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刘兴伟
沈阳12条主要交通道路对电动自行车关上了大门。近日,沈阳市公安局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沈阳市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将于2009年8月1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北陵大街、北京街、青年大街等12条街路通行。
电动自行车的日益增多,给非机动车的综合管理带来了诸多难题。《通告》解读中诸如“凡是在禁行街路出现电动自行车都是绝对禁止的”,这种似乎有些苛刻的执法标准,不难看出政府对于非机动车管理“毕其功于一役”的决心。
我们有理由对这种决心报以最大的善意,但不可回避的是,电动自行车行驶权背后还暗藏着有车阶层和平民阶层的出行矛盾。随着城市的发展,非机动车生存空间不断缩小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平民阶层在出行空间上的茫然,自然催生了电动自行车的涌现。
沈阳市公安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沈阳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超过40万台。这一数据,除了意味着亟须严格的交通道路管理,更加意味着平民阶层在出行上的迫切需求。面对现实,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如何让非机动车生存空间的缩小,不会带来平民阶层交通利益的全面沦陷。
其实,不管是出于环境方面的考虑,还是出行便捷程度上的考虑,公共交通都扮演着平民阶层出行的重要角色。在这里,公共交通也正是保障平民阶层出行利益的最佳方案。
尽管沈阳建设中的地铁正试图在更大程度上提升平民交通的效率,但是多年来公共交通发展的滞后,显然无法完全满足市民出行的更高要求。
正因为公共交通还普遍存在着诸多问题,电动自行车才因其便利性和经济性,日益成为平民交通中倾向性很强的解决方案。但其在交通管理上过高的成本和市民承担的巨大行车风险,则让电动自行车被排斥在主流交通工具之外正成为一种趋势。
在12条主要街道对电动车进行限行的同时,我们有理由期待,公共交通能够为平民阶层的出行打开另一扇大门。这取决于相关部门是否有增加公共交通资源的意向,虽然目前这一期待中的意向还久久不见提上议事日程。
相对于电动自行车限行令的雷厉风行,加强公共交通资源的时间表却颇显踌躇。可以说,公共交通的完善和与市民出行需求相适应的发展,不但是一个硬需求,更是限行令的重要执行保障。甚至,公共交通资源的加强,有着比限行令先行一步的必要。因为,我们无法想象缺乏强大公共交通作为支撑的限行令,将面临怎样的执法阻力。所以,为保障限行令的顺利施行,应该有公共交通资源托底。
(原载于《华商晨报》2009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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