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二年灵武县长李英华
1943年,甘肃泾源人李英华,被派到灵武担任县长。
李英华,中等个头,胖乎乎的身材,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两道浓黑的长眉,紫黑脸膛,常年剃着光头,经常穿一身黑色中山装,在县政府最后边西耳房县长室居住。他平时外出时骑着马,身后跟着两个勤务兵,身上背着枪,显得非常神气。
李英华任职时40岁左右,性格直率,办事说话干练,工作不拖泥带水。到灵武任职后,他按照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省政府关于政府集体办公的要求,提倡集体办公。召开“县政会议”时,李英华亲自主持,参加人员是各科科长、政府秘书及警察局局长。李英华办公时也在这个地方,他的办公桌放在东南拐角,他每天都认真审批文件。他办理案件时也非常认真,当场宣判,而且效率极高。由于集体办公,一些案子也直接在他的办公桌前审理。如东塔乡村一妇女前来告状,不同意和男人汤玉离婚,而其夫仔细叙述了要求离婚的理由后,李英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时就判离婚。政府职员都很佩服他利索干练的工作作风。
李英华爱学习且文采很好,在深夜经常读书习字。为提高政府职员的文化水平,他在4年内曾多次聘请清末拔贡唐万寿、李玉鼎等文人来给职员办补习班,讲《孟子》《论语》《诗经》和《唐诗宋词注释》等。补习班办了很多期,对提高职员的文化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李英华的书法造诣很深,他经常练写书法,苦临古人碑帖,同时也要求职员练字,而且要求公文抄写必须整洁干净。那时的公文全部用毛笔书写,凡字迹不工整、书写不规范的公文,李英华对书写者不讲情面地加以训斥。因此,在政府内工作的职员形成了练字的风气。据李俊、白克勤、顾长泰这些曾在旧政府工作的人员回忆,他们那时是小青年,为提高书写毛笔字的水平,他们每天都要练字近一个小时。现在他们写的字都很工整漂亮,是与那时的苦练分不开的。
李英华非常喜欢体育运动,政府职员每天早晨跑步做早操,他是必须参加的。他让秘书科从各科室中选拔出一些年轻人组成了篮球队、排球队,每天下午下班后,在政府西侧的空地上训练。这些队员由唐瑄、刘锡福、徐参、汤赞、白克勤、李俊、顾长泰、马万仁等人组成,李英华本人也是队员。经过训练,政府职员篮球队水平提高很快,曾先后参加过省政府组织的运动会,而且和当地驻军暂九师及教育科的教职员工组成的篮球队比赛过,成绩也非常不错。
李英华对教育事业非常关心,平时喜欢到学校巡视,并及时下拨教育经费。据《宁夏省考察记》记载,他在1933年任灵武县县长时,一年拨给县政府第三科(教育科)经费1932元,完全小学9000元,初级小学5504元,社会教育经费1950元。从以上数据就可以看出李英华对教育事业的关心。
李英华1932年来灵武任职,1935年年初调离了灵武。在灵武任职期间,他要求公职人员守法尽职,不得贪污,要廉洁做人,不做坑害百姓的事,同时也要求百姓守法。在他到灵武任职之前,他父亲曾撰写了一副楹联赠送于他,到灵武任职后,他命人用木头刻制,并挂在县衙“二堂”两旁立柱上警戒自己。楹联的上联是“勤政爱民,但抱天良是父母”,下联是“奉公守法,要留地步与儿孙”。
有些老年人讲,李英华在灵武当县长期间,正处于政局动荡的民国年间,但他能洁身自好,也没有什么劣迹,这确实非常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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