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清风盛德永留芳

清风盛德永留芳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年龄去考虑,崔与之的女儿绝不会比丈夫李守道大十岁以上。说崔与之再娶绝对玷污不了其“盛德清风”,真实的崔与之更令人信服。崔与之在家中对待亲友也是这样。崔与之对家属是严格要求的。他逝世后,宋理宗亲书“菊坡”二字赠给其家属,实是对崔与之的清廉作了恰当的评价。以上说的清廉只是崔与之的私德。对于犯了罪的百姓、作乱的军士,崔与之亦执行安抚政策。

九、清风盛德永留芳

崔与之的再婚

近数十年来,学者介绍崔与之的文章,多引文天祥的话“菊坡翁盛德清风跨映一代”,这当然早成共识。但说及他的家庭生活时,均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习惯标准去套入崔与之的“盛德清风”中,以致不敢去探究一些史料的疑点。

崔与之在妻子去世后有没有再娶?这是一个疑点。崔与之的门人温若春写的《崔清献公墓志铭》说及:“吾师……嗜欲淡泊,中道丧偶,不求伉俪,官至贵显,不蓄声妓……”据此,2008年11月以前出版或发表的谈及崔与之的书籍或文章,均说他丧妻后没有再娶。

然而,温若春写的“不求伉俪”可以认定崔与之没有再娶妻,却不能确定崔与之没有娶妾!在2008年11月出版的陈裕荣先生著的《崔与之传》中,就认为崔与之娶了妾,才有年轻的女儿嫁给李昴英的儿子!但因为陈先生的《崔与之传》是用历史演义的笔法写的,其中一些情节及次要人物的名字是虚构的,故未引起学者注意。但细读其书中的考据文字,可知娶妾之说是有道理的。这里先说一个证据证明李昴英的儿子娶了崔与之的女儿。

淳祐十年(1250),增城宁都陈汝霖的孙子、李昴英的外侄去府学考试期间,偶然购得一件旧信件,转送给同去考试的李昴英儿子李守道。李守道细看之下,惊喜之极。原来这是崔与之在临安太学读书时寄给乡中学友林介仲的信。李昴英喜见老师早期遗物,这也是崔与之上京读书前后生活的见证,资料珍贵,故即作《跋菊坡太学生时书稿》一文,后收入《文溪集》中。全文如下:

此清献公初入太学寄其友林介仲书也。吾州去所在四千里,水浮陆驰,大约七十程。士以补试,虽登名,犹未脱韦布也;故稍有事力者,犹劳且费之惮而止其行,寒士又可知矣。公奋然间关独往,一试予选,随即高第。平生勋业名节实……有人生易老之叹,必期三年成名而归。书所云云,立志已卓然不凡。至于述斋舍之费颇悉。闻其入京参斋时,皆朋友相资助,故书报之详。贫者士之常。公之贫,有人不堪其忧者,公处之甚安,所以富贵不能淫,而清白照一世也。

林介仲名介,增江老儒者,生没在公之前,后人不能宝此纸,转落士人之家,其近始得之。公以岁庚戌(按:指宋光宗绍熙元年即1190)入在胶庠(按:太学),庚戌(按:指宋理宗淳祐十年即1250年,离读太学刚好60年)而此书出,若有数然。外侄陈某往试桥门,特此授儿子守道;守道亦就试,且婿菊坡之门,公手泽宜归之。淳祐十年二月朔。

这篇文章既可证明当年崔与之入太学是得到林介仲等友人资助,也证明崔与之的女婿是李昴英的儿子李守道。

再以理证推断。从年龄去考虑,崔与之的女儿绝不会比丈夫李守道大十岁以上。崔与之的夫人林氏不会晚于嘉定三年(1210)去世,而李昴英出生于嘉泰元年(1201),林氏纵有幼女生于1210年,李昴英如十九岁生子则子生于1220年,此林女亦比李子大十岁。因此,李昴英的媳妇绝不会是林氏所生的女儿,而应该是崔与之后来娶的妾所生的女儿。

那么温若春写的墓志铭为什么说崔与之“中道丧偶不求伉俪”呢?这是因为宋代妇女地位低下,崔与之没有给后来娶的女子以“妻”的名分,而妾的身份是难登大雅之堂的,所以不能“享受”妻的名分。而崔夫人林氏去世后,崔与之娶妾侍奉老母亲也是尽孝道之举,即使为丰富自己的生活而娶妾,也是十分正常的事,绝不能说崔与之不淡泊。我们大可不必为突出清献公的淡泊而不承认他有再娶。说崔与之再娶绝对玷污不了其“盛德清风”,真实的崔与之更令人信服。

崔与之的清廉

“富贵不能淫,清白照一世”,是李昴英对老师清廉的准确评价。崔与之的清廉,表现在无论当官或居家时都一个样,待人接物皆以廉洁自守。

先讲崔与之任地方官时的清廉。官当大了,自然多人送礼。前文谈及他从四川离任时谢绝“大送”,纵然社会上习惯于离任时可接受同僚相赠的礼物,但崔与之仍然一概不收。这可说有点“不近人情”,但身为朝廷命官是应该严格要求自己的,崔与之做到了。

按惯例可收的礼他不收,他并非做“秀”,而是早已立志清廉。他在广西任上到朱崖(海南岛)等地视察时,自带钱粮下乡,不准部属向地方摊派,一点不扰民,是史书有记载的。

更令人感动的是,他在广州居家指挥平叛的半年中,虽接受了皇命帅广,但离任交班时把半年应得的薪俸钱粮全部退还国库,清廉得叫当代人难以置信。

他离开官场到广州定居后,家中只有藏书,却无珍宝古玩,日常种菊自娱。最多是养了一对白雉鸡,以作日常观赏消遣。他书韩琦诗句“老圃秋容淡,黄花晚节香”作为居室对联,自号“菊坡”,厅堂挂“晚菊堂”匾。他常说“官职易得,名节难全”,可知他一贯重视个人名节。

一个人要保全一生名节,必须无论何时何地都戒贪念。崔与之在家中对待亲友也是这样。在他儿子结婚时,亲家送了数量不少的嫁妆田,他知道后命儿子全部退还。于此,已可见他清白持家。

崔与之对家属是严格要求的。在任秘书监时,他给弟弟的信中再三叮嘱不要恃着他当官而干预外事。按照当时朝廷惯例,他可以为自己的弟弟、儿子、外甥通过“荫补”(优惠政策的名称)求官。但他没有这样做。有一次,当他的姐姐为自己的孩子求崔与之安排外甥当个一官半职时,崔与之当即斥责:为官贤与不贤,关系到百姓休戚,不能私自赠送!从这个例子可以想像得到,为什么崔与之的弟弟、儿子没有出任官职了。

在他退休后,朝廷赐给他凤凰山庄园,他却把它捐出办学,用作培育人才的场所(后称菊坡书院),怎不令人敬佩!还有,他遗言不得为子弟求官,死后不得作佛事。他逝世后,宋理宗亲书“菊坡”二字赠给其家属,实是对崔与之的清廉作了恰当的评价。“富贵不能淫,清白照一世”,他当之无愧!

崔与之的盛德

以上说的清廉只是崔与之的私德。当官的还必须把私德延伸到从政为民的盛德,实践仁政德政。崔与之为世人树立了一个好榜样,把才与德结合在一起,运用到具体的政治实践中。在他先后任浔州司法参军、淮西提刑司检法、新城知县、邕州通判、宾州知州、广西提点刑狱、淮南东路安抚使、四川安抚制置使、广东经略安抚使等职时,均可见到他从政亲民、从政为民的事迹,前文已说及,此处不赘。值得再次提及的是崔与之的绝笔:“东南民力竭矣,诸贤宽得一分,民受一分之赐。”他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仍然惦记着为民请命!

对于犯了罪的百姓、作乱的军士,崔与之亦执行安抚政策。从他在淮西提刑检法任上为失手打死儿子的囚徒提请上司改判,到平定邕州、淮东射阳湖、广州摧锋军等三次叛乱时采取首恶必究、胁从不问的处理方法,皆可见崔与之为社会安定而细心处理突变事件的苦心。

崔与之绝非“和稀泥”之辈,他敢于与恶霸、贪官作斗争,在淮西提刑检法任上,他不畏强势,绝不官官相护,敢判王枢密之子退还豪夺的寺田。在广西提刑任上,他到各地宣扬守法,贪官闻之弃官而逃,这位“崔青天”令世上曾流行《岭南便民榜》、《海上澄清录》那堪称“吏师”的记录,这种情况在封建时代是极少出现的。

他在其他任上,还弹劾了知高州黄凤、知石泉军刘参、知涪州胡酋仲、知合州安伯恕等,令这些贪官被朝廷罢官,民心大快。

崔与之当官从来没有被人弹劾过,他在任上没有建什么楼堂馆所等标志性建筑物,但却名留青史,此足令为官者深思。

崔与之的盛德,还表现在举荐人才上。他知人善任,对自己的儿子、弟弟、外甥没有举荐,但在各地任职期间,发现人才却出以公心举荐。他先后举荐了一批优秀人才,如游似、洪咨夔、魏了翁、家大酉、温若春、吴纯臣、吴彦、吴泳、杨汪中、李鼎、李庭芝、李心传、王应辰、度正、苏植、刘克庄、方信孺、许巨川等数十人,后来多成为名臣。

据说崔与之的德行还感动了动物。据李昴英在端平元年(1234)夏季写的《义鹿记》记载:绍定六年(1233)六月十日,崔与之的园圃中来了两只野鹿,野鹿在园中优游自在,后来崔与之把它们放回丛林中,它们仍频频回头,似不忍离去。过了数月,人们为崔与之庆祝生日,十分热闹。大家正在大堂上饮酒时,忽见放走的两只鹿回到门前,一边叫一边跃舞。李昴英认为出现此奇迹,是崔与之施仁政的结果。

崔与之纪念地

从南宋、元、明、清到现代的数百年间,各朝代均有名人、学者写下诗文赞颂崔与之,也有不少地方有崔与之纪念地。

崔与之是其故乡广东增城的骄傲,故增城有不少崔与之纪念地。崔与之长眠于增城的华山南面山坡上,前文已略介绍其墓地。其墓所在地附近的石壁山、四望岗和马头岗上,有崔与之父亲崔世明、母亲罗氏、夫人林氏及后世子孙十数人的墓地。

南宋晚期,增城县学内设有崔与之祠堂,与孔庙并列,足见崔与之在百姓心中的地位。住在古称云母里的增城崔氏族人,后来多聚居于沙村(今新敦村)、崔屋村,故两村均曾建有纪念崔与之的祠堂。沙村的俗称“丞相府”,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毁于火灾,遗址在今新敦村东新坊,今已建成一片民居。中新镇坑背乡的崔屋村,清末时重建了“崔太师祠”。此因崔与之曾被任命为丞相,虽然他未出任,但民间已认定他是丞相,俗称他为“太师”,建的祠堂也取名“太师祠”。崔太师祠现保存完好,大门上嵌“崔太师祠”石额,祠中供奉着纱帽朝服的崔与之像。此祠为三进院落四合院式布局,穿斗式木构梁,建筑面积三百六十九平方米。2002年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市文物志》等当代文献有介绍。

南宋人翟龛曾有诗《崔清献公祠堂落成》,据说是咏上述其中一间的。诗云:“象笏犹存旧典型,魏谟亦此振家声。矧今故第堂堂复,不日新祠恰恰成。嘉定间关全蜀险,端平仓卒护乡城。此功此德垂千古,自有人人香火情。”

崔与之曾居于增城的凤凰山下,山上原建有凤凰亭。崔与之逝世后,人们把凤凰亭改建为菊坡亭。抗日战争时亭毁,至当代重建,又称凤凰亭。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把原置于崔菊坡祠(明清时建,遗址即今荔城镇一小)的碑石放到凤凰亭。此碑高一百八十厘米、宽一百厘米、厚十五厘米,标题是《题崔清献公言行录》,但正文仅见“大明正德十年知增城县事林钺”十三字。此碑应是明代增城县令林钺主持刊刻《崔清献公言行录》一书时,为永留纪念而刻。

在增城市新塘镇,民国时已办有一间纪念崔与之、湛若水(明代大教育家、理学家、官至南京三部尚书,增城人)的菊泉中学(崔与之号菊坡、湛若水号甘泉,校名各取一字)。此中学如今的楼房远比当年宏伟,但校名仍称“菊泉”。改革开放后,在新塘镇老镇长陈裕荣等主持设计下,该校斥资在校内建了一座长七十多米的云石材质书画壁,刻有崔与之及湛若水像,崔与之像造型为侧面骑马立于剑门关之山岭间,器宇轩昂。另还刻有介绍崔与之、湛若水两位乡贤的文字。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增城县立中学(今增城中学)特辟“清献堂”纪念崔与之。当代已拆掉另建新教学楼。

在增城,昔日曾改增江为“相江”(纪念崔丞相),改增江路为“相江路”,但“文化大革命”初期起已改回称增江、增江路。

在广州,也曾经有多处崔与之纪念地。就在崔与之解广州被叛兵之围后,广州人已在白云山蒲涧一带建起崔与之的生祠(为活着的人设立的纪念馆),后来在蒲涧寺建清献祠,祠内悬挂着崔与之身穿彩色衣冠的画像。明代万历丁亥(1587)还把崔与之的《水调歌头·题剑阁》刻于寺中石上。

淳祐四年(1244),广帅方大琮在广州府学中建“二献祠”,奉祀张九龄和崔与之。

广州朝天路西侧的崔府街,其街名是因有崔与之故居而得。崔与之归隐后定居于广州时,便是居住于此街中。如今的崔府街已没有崔府的痕迹。这还有个传说:当年崔府建筑很有特色,当地一个姓李的富商十分羡慕,便请原来建崔府的工匠仿照崔府的形式在附近建了一座住宅。建好后,崔与之闻之,欣然前往观看。归来后见到那建屋的工匠时,他笑着对工匠说:“你替李姓建的住宅很好,但少两枝梁呀。”工匠说:“我完全按崔府的规制去建的呀,怎会少了两枝梁呢?”崔与之说:“一枝是没思量(量与梁谐音),一枝是没酌量。”这个传说载于《夷坚续志》,既赞崔与之平易近人,也显出他有幽默感。

清代时,越秀山麓曾建书院名菊坡精舍,位置在今广州市第二中学范围内。

广州解放中路的学宫街,以前有南海学宫,学宫中有崔公祠。崔与之的姓名还镌刻于四牌楼(今解放中路)的第二牌楼“忠贤坊”上。

清代,在广州珠江南岸(今海珠区)的潄珠岗纯阳观旁建有菊坡祠,乃两广总督阮元于道光六年(1826)二月建。据说毁于民国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有人提出大修纯阳观环境的蓝图时,有重建菊坡祠之想,但后来没有建成。

在广州萝岗区萝岗洞,今之玉嵒书院前身乃种德庵,即崔与之青少年时与钟玉嵒一起读书的地方。钟玉嵒于开禧元年(1205)中进士,后出任安徽、徽州府判、武昌知府等职,嘉定十二年(1219)告老还乡后,重修种德庵,扩大规模,东边名萝峰寺,西边是萝坑精舍,乃教书育人之地。钟玉嵒去世后,其后人扩建萝坑精舍,改名为玉嵒书院。1983年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在增城、广州以外的地方,也有纪念崔与之的建筑。据说当年崔与之离开朱崖(海南岛)后,朱崖不少地方建崔与之生祠,纪念他造福百姓。崔与之逝世后,临安太学果行斋立祠纪念他,为太学生员树立学习的楷模。

在四川,有两处纪念崔与之的建筑。一处在成都仙游阁,在崔与之离蜀南归后,百姓绘其肖像,与前贤张咏、赵抃合祠,名“三贤祠”;另一处在简州会胜堂,有纪念张咏、赵抃、崔与之的“三贤阁”。

此外,因崔氏后裔从增城分支到其他地方定居,古人喜欢炫耀先祖之德,故其他地方亦有纪念崔与之的祠堂。如广东佛岗水头镇崔村,有崔清献公祠,传说建于明代,1917年重建。祠为三进,面积二百二十五平方米。祠内有对联云:

自增城一脉而来,相府塑前型,黄菊晚香同景慕;继南海三山之后,宗祠仍旧址,白沙囊哲永留题。

据说崔氏后裔有的迁至东北,亦曾建有祠奉祀崔与之。

近几年间,广州有关部门拟在惠福路五仙观中建岭南先贤塑像,崔与之是其中之一。该项工程已召开多次专家会议,由越秀区主持建造。相信不久后,在广州也可再睹崔与之的神韵,以寄托今人怀念先贤之情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