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
在城市,我们大力提倡自由择业,想方设法实现充分就业;在乡村,我们千方百计搞劳务输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原因很简单,因为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是财富之父。但是,我们每年仍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没有岗位,农村还有数以亿计的劳动力处于隐蔽性失业状态。因此,必须转变就业的方式和就业的观念。
要走自主创业的路子。习惯于被动地等靠政府、企业和社会来实现就业已经远不能适应今天形势的发展了。一是市场化的进程必须要弱化政府经济的旧有格局,争吃皇粮、统分统配只能产生低效率;二是要通过创业改变清谈者众、实干者寡、“政治家”多、“实业家”少的问题;三是要通过大量培育民营经济降低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一头沉的格局。鼓励自主创业事实上是一个国家市场化的过程,是每位国民参与推动市场化的进程。只有我们通过亲身经历、艰苦奋斗,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逐浪弄潮,才会认识市场经济的规律,遵守市场经济的游戏法则。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最缺乏的是一支具有创新精神、开拓进取的民营企业家集团,这和我们多年来较少支持、鼓励公民自主创业、投资置业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今年新修订的宪法将保护私人财产郑重纳入其中,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了这样一种国家意志,即支持和鼓励公民通过多种形式自主创业兴产。
经济全球性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告诉我们,创办为数甚多的中小企业才是公民实现就业、获得收入的最基本保障。也就是说,只有鼓励更多的私人创办经济实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就业岗位紧缺的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中,99.5%以上的企业是私营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吸纳了社会上65%~80%的劳动力就业,这些中小企业的平均从业者只有8~13人。它们在为社会提供大量就业岗位的同时,也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我国南方一些经济发达省市的发展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就目前看,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还太少了。2003年,平均每千人大约拥有7个企业,而发达国家的同期数量是平均每千人有40—60个。企业是生产财富的“母本”体,企业数量少直观地说明我们社会的职业经营者少。试想一个缺乏经济利益追求的社会,一个缺少敢干敢创精神的地区,它的发展肯定是缓慢和迟滞的。与此同时,这个社会还会因利益追逐缺乏竞技场所而滋生贪污和盗窃。这一点也被当前社会中不断发生着的众多的贪污受贿事件所证明。
我们必须因地适宜地出台一些奖励引导公民自主创业的办法和措施,而不是抬高门槛事事审批;我们必须切实转变那种见人发财就咬牙切齿愤然不平,总想抓一把、捞一些的坏毛病坏习惯;我们必须在全社会倡扬形成一种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勇当弄潮儿的浓厚发展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出“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旋涡,这也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原载《固原日报》2004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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