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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初入显锋芒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宋绍熙五年初,朝廷下诏授崔与之“浔州司法参军”一职。随后,崔与之回到家乡增城,与母亲、妻儿团聚。其中速修驿馆与力保常平仓两件事尤其显出崔与之随机应变之才。正在张勋等官员为难之时,崔与之献上一计,令众人拍掌称善。因此,崔与之向宪司负责人建议改判囚犯为徒刑。在淮西提刑检法官任上,崔与之最令人称道的是不畏强权、秉公执法,判权贵王枢密之子归还豪夺的寺庙田产。

二、仕途初入显锋芒

浔州司法参军任内

南宋绍熙五年(1194)初,朝廷下诏授崔与之“浔州司法参军”一职。司法参军全称是“司法参军事”,是职掌刑法、断案的佐官。浔州,即今广西桂平一带,当时属广南西路,是边远的下等州,也是少数民族杂居之地。那时在临安官员的心目中,到浔州当官是艰苦的差事,崔与之在朝中没有后台,故被分配到那里。但崔与之自小生活于农村,所以到那里为官也不觉得吃亏。

在封建王朝时当了官,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崔与之有了官职,便趁路途之便先到祖父定居地的广东河源,修葺了祖父的墓地,同时也知道祖母已于祖父去世后迁居番禺。

随后,崔与之回到家乡增城,与母亲、妻儿团聚。拜祭过父亲山坟后,他又与林介、陈汝霖等学友畅叙一番。同时,他也知道曾同学同游的钟启初已到广州番禺学宫读书(钟启初于开禧元年即1205年才中进士,后来官至参议书省兼知政事)。

崔与之来到浔州上任后,得到知州张勋的赏识。其时正好浔州的主庙东岳庙重修落成,按常规必由知州写一篇记述重修经过的文章刻石以作纪念,但张知州却请崔与之执笔。张勋是南宋开国功臣魏国公张浚的侄孙,其亲叔叔是当时著名理学家、人称“南轩先生”的张栻。张勋以其身份地位大可以命崔与之拟稿后,由他稍作修改,便署上自己的名字再刻石以留名后世,但他没有掠人之美,而是由崔与之署名写好《重修东岳行宫记》后刻石立于庙中。这一来是因为崔与之写得确是得体,二来那时高官还不喜欢请“枪手”,三来张勋还想鼓励一下下属。

张勋的确没有看错崔与之,此后崔与之的表现果然令他十分满意。其中速修驿馆与力保常平仓两件事尤其显出崔与之随机应变之才。

一次,上级通知有朝廷大臣即将到浔州巡视,命浔州官员做好接待准备。浔州地处偏僻,很久没有上级官员来巡视,专门用于接待官员的驿馆已破败,必须大修。但当地人多以茅草竹木建房,砖瓦一时难以购到。正在张勋等官员为难之时,崔与之献上一计,令众人拍掌称善。原来,崔与之的办法是“移花接木”。他看到驿馆主要是上盖问题,便命人拆下州衙偏房的瓦,搬去重盖驿馆的瓦面,而暂时用竹木茅草补盖州衙偏房,以保雨天不漏,以后再到附近州县购新瓦回来重修。这一来解决了驿馆上盖,其他粉饰墙壁、平整地面便容易办到。于是,驿馆终于在大官巡视之前修好,皆大欢喜。

又有一次,阴雨连绵,浔州的常平仓因年久失修,雨水渗漏,存粮受潮,众官员主张把存粮移作他用,知州张勋也同意了。此时,本来不用理会常平仓的司法参军崔与之,却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因为朝廷设常平仓的目的是储粮备荒、调节粮价,常平仓的储粮关系到一州百姓的生计,万万不可空仓。因此崔与之认为,首先应解决屋漏,把自己居处的瓦拆下盖在常平仓上,以保未湿的粮食,然后把湿了的部分粮食廉价卖给百姓,待新粮登场时立即补回欠缺的数量。张勋不以崔与之的直言为杵,反而十分欣赏他的提议,马上照办,保住了常平仓的存粮。

当然,崔与之在司法参军的本职工作中也干得中规中矩,对牢狱、案件、军务等事也仔细访查下情,细研刑法,为他日后的施政打下良好的基础。

崔与之到任两年多,干了不少好事、实事,张勋对于其才干、学识相当满意,遂向上司推荐,建议予以重用。

淮西提刑检法任内

约在庆元六年(1200),崔与之升任淮西提刑检法官。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崔与之所任的官职及以下提及的官职身份,这里简说一下南宋时相当于省的“路”的机构。路的机构包括提刑司、漕司、帅司、仓司(或称庾司),四司互不统属,各归上级朝廷系统管辖。提刑司全称提点刑狱司,掌管司法、刑狱与监察,简称宪司,负责人的官衔是提点刑狱公事(简称提刑),检法官是其下属官员。漕司又名转运司,掌管财赋及谷物收运,负责人的官衔是转运使。帅司又称经略安抚司,掌管军事、民政,负责人的官衔是经略安抚使。仓司,又称提举常平司,掌管储藏、贷放钱谷,以及盐、茶专卖等事务,负责人的官衔是提举常平使。

却说崔与之到淮西上任途中,路过江西赣州,到城郊金精山游玩,写下七律《金精山》,后人收入《赣州志》里面。诗云:

翠壁丹崖倚碧穹,一壶天地画图中。

青鸾有路三山远,玉洞无尘万虑空。

虚室尚留丹灶冷,灵泉直与海波通。

客游到此应忘返,始觉仙凡迥不同。

崔与之在浔州已有司法断案的经验,因此到了淮西当提刑检法官也轻车熟路。他重视民情,巡视监狱时也了解囚犯动态。某日,他到监狱察看。一囚犯见新官到来,忙叩头痛哭,申诉冤情。崔与之听了其申诉,回到官衙后对照文案,知道此囚犯因拖欠了大户钱债,无力偿还,走投无路之际情绪失控,失手打死了自己的儿子。宪司负责人已把此囚判了“流刑”(俗称充军),要流放边荒地区服刑。崔与之对照当时的刑法,知道这种案情既可从重判流刑也可从轻判徒刑,而这个囚犯已极之后悔,且有丧子之痛,如果从轻改判徒刑有利于囚犯改恶从善。因此,崔与之向宪司负责人建议改判囚犯为徒刑。负责人采纳了他的建议,改判囚犯为徒刑,百姓称善。

在淮西提刑检法官任上,崔与之最令人称道的是不畏强权、秉公执法,判权贵王枢密之子归还豪夺的寺庙田产。这位王枢密名王蔺,曾任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副丞相),晚年回家乡庐江家居时仍领离休金(奉祠)。他的儿子恃着父亲曾居高位,把某寺庙的田产占为己有。寺庙僧人告到宪司,检法官畏惧王枢密,不敢接案,但崔与之挺身而出,毅然接下案件,查明实况,依律判决,王枢密之子只好退还田产。此事传到王枢密耳里。也是崔与之有福,王枢密是个生性耿直、疾恶如仇的人,他不但不怪崔与之不留情面,反而欣赏崔的秉公执法,并郑重向朝廷推荐崔与之。此事传开,淮西的豪门显贵的嚣张气焰也为之收敛。

过了不久,有位皇室宗亲、管理几路漕运的都转运使来淮西检查司法、刑狱事务,宪司命崔与之出面接待并汇报。在汇报中,都转运使(雅称漕大卿)感到满意,对崔与之的接待得体亦很欣赏,两人交谈甚欢。崔与之先后写下《送时漕大卿淮西检法》三首诗献给都转运使(献诗给上级是当时官场的礼仪),前两首反映了他为官的原则。诗云:

卿月高华照楚墟,澄清雅意见登车。

星分屯垒云中戍,凤引艅艎塞下储。

十二聚民行惠政,三千议狱谨刑书。

最声烜赫流聪纩,圣诏今朝下玉除。

(其一)

越山辉映绣衣鲜,屈指重来是几年。

濡辔按行方易地,追锋趣召已朝天。

步趋接武星辰上,献纳依光日月边。

到得中流须砥柱,功名事业要双全。

(其二)

第一首的“十二聚民行惠政,三千议狱谨刑书”,十二指淮西下辖十二个州县,三千乃泛指,此两句亦反映了崔与之行惠民政策、执法严谨的意愿。第二首的“到得中流须砥柱,功名事业要双全”,亦反映了崔与之当官为民的意愿。以上两首献诗,虽不免赞颂上司的官场俗例,却也没有谀媚到肉麻的程度。而第三首献诗是送别漕大卿时之作,却又反映了已四十余岁的崔与之的感慨。诗云:

十年宦海任飘零,岂料光华伴使星。

落魄半生头已白,爬沙一见眼常青。

天涯明月方依树,淮上长风忽散萍。

别泪谁能效儿女,不堪官柳暗长亭。

这位都转运使对崔与之有很好的印象,回京后也向朝廷推荐崔与之。

崔与之三年任满,便回京待命。原来,南宋时官位少而候官者多,任满后便需等待有官职空缺才能调任。此期间的时间长短,既要看你以往的政绩,也要看你的人事关系。崔与之在待任期间,也结交了一些大官。如他给参知政事、南宋史学家李焘之子李璧写的祝寿诗《寿李参政璧》也流传于世(后收入《崔与之文集》)。崔与之只等候了一年,又有了新任命。

新城知县任内

嘉泰四年(1204),崔与之调任江西(江南西路)建昌军知新城县(俗称新城知县)。知县总治一县行政,掌管钱财,负责军事、民政、教育、司法,还要抓推荐乡贤、教化风俗等,官阶不高却权力不小。

崔与之到任之前,已了解到新城县位于江西东部、武夷山西边,与福建仅一山之隔,是民风强悍、难于治理的地方。正是“食君之禄,担君之忧”,崔与之早有济世匡民之志,故亦欣然上任。到了新城县,他经过细致的调查、了解民情后,认为该县难治与官府滥收苛捐杂税有很大关系。于是,他重新制定钱粮赋税征收的新办法。一是规定县民直接到县衙交纳粮赋,县衙各部门责任明确,要即发收据,以杜绝漏洞;二是村民到县衙不便的边远乡村,由县衙派专人到村征收,严禁乡绅或其他人士中间插手,违者严惩;三是无力缴交粮赋的百姓,经查明属实后,可予缓征或减免。

这个办法公布后,大得百姓欢心,但却触犯了一些豪绅及不法衙差的利益。不久后,有几个劣绅恶吏借荒年歉收煽动饥民骚乱,聚众砸开县中粮仓抢粮。

此时,崔与之的随机应变之才又一次显现。他知道新城县民风强悍,早有应急预案。抢粮事件发生后,他临危不乱,调拨兵马封锁城门、围捕抢劫暴徒,并劝解盲从者不要违法闯祸。很快,为首的暴徒被擒,为震慑肇事者,崔与之下令施刑,打断其手足。随即宣布胁从者无罪,断粮者由县开仓赈济,县中秩序顿时平静。

事后,崔与之认为虽然平息了动乱,但打断为首者手足还是用刑过酷,因此在向上级报告平乱过程时深深自责。他这种敢于承担责任的做法,给上司留下深刻的印象。

开禧元年(1205),南宋伐金,要在各地筹集粮草,新城县虽不富裕,也要征调不少粮草。崔与之不愿把额外负担转嫁给百姓,只把县中库粮上缴,存粮不够,则用县中库银购市价粮上缴。本来朝廷为此颁布了“和籴令”(用远低于市价的官价强向百姓购粮),但崔与之不忍让百姓利益受损,虽然县中库银不充裕,也只在市面上购市价粮。消息传开,百姓感动,纷纷交纳粮食,使得新城县的军需筹备十分顺利,不但在建昌军中是最好的,在江西也很突出。因此,崔与之得到江西转运使赵希怿的赞扬,赵希怿还下令各州县学习新城县的做法。崔与之的亲民形象令不少同僚感动。

崔与之三年任满,被召回京,宰相史弥远有意让他任京官,但他坚辞不就。宋宁宗下旨升他为“差遣”(未有实际职务的京官),他也上表辞谢,大概是说自己资历不够之类的话。一时间,其不贪图高位的精神给同僚留下深刻的印象。

开禧三年(1207),朝廷下旨授崔与之“通判邕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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