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二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这是对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之战略目标的深化和发展。《决定》还具体地提出了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方面和战略部署: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个重大战略。
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首先要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我们党的本质属性和光荣传统,是我们党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凝聚力量、获得智慧、取得辉煌的重要法宝,是带动人民民主、保证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的坚强基石。胡锦涛同志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没有党内民主就没有党的先进性。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论断,十七大报告对这一论断进行了专门阐述,十七届四中全会再一次就这一论断进行了更深入地阐述,并就坚持和健全党内民主作出了战略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从保障党的旺盛生命力和保证党的强大战斗力的高度认真贯彻这个重大政治要求,要从确保固原实现加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落实这个重大战略部署。
近几年是固原加快发展步伐、实施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固原抢抓历史机遇、开展攻坚克难、爬坡追赶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必然要求有一个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局面;在这个时期,必然要求有一个万马齐鸣、英雄辈出的局面;在这个时期,必然要求有一个宽松和谐、民主开放的政治局面。只有这样,我们才会凝聚和汇集起最强大的建设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调动和发挥好来自各方面的建设热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激发和运用好广大党员的聪明才智。而这种局面的形成,最根本最首要的途径和方法就是全面、准确、科学地落实好党内民主和集中。我们经常讲,团结出力量,团结出智慧。这样的团结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团结,是生动活泼、宽松开放的团结。
历史经验表明,党内民主问题的确是一个关乎党的生存发展、关乎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关乎一个地方能不能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关乎一个地方政治空气好不好、干部作风实不实的重大问题。党内民主建设搞好了,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增强,加快发展的合力就大、谋事成事的点子就多,政风行风世风民风就好。反之,就是另一种景象。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就针对“家长制”“一言堂”等党内不民主的现象这样指出:“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今天,在大兴党内民主之时,重温邓小平同志的这段话仍然很有必要。
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又要必须坚持和健全集中统一。没有集中就没有凝聚力,没有统一就形成不了统一意志。要使我们的各级党组织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必须既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健全集中统一。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结合;必须坚持党员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今天,我们的发展一刻也离不开党的领导,一刻也不能失去事业建设的主心骨,一刻也不能没有统一的意志。因此,我们必须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必须坚决反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套。只有这样,固原的发展步伐才可能加快,固原的跨越发展才能尽早实现。
(原载《固原日报》200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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