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纪80—90年代,纪实文学表现出了与虚构文学一样的积极性和活跃性,在作品的数量和对纪实文学的评论焦点上,纪实文学中的报告文学都占了大头。如南京师范大学的王晖先生自20世纪80年代就集中关注纪实文学的成长,发表了很多关于报告文学的文章;湖南大学的章罗生教授也是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评论纪实文学的,还申报了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现当代纪实文学研究”,2012年又出版了《中国报告文学新论——从新时期到新世纪》。这两位先生是当代文坛研究纪实文学成果较多的评论家,与王晖和章罗生两位先生一起探索纪实文学的论者很多,不过,从评论文章来看,主要视线还是集中于报告文学。
在这些评论报告文学的论者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的评论思路越走越近,把报告文学当成了新时期以来最有成就的纪实文学,而且在综述和整体性地观照“新时期”“新世纪”某一阶段的纪实文学状况时,总是把报告文学推到了最前头,竟把纪实文学的光环在报告文学上摞了一圈又一圈,对新时期以来报告文学在纪实文学阵营中的成就与地位给予了高度的肯定,甚至以报告文学的成就和影响淹没了“传记”“口述实录”“纪实小说”“纪实散文”等其他纪实文学的贡献与努力。例如有论者说:“‘纪实文学’中包括传记文学与报告文学等。”[19]又说:“实际上,‘纪实文学’大多是报告文学尤其是‘史传报告文学’,其他则为传记文学或纪实散文之类。”[20]专事报告文学研究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把报告文学放在纪实文学的大家庭中,把其他纪实文学的特点属性都拴到报告文学这一成员身上,有不妥之处。
有的论者将很多可以划分到纪实小说或纪实散文中的作品都罗列到报告文学的圈子里,甚至拿一些纪实小说作品来阐述报告文学的时代特征[21]、文学观、文体观,就有一些忽视甚至漠视其他纪实文学的嫌疑。还有的论者一再慨叹报告文学在新世纪遇到了文体无法独立、无法自足的尴尬,在给报告文学树立新的形象标尺时碰到了难以突破的困境,我想这有两个原因:
一是他们在研究报告文学时过于强调纪实文学各种类型之间的共性,而对纪实文学各类之间的差别有所忽略。或者也存在从“报告文学”的字面意义上感性地提炼观点的迹象。从纪实文学的具体类型及其本体特征展开的论述比较少。评论者给作品添加上去的“想象”也有些多,在对报告文学的“偏爱”中造成了“过奖”“过誉”。
二是他们在文体划分的标准上没能达成共识,要么各执一词、各循其规,要么对文体划分缺少一种准定的认识。譬如说,王晖在1995年2月的《外国文学研究》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激变时期的中美非虚构文学》的论文,把别人称呼为“新时期”“转型期”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称为“激变时期”,文章在文体分类时把以纪实为中心的现实主义题材的文学称为“非虚构文学”,可能是想在称谓上与国外寻求一致,作者说:“在八九十年代的中国,非虚构文学的主要文体指的是报告文学、纪实小说(非虚构小说)和口述实录体。”[22]而2005年第4期的《文艺评论》又发表了王晖的《晚近写实文学的核心原则与价值体现》,文章将以纪实为中心的现实主义题材的文学称为“写实文学”,似乎没有与国外“非虚构文学”名称苟同,而且作者对“写实文学”的划分颇近于“非虚构文学”的种类,作者说:“如果从21世纪的平台对前二十多年的文学流变做一个冷静默观的回望,我们就不难发现,晚近以‘写实’为核心元素的‘写实文学’应该是一种融合了现实主义、自然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新质文学生态,它主要包含新写实小说、报告文学、口述实录文学、纪实小说和传记等文体样式。”[23]这两篇文章的作者署名都是王晖,前者没有署明作者单位,后者署明单位为“海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无论这两个王晖是否同为一人,都已显示论者在对纪实文学、非虚构文学、写实文学作界定时是在文体命名的焦虑中寻求一种避免苛责的“中庸”,此中隐含的文体认识的分歧势必导致对同类题材、异类性质作品的遴选出现交叉和混乱。
文学理论应该主要是从文学创作层面归结出来的理论,而不是从概念出发回到文学批评的理论,文学批评的理论不等于文学创作的理论。西方评论家在提炼结论时,往往是从创作出发上升到创作论,再落到作品的鉴赏评价的理论,是一以贯之的,也即从创作论出发的理论同样适用于文学批评,而文学批评也是能上溯到创作的审美机制中,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是可以贯通的,而不是单纯从评价论的层面进行印象式批评。
那些过于宣扬报告文学功绩的评论文章给人的感觉恰好是把从某些角度、方法、意向带来的观点当成了文学批评的理论,当成了文学创作的理论,甚至当成了整个文学的理论。如果从创作方法的角度来看,“写实”和“纪实”差别不大;如果从作品的类型方面来看,“非虚构”是用排除法来限定范围,属于否定式的肯定,“写实”和“纪实”都是直接从关键词的概念上来限定。如果把这几类创作和作品的价值意义加入进去,将创作现象、文体概念、作品意义等全部合拢,综合性地来看,可能称为“纪实文学”更周全一些。因为“纪实”还具有客观地记录、真实地呈现,“为史留样(标本、样本——笔者注)”“以实为鉴”的意义层面,也与本书对纪实小说的特点、功能的阐述保持一致,词曲相映,格调相系。就小说而言,除去具有写实成分、纪实元素的虚构类小说,那些被称呼为“写实小说”和“非虚构小说”所指涉的作品与本书所论述的纪实小说概同一类,所以本书始终在名称上持以“纪实文学”中的“纪实小说”。
新世纪的纪实小说在传统现实主义的道路上大胆向前迈出的一步,无论从作者的创作姿态来说,还是从读者、论者的接受姿态来说,都显示出“比附”西方现代文学、映照中国传统文化、“依傍”中国现行文化的路数,在文类上不乏线性探索的特点,而且显示了文学探索生活“实相”、探究文化本质的“务实”倾向。作者和论者在评论新世纪的纪实小说时,大多是从文体的新变和纪实小说与虚构小说的不同面貌、不同社会反响方面来论述和界定的,所以说是“述评”多“悟评”少。
文学评论中的“述评”主要特征是:评论者花费了大部分笔墨在阐释作品的内容结构、题材类型、形式特点、方法风格、写作技巧、创作状况等,这些都是作品本身就具备的、作者自身就在言说的“事实”,评论者所做的主要工作属于“梳理”“概括”“总结”,属于浅表层次的评论,所以“述评”给人的明显感觉是“述”多“评”少。读者从这样的评论中得到的收获是:了解和知道了有哪些作者在什么时候创作了哪些作品,知道了作者选材的变化和作品主题内容的今昔不同。而“悟评”是指:论述作者的此种写法与他人的区别、优劣、文学史上的影响与地位;评价作品的主题及深层含义、写法风格对他人的启示;阐释作者的创作让包括评论者在内的读者想到了什么、明白了什么、悟到了什么——而这些都是读者不曾细想、不曾细察的;论述作品的题材内容证明了文体和学科方面什么新命题或新原理。这些是作品内部本身没有的,是评论者发现、阐释出来的,而且是有道理的、可信的,让读者从较深的层次理解了这部作品和作者创作的意义,也清楚地理解了评论者的思想观点、文学立场、审美导向,带给读者的是启悟与凝思。“悟评”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是“述”少“评”多、“说明”少“议论”多。
纵观新时期以来到现在的纪实文学研究,有一部分人在评论界很活跃,但是把自己困在了自己设置的话语逻辑中,“先入为主”地把自己对报告文学的研究架设在了报告文学优于其他纪实文学、胜于其他纪实文学的前提上,对报告文学之外的其他纪实文学多少有点藐视心理,似乎报告文学在新时期到新世纪作品数量多、流通发行量大、设置报告文学栏目的期刊多,就应该把报告文学的成就推到前头。这部分人对新时期以来报告文学成就的强调已超出了对报告文学实绩的客观肯定,甚至有刻意回避其他纪实文学应有的名分和地位之嫌疑,给读者造成的印象是:中国当代文学中的纪实文学主要是报告文学,或者说报告文学就是新时期到新世纪纪实文学的主体。笔者认为要从纪实文学的角度要给任何一种纪实文学类型下结论,势必应该把所有类型的纪实文学实绩、成就都摆出来,在统一的标准尺度下经过比较之后才能准确地断言。本书不是要去否定王晖、章罗生或某一个评论家的研究方法和理论观点,而是说有些评论家在评价界定中国当代纪实文学的时候,有点过于强调主观意向。要深入地研究纪实文学、合理地论析纪实文学、中肯地评价纪实文学,就不能主观地放大或缩小某种纪实文学的艺术性与成就。
笔者认为报告文学只是纪实文学中的一种,如果仅从报告文学这种文学类型上来研究纪实文学,无疑会窄化纪实文学的范畴与内涵,会把一些和报告文学形式不同,但又具有纪实特征的文学类型屏蔽在外,造成对纪实文学的偏见。
已有的研究成果从不同方面对纪实小说进行了研究,逐一从各位论家的研究角度进行回应显然不现实,有的也没必要。关于纪实小说的阅读接受、文体界定、功能价值是最起码也最重要的,我们姑且先从这三个方面来进行一些比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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