,我作为一个普通代表,对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搞不清楚;对这个企业了解不够,而开会前,我们又不知道会议的内容,没有办法做调研,会场上自然说不出有针对性的不同意见。
霍邱县人大常委会共有31名常委,其中公职人员、曾任公职人员占绝大多数,只有少量的企业界、教育卫生界代表。这样的人员构成几乎可以保证主要领导的意图轻松实现,何况会议并没有采取不记名投票,也没有在会前说明会议内容,这已经令所谓的程序破绽百出。
全县年收入7亿元,却奖励6亿元给一家民企。在霍邱县,这样的决议绝对堪称重大,仅在一次会议上就做出了决定,而没有多次的反复的论证和讨论,更没有来自不同方面声音的碰撞,这说明这个程序只是表面化的程序,是容易令长官意志畅通无阻的程序,而非能够让各方面声音畅通表达的程序。
6亿元已经节省下来了,但对于完善的程序的建设,从霍邱官员的言论来看,却缺乏基本的认识,当然也就谈不到开始。以目前霍邱的“正确程序”分析,制定重大公共决策时出现随意性,几乎依旧是不可避免的。霍邱县的公信力已经出现伤口,现在需要的是治疗,再不该用所谓的“程序正确”来寻求卸责。
(原载于《华商晨报》200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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