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中院——全区唯一无执行积案的中院
■何巧云
日前,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被自治区高院确定为全区唯一一家“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的中级人民法院。
昨天立案今天拿到欠款
“真没想到昨天才到法院立案,今天就拿到钱了……”1月19日,拿着6500元奶款,利通区梁湾村村民王芳激动地流下了热泪。
利通区梁湾村25名奶农长达7个月拿不到奶款,多次找到各级部门未果。1月18日,25名奶农到利通区法院立案,在多方努力下,终于拿到了奶款。
该院执行局经过反复摸索、尝试,逐步建立起法院执行工作“院、庭、员”立体考核体系。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纳入整体考核中。
执行局对执行案件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每月通过“三排一通一报”执行案件执效考核,对各基层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网上录入率、信访率和案件质量等次实行综合排名、通报,对连续排名末位的要求主管领导向中院主管领导当面解释,提出整改措施。
冲破阻挠执结10万元
2月10日,青铜峡市法院执行干警冲破阻挠,从利通区某乡政府账户划拨执行款10万余元,使一起多年未结的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丁某某2003年申请执行利通区某乡政府涉案18余万元的拖欠工程款纠纷,多年来,法院采取各种措施,执行到位8万元,余款无法执行。
此前,吴忠中院执行局决定对基层法院超过6个月未执结的、与本院或本院干警有利害关系的、涉及本地政府的、涉及本地特殊主体及暴力抗法的案件指定由其他法院执行,并随时进行跟踪督办和帮助协调,使得此案圆满结案。目前,有32起案件通过指定执行执结。
追回农民工工资35万元
吴某等10人自去年3月开始为太阳山的某公司提供劳务,对方支付部分工资后,对尚欠的35.2万元劳务费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10名农民工起诉后,红寺堡法院立即立案,并为2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缓交诉讼费2159元。该案受理后,该院主管副院长杨志勤亲自办理。带领立案庭工作人员多次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组织双方当事人对账、决算,向双方当事人宣讲国家有关规定,分析利弊。
经过大量的调解说服工作,最终促使被告先付其中3名原告的劳务费10万余元,并承诺3月15日前付清全部余款。
建立执行指挥中心
吴忠中院执行局结合两级法院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成立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组建了执行部门、法警队为主的快速执行反应小组,逐步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执行指挥网络。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开通并面向社会公布了24小时执行接警电话。对当事人的报警,实行首问责任制。
探讨异地执行机制
吴忠中院执行局与同心法院通探索异地法院相互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机制、新模式,有力地解决了部分难以执行的案件。
在执行李某诉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同心县法院于2003年作出判决。同年,申请人李某要求被执行人邓某履行2万元及利息。执行中,由于邓某四处躲债,致使该案无法执行。
2010年3月15日,申请人李某发现邓某的线索通知该院,执行庭干警当晚驱车,赶到300多公里之外的甘肃环县,但邓某已不知去向。干警调整思路,积极寻求当地法院的支持,并将拘传票留置异地法院,一旦邓某出现,当地法院即可采取措施。
4月18日,甘肃环县法院传来消息,对邓某已经实行拘传,该院立即组织干警赶往环县。干警对邓某做了大量的说服教育工作。最终,邓某与李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一起长达7年之久的积案圆满执结。
(2011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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