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赤胆忠心爱党爱国
宁愿失掉生命,不愿失去自由。
宁愿洒尽鲜血,决不投降敌人。
宁愿折断筋骨,不做人民的罪人。
——雷锋诗歌
忠诚,是真心诚意、尽心尽力之意。有了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就会形成以拼搏奉献为特征的高尚道德精神,就会勇于克服困难,自觉为国分忧,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乐于奉献。
雷锋时时处处都以党、人民和祖国的利益为重,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做是最大的幸福和快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忠诚于理想信念,雷锋始终保持着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勇往直前的革命干劲,用生命践行了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奉献一生的誓言。
有了忠诚,也就有了对事业的热爱,就会爱岗敬业,永远对事业有进取心。人们常说雷锋有“钉子”精神,就是对待工作总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立足本职,尽职尽责,努力以钉子的“挤”劲和“钻”劲,使自己成为工作的内行。一个人心中有对事业的忠诚,就能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才能为了事业忘我奉献并且乐在其中。
有了忠诚,也就有了对人民的真情。人民推崇一种精神,一定是因为它能够造福于人民,给人民带来看得见的利益。忠诚于人民,就一定会有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价值取向。忠诚于人民,才会始终为人民服务,乐于助人、扶贫济困、见义勇为、善待他人、奉献社会。我们新时期涌现出来的许多道德模范、典型人物其实都是如此,支撑他们见义勇为、帮助他人、永葆善良正直的,其实都是对人民的忠诚之心和热爱之情。也惟有如此,才能真正不拒小事,时刻表达“为善之心”。
有了忠诚,也就会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真正从平凡和细小的事情做起,并且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毛泽东同志在总结雷锋精神时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学习雷锋,忠诚之心最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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