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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农民运动,克服革命危机

时间:2022-0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毛泽东敏锐地看到了这个危险的严重性,他认为要解决这个矛盾,克服这个危险,唯一的出路是大力开展农民运动,坚决支持农民革命斗争。毛泽东、邓演达、陈克文三人被任命为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常务委员,实际由毛泽东主持。[17]可见,毛泽东把培养农运人才,开展农民运动,作为克服革命危险的唯一出路。决议5月15日在武汉召开全国农民代表大会。

二、大力开展农民运动,克服革命危机

1927年春,中国人民反帝封建的大革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胜利,而同时也潜伏着巨大的矛盾和危险。帝国主义加紧了对中国革命的干涉,采取直接出兵和分化革命阵营的两手反革命策略。当北伐军占领武汉向长江下游推进时,它们先后制造了“万县惨案”,“南京惨案”,死伤中国军民三千多人,妄图以赤裸裸的反革命暴行镇压、阻止中国革命的前进。与此同时,它们看到北洋军阀的灭亡已不可避免,千方百计到革命阵营内部寻找新的代理人。这时,日、美、英等国纷纷发表声明、谈话,并派人到南昌拉拢蒋介石。而蒋介石为了实现其反革命野心,加紧了同帝国主义,买办豪绅阶级勾结,其反革命面目日益暴露。1927年1月,他公然抗拒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迁往武汉的决定,3月,又先后在赣州、南昌、九江、安庆等地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3月26 日,蒋介石到达上海,立即同帝国主义、买办豪绅阶级策划反革命政变。

面对革命的巨大危险,中共中央对当时的形势作了完全错误的分析,并制定了错误的方针,认为当前“一方面民众运动勃起之日渐向‘左’,一方面军事政权对于民众运动之勃起而恐怖而日渐向右。这种‘左’右倾倘继续发展下去而距离日远,会导致破裂联合战线,而危及整个的国民革命运动。”[16]这就是说,既要防止“军事政权”的“向右”,又要防止民众运动的“向左”。但前一方面只是一句空话,并没有任何实际有效的办法来对付剧烈向右转的蒋介石势力,在实际上做的只是防止民众运动的所谓“日渐向左。”也就是压制正在蓬勃高涨的工农运动的发展。在国民党新右派已经下决心实行反共和分裂,而且军队和政权几乎完全掌握在他们手中的时候,中国共产党所能依靠的力量主要是工农群众,离开了把工农群众的力量有效地发动并组织起来,不仅无法有力地反对国民党新右派的叛变,连上层小资产阶级的动摇,也难以克服。

毛泽东敏锐地看到了这个危险的严重性,他认为要解决这个矛盾,克服这个危险,唯一的出路是大力开展农民运动,坚决支持农民革命斗争。

毛泽东自长沙回到武汉后,2月18日,被聘为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农民问题讨论会委员。23日,在讨论会上作了《中国各地农民运动状况的报告》,指出:农民运动已席卷湘、鄂、赣、粤四省,波及黄河流域并有一日千里之势。为进一步推动全国农民运动的发展,需继续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大力培养农运人才。经毛泽东提议,决定将原来举办的湘、鄂、赣三省农运讲习所,改为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扩大招生范围。毛泽东、邓演达、陈克文三人被任命为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常务委员,实际由毛泽东主持。4月4日,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发表开学宣言,指出:“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的使命,是要训练一班能领导农村革命的人才来,对于农民问题有深切的认识、详细的研究、正确的解决方法,更锻炼着有农运的决心。几个月后,都跑到乡间,号召广大农民起来,实行农村革命,推翻封建势力。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可以说是农民革命的大本营。”“今天的开学,可以说是我们的誓师。我们从今天起,决心为农民奋斗牺牲,除了农民运动,没有第二条路走。”[17]可见,毛泽东把培养农运人才,开展农民运动,作为克服革命危险的唯一出路。

为了加强对全国农民运动的领导,根据全国农民运动迅猛发展的要求,毛泽东在主持中央农讲所工作的同时,还进行了筹备成立全国农民协会的工作。早在1926年12月,湖南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召开时,湖南农民就通过了《请求成立全国农民协会的决议案》,要求确定全国农民运动之方针,统一全国农民之革命行动。

3月30日,湘、鄂、赣、豫四省农协代表在湖北省农协召开联席会议。通过深入研究和讨论,推举邓演达、毛泽东、谭平山、彭湃、易礼容、方志敏、陆沉、肖寅谷等13人组成全国农协临时执委会常务委员会,邓演达任宣传部长,毛泽东任组织部长,彭湃为秘书部长。决议5月15日在武汉召开全国农民代表大会。由于邓演达肩负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主任、国民党中央农民部部长、湖北省政府主席等重任,全国农协临时执委会的日常工作主要由毛泽东担任。

4月9日,中华全国农协临时执委会发表就职通电,宣布“就职视事”。通电说:“全国农民运动之发展,已有一日千里之势”,“急须有一全国之中心组织,以统一全国农民之战线”。“吾国农民之痛苦,皆为国际帝国主义之侵略与国内封建阶级之压迫。农民之解放,即国民革命之成功。”“国人深信此为不易之道,誓立于革命的地位,领导全国农民努力奋斗,以完成国民革命,与一切帝国主义者及封建阶级作最后之斗争。”[18]全国农协临时执委会的建立,表明中国农民运动的发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是毛泽东克服革命危险的又一个重要措施。

在全农协的领导下,1927年春,各地农民运动得到了迅速的发展。3月,农民运动已遍及全国17个省区,湘、鄂、粤、赣四省已正式成立了省农民协会,有组织的农民达800余万人。6月,据武汉政府农民部的调查,全国有组织的农协会员发展到1000多万人。河南有农协会员24万余人,湖北250万余人,陕西70万人,广东70万人,江西38万余人,四川3万余人,福建2万人,山西1.7万余人,广西8千余人,安徽6千余人,热河5千余人,察哈尔600余人,直隶300余人,山东284人。湖南居全国首位,会员有600万余人,全省有农民自卫军7000余人枪,另有数十万农民梭镖队。许多地方建立了区乡民主自治政权,长沙市已召开市民代表会议,选举了国民党左派朱剑凡为市长。在农运组织健全的县,开始着手分配土地。浏阳、醴陵、湘潭等县农民清丈田亩,插标分田,长沙县霞凝乡已按人口和劳力正式分配了土地。

毛泽东在领导全国农协工作中,运用其有利地位,联合国民党左派,同反对和摧残农民运动的反动势力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有力地促进了全国农民运动的发展。湖南的国民党右派刘岳峙,以“研究三民主义”为幌子,网罗党羽,组织“左社”,反对农民革命。1927年2月,他公开抛出所谓“湖南第一期农运计划”,要求农民和地主“联络感情”,主张由国民党直接管辖各级农民协会,狂叫如不服从“则分别改组究处”,赤裸裸地要夺取湖南农民运动的领导权。毛泽东在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期间,揭露了“左社”的反动本质,指出:“湖南的右派领其袖刘岳峙与蒋(介石)张(静江)诸公一个意见,都说:‘这简直是赤化了!’我想,这一点赤化若没有时,还成个什么国民革命。”[19]中共湖南区委联合国民党左派,对刘岳峙等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和斗争。刘岳峙逃往南京,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决定永远开除其党籍,封闭其活动基地,查封其宣传喉舌,追查其在全省的反动分子,这次斗争打击了国民党右派的气焰,鼓舞了农民的斗志。

在江西,AB团疯狂向农民协会进攻,扬言要夺取省农民协会的领导权。1927年2月,江西省农民协会召开全省第一次代表大会,AB团首先要求圈定他们的人为省农协委员。省农协执行委员方志敏,电问中共中央农委书记毛泽东,应该如何对付AB团。毛泽东复电说:“须坚决反对,宁可使农协大会开不成功,不可屈服于圈定办法。”[20]他们圈定不成,就用金钱收买选票,结果露出了马脚,闹出了大笑话。大会选举的结果,他们彻底失败了,江西省农协的领导权没有被他们夺去。这是毛泽东和全国农协正确指导和支持的结果。

在湖北,2月27日,发生了阳新县商民协会会长朱仲炘等人勾结当地土豪劣绅及红门会党分子数百人,突然包围县农民协会,捆绑、拷打县农协负责人,先后用煤油活活烧死省农协特派员成子英、县农协秘书谭明治等9人。这就是反动势力野蛮摧残农民运动的“阳新惨案”。事件发生后,震动了全社会,引起了武汉地区各界人民的强烈不满和愤怒。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处理阳新惨案委员会”,以邓演达、毛泽东、吴玉章三人为委员,同湖北省党部、省政务委员会、省农协共同派出专人和两个连的军队,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抽调部分学员和教员参加了这项工作。3月30日前往阳新县,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枪决要犯10人,判处徒刑者11人。这一果断措施,严厉打击了反动势力,支持了农民的正义斗争,鼓舞了贫苦农民的斗争勇气。阳新农民纷纷要求加入农民协会,不到一月,阳新县农协会员便由原来的几万人激增至30万,跃居全省第一。

3月26日,武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师生,举行追悼阳新殉难烈士大会,毛泽东在会上发表了演说,指出:“在这革命势力的范围内,竟不断地演出惨杀工农的事实,由此可以证明封建的残余势力,正准备着秣马厉兵,向我们作最后的挣扎啊!从今日起,我们要下一决心,向那些反动势力进攻,务期达到真正目的。这是在今日追悼大会中,我们应该接受的责任。”[21]

河南的农民运动从一开始,除有农民协会外,还有“红枪会”。“红枪会”是一种带有迷信色彩的农民组织,有时还与土匪相结合,打富济贫,反抗土豪劣绅。但其中大部分会员是贫苦农民或失去正当职业的游民。这种迷信组织遍布直、鲁、豫、陕诸省,而河南最多。3月2日,毛泽东出席农民问题讨论会,被推选为“红枪会”调查训练委员会主席。他以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分析了“红枪会”的情况后,力主团结红枪会,加强对他们的教育,耐心帮助红枪会会员,竭力主张吸收红枪会中的革命分子到农讲所来学习,进而引导他们成为一种革命力量。这对加强河南农民运动内部的团结,不仅提出了正确的方针和策略,而且对指导全国各地农民运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1927年4月上旬,蒋介石在上海同帝国主义、江浙财阀和流氓头子等举行了一系列的秘密策划,完成了发动反革命政变的准备。4月12日,首先在上海动手,疯狂逮捕、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三天之内,有300多人被杀,500多人被捕,500多人失踪。4月18日,蒋介石在南京建立起大地主大资产阶级联盟的反革命政权——南京国民政府。

继上海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广西等省,相继发动了以“清党”为名的反革命政变,这些省份都先后落入蒋介石集团手中。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的斗争遭到了局部失败。国内的政治局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时在中国出现了三个政权对峙的局面,一个是盘踞在北京的张作霖旧军阀政权,一个是以南京为中心的蒋介石新军阀政权,再一个是继续保持国共合作的武汉国民政府,它仍是当时中国革命的指导中心,还保有湖北、湖南、江西三省及河南的一部分地区,拥有十几万正规军和许多工农武装,这些地区的工农运动仍在继续高涨。但是,武汉国民政府面临着来自两个方面的威胁,东面有新军阀蒋介石的进攻和封锁,北面有旧军阀张作霖的巨大军事威胁。在武汉政府管辖的地区内部也很不稳定。刚到武汉不久的汪精卫不愿意看到将来中国的一切权力被蒋介石所独吞,以国民党“左派领袖”自居,同掌握这个地区军权的唐生智结合在一起,竭力限制了工农运动,力图控制武汉地区的局势,观望风向,随时准备叛变。

在危急关头,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中央继续执行由原来同蒋介石合作转而采取同汪精卫合作的右倾方针,认为“现在中心问题还不是军事问题,乃是与左派关系的问题,只有与左派弄好关系,一切政策才有中心,现在急务便在建立此中心。”[22]因此,对于怎样对付武汉政权外的敌人,要不要深入发展工农运动,开展土地革命,怎样对付这个政权内部的很不可靠的同盟者,要不要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突然事变做好应付准备等问题,都放在无关紧要的地位。这时,党内发生了对上述问题的尖锐争论,一个是深入和广出问题,一个是东征和北伐问题。所谓深入就是认为现在革命应该立即在湖北、湖南、江西等省实行土地革命,巩固既有革命根据地,再图发展。所谓广出,就是继续对外发展,土地革命应该等打到北京去再实行。所谓东征,就是讨蒋,所谓北伐,就是进兵河南,讨伐奉军。毛泽东早就看到了无产阶级领导农民同盟军的极端重要性,坚决主张采取深入土地革命,广泛武装工农的果断措施来挽救革命。正如蔡和森所指出:“泽东一向反对中央的农民政策,1926年冬季以来,完全代表湖南土地革命的倾向。”[23]在革命的危急关头,毛泽东坚守在自己的岗上,利用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农民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常务委员、全国农协常务委员、土地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和地位,竭力主张推进土地革命,依靠工农群众的力量来挽救革命,绝不要害怕实行土地革命会促使汪清卫与蒋介石妥协,把革命限制在汪精卫等所能允许的范围内。

1927年3月10日,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在武汉召开。毛泽东、邓演达、陈友文向会议提交了《土地问题案》(后改为《农民问题案》)和《对农民宣言》。会议通过了上述两个提案。《宣言》阐述了建立农民政权、农民武装、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宣言》指出:“中国国民革命最大部分的目标在于使农民得到解放,农民如不得到解放,国民革命断不能抵于完成。”国民革命必须有一个农村的大变动,必须使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及一切反革命派的活动,在农民威力之下完全消灭。使农村政治从土豪劣绅不法地主及一切反革命手中,转移到农民手中,在乡村建设农民领导的民主乡村自治机关。这是完成民主政治的唯一出路。

《宣言》又指出,农民应有自卫的武装组织,封建地主阶级的武装,如民团、保卫团及团防局等均须解除交与农民。同时应设法使农民廉价购得武器,使农民有足以保卫其自己利益的武器。这是农村民主势力推翻封建势力的确实保障。

《宣言》强调,中国的农民问题,主要是一个贫农的问题,贫农的问题不解决,农村革命是不可能完成的。而“贫农问题的中心问题,就是一个土地问题。”现在“广东、湖南、湖北农民运动发展的地方,贫农对于土地的要求,已甚迫切”,如果“不使农民得到土地,农民将不能拥护革命,至于最后之成功。”[24]

在讨论《农民问题案》时,毛泽东支持夏曦的观点,认为“夏同志理论甚确,应写到提案中去。”要杜绝农村骚动不安现象,唯有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进行土地革命。“如果本党不能这样做,国民将发生很大的危险,并一定会失去农民的拥护,即中国最大多数人民之拥护。”[25]经过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同国民党左派的共同努力,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不仅最后通过了《农民问题案》和《对农民宣言》,而且决定组织国民党中央土地委员会,由邓演达、毛泽东、谭平山、徐谦、顾孟余五人组成。其任务是调查研究中国的土地状况,提出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送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由农政部执行实施。

毛泽东从农民问题是左右中国革命成败全局的高度,积极组织领导土地委员会进行讨论,以便尽快提出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从4月2日至5月6日,召开了两次委员会,六次扩大会议,一次审查委员会。在讨论中,毛泽东往往成为会议发言的中心人物之一,许多重大问题都是首先由他提出和阐明的,概括起来主要有:

第一,阐明了解决土地问题的意义。毛泽东认为有三点: (1)“废除地主及一切压迫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使农民获得解放,这是主要意义。(2)增加农业的生产力。土地问题不解决,“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痛苦,不能改良土地”,也就不能增加生产力。(3)保护革命。“革命势力目前虽见发展,但亦到了一个危机,此后非有一支生力军必归失败。”要获得生力军,“非解决土地问题不可”,因为土地问题解决了,“农民要保护他们的土地,必勇敢作战。”[26]会议赞同毛泽东的意见。

第二,必须建立农民政权和农民武装。这个问题,毛泽东在赞同邓演达意见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补充。他提出建立农民政权有两个阶段,“在农村革命的时候,政权集中在农民协会”,“革命过后,乡村政府应在国民政府一个系统之下”,实行自治。他认为农民政权的建设,各省需要有“几个中心的县份做榜样,湖南已经颁布过区乡自治的条例,湖北亦可开始”。“现在我们需要承认农民的政权,并且促进农民的政权。”[27]关于农民武装,由中央组织农民武装委员会,在军事委员之下分配武器给农民,并由中央下令,在汉阳兵工厂拨出百分之五十的产品给农民。

第三,提出了如何解决土地问题的方案。毛泽东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提出了四点极其重要的见:(1)解决土地问题必须分步骤进行,第一步政治没收,即先没收土豪劣绅军阀等的土地;第二步经济没收,即没收自己不耕种而出租于他人的土地。(2)解决土地问题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实行不同的土地政策。经济没收在湖南已不成问题,农民已在自行分配土地。但“湖北不能与湖南比,河南不能与湖北比,其解决当然不同。”因此,除了《土地问题决议案》之外,还必须制定个别地区的土地没收政策。(3)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必须实行经济没收。“湖南农民的口号是平均地权,实在是平分佃权”,即没收地主和富农出租的土地,不这样,革命在湖南是“无出路的”,将“立遭失败”。(4)没收办法,就是农民“不缴租给地主”,并非没收一律“归国家”。[28]

毛泽东的这些主张,虽然与他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思想有距离,但在当时条件下,是从实际出发,在没收标准、步骤、方法等方面,提出了解决土地问题的正确方案。在讨论《关于革命军人土地保障条例》、《佃农保护法》等问题中,毛泽东都作了有针对性的发言。对陈独秀只主张没收大地主的土地,鲍罗廷认为解决土地问题是乡村自治机关成立以后的事情的发言,毛泽东重申“政治没收”和“经济没收”土地的主张,对谭延闿以“逆产处分委员会”名义分配土地的意见,毛泽东坚持以“分配土地委员会”作为土地革命的办事机构。这不是名词之争,而是要不要解决土地问题的争论。

毛泽东在组织领导一个多月的土地问题讨论中,总的看来是有成效的。会议通过了《解决土地问题等七个决议案》,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审查批准。这些决议案有利于发动农民、深入土地革命,对挽救革命危机有着重要的意义。但这还只是纸上的东西,而且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很多问题是不彻底的。然而,就是这个不彻底的《解决土地问题决议案》,最后也被国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否决了。毛泽东的这一正确主张,也得不到党中央和共产国际代表的支持,他挽救革命的措施遭到了严重的挫折,革命危局更加严重。

在中国革命的紧要关头,党的五大于4月27日至5月10日在汉口举行。五大是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后才半个月这样一个非常状态下召开的。全党期待着这次大会能清醒地判断当前局势,回答人们最焦虑的如何从危难中挽救革命的问题。可是这次大会没有能够满足全党的期望。大会对当时中国革命的性质,蒋介石叛变的阶级性质,以及汪精卫控制的武汉政府的阶级性质都作了错误的分析和判断;大会虽然提出了“土地革命”要求的正确意见,但又强调必须取得汪精卫等人的同意,这就使得这一主张成了无法实现的空话。在局势如此危急的形势下,大会对发展由党直接领导的革命军队根本就没有涉及到;会议对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提出了批评,但又拿不出纠正这些错误的任何办法,仍然选举陈独秀为党的总书记。因此,这次代表大会,没有能在党面临生死存亡的时刻,为全党指明出路,却徒然丧了时机,坐视整个局势继续恶化。

毛泽东以中共中央农委书记的身份出席了党的五大,他对这次大会的政治报告和通过的有关决议“非常不满意”,在讨论土地问题的提案时,湖南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了一个土地问题的提案,毛泽东以全国农协临时执委会负责人的身份,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提案,要求迅速加紧开展土地革命,“广泛地重分土地”。两个提案都未交大会进行讨论。究其原因,是“国民党正在召开土地委员会讨论这个问题,我们党有关解决土地问题的意见,应与他们通过的决议一致,因而要等他们作出决议。”[29]在党的五大会议上,对解决土地问题大体有三种意见:一是先实行政治没收,即只没收反动军官和反革命的土豪劣绅的土地和财产;二是没收小地主和革命军官以外的土地;三是没收一切土地。最后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决定“没收一切所谓公田以及祠堂、学校、寺庙、外国教堂及农业公司的土地”,及“无代价的没收地主租与农民的土地交诸耕种的农民。属于小地主及革命军人的土地不没收。”[30]很显然,作为共产党的土地革命纲领是很不彻底的。问题还在于,当时毛泽东和湖南代表团同中央在解决土地问题上的重要分歧突出表现在: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一部分人,包括国际代表鲍罗廷、罗易认为,解决土地问题要遵循国民政府颁布的法令,因而主张等国民政府公布土地法令后再进行工作。而毛泽东和湖南代表团则主张不要等国民政府的法令公布,就可以在湖南立即实行自下而上的插标分田。毛泽东对这种妥协退让的迁就主义政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指出:“他们不懂得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而且大大低估了当时农民在革命中发挥作用的可能性。结果,在大革命危机前夜举行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通过一个恰当的土地纲领。”[31] 所以,他后来回忆五大时的情形说:“对于当时党的政策,特别是有关农民运动的政策,我非常不满意。”[32]表明了毛泽东反对右倾投降主义的原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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