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也有大作为 红寺堡区检察院服务民生促和谐
■何巧云 王晓亮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这是对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呈现出创新发展的最好诠释。
作为全区建院时间最短、规模最小的基层检察院,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秉承“小院也有大作为”的特色检察院建设理念,着力打造“五个检察”,为推动移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硬措施 落实“第一责任”
近年来,该院始终坚持以硬措施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严管态势。去年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4人,依法提起公诉139人,所办案件结案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无错捕错诉和漏捕漏诉现象发生,公诉工作位列全区检察系统考核单项前列。
通过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全年共立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1人(其中大案3件3人),较上年同比增长57%,起诉10件14人(含去年未结案件3件3人),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1.81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反渎职侵权工作位列吴忠市检察系统考核单项第一。
“无缝对接”服务大局
红寺堡检察院十分注重将日常检务工作与移民区各项中心工作的“无缝对接”,通过建立“举报线索绿色信封”制度、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制度、派驻法律联络员制度等十二条措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今年2月,在红寺堡区召开的政法综治工作年度表彰大会上,该院因工作突出,被当地党委、政府授予“政法综治突出贡献奖”。
移民区群众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法律观念淡薄。对此,该院选派检察官到各村镇担任驻村法律辅导员和综治特派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0余场次,调解矛盾纠纷20余起,为百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对当地“阳光村务”的开展进行有效监督。
和谐社会的“减压阀”
近年来,该院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通过“检调对接”,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成了刑事和解,确保案结事了不留“后遗症”,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探索人性化办案方式,成立了由5名女检察官组成的“女子公诉组”,充分发挥女性感情细腻、善于沟通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维护青少成年权益和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同时建立妇女维权组织网络,维护辖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通过在监所内设立“阳光检察室”,在全区率先开展在押人员心理矫治,稳定了在押人员情绪,确保了教育改造工作成效,驻所检察工作位列吴忠市检察系统考核单项第一。
队伍建设做表率
一流的队伍方能创造一流业绩。近年来,该院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坚持素质强检、文化育检,着力提升广大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执法办案水平。
通过开展“业务大学习、素质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使全院新招录干警中的8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多名干警在区、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辩论大赛”等业务比赛中获得佳绩。
通过开展“缅怀革命英烈”清明节烛光诗歌朗诵比赛、重温入党誓词、庆祝建党89周年和国庆61周年等一系列活动,使全体干警受到革命传统洗礼。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强化自身执法监督制约,有效防止了执法随意性。同时还对干警“8小时以外”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使其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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