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二世复辟后,王权和议会处于一种微妙的平衡中。1661年召开的议会虽然以强烈的保皇情绪著称,因而有“骑士议会”的美号,但议会在内战中的胜利又使国王和“骑士”都不会忘记。正像研究英国革命史的权威学者希尔所说:“政府和下院的关系本身就是个矛盾……尽管下议员们本人都是保王派,他们却能充分地利用几十年的变迁为他们争得的新的宪法地位。”(2)在这种情况下,尽管议会和国王都靠复辟过活,它们的利益本应该一致,但双方的冲突却愈演愈烈。这说明无论历史如何曲折,英国的王权专制时代已经永远地过去了。
查理恢复专制的手段比较隐蔽,但方向却一直坚定不移。他不再和议会整体对阵,而是和他所称为的“老友”——保守的乡绅和国教徒结盟。但同时查理又从来不甘心受他们的制约,因此他在1670年和法国的路易十四缔结密盟(多佛条约),答应在条件成熟时就宣布自己是天主教徒,以此换取法国的津贴,以便在危难时得到法国的帮助。查理这样做正和他的祖辈投靠西班牙一样,是为王权的私利而拿民族的利益做交易。这时的法国是欧洲最强大的天主教国家,也最有可能干涉英国内政。但查理做的时候非常谨慎,多佛条约一直保密;直到临死前他接受忏悔时才宣布自己是天主教徒。由于查理的心计,他临死时几乎就要达到自己的目标了:他已经击垮了议会反对派辉格党,差不多牢靠地控制着议会,他还把中央的权力伸进各个市镇,让市镇团的选举听命于国王的支配。他的权力比他的两位祖先都大,在他的统治下,几乎就要建立起前所未有的君主专制。
继位的詹姆士二世比查理更崇拜专制,但他不像查理那样隐晦。他在查理弥留之际就公开向法国大使大献殷勤,登位后,又公开向路易十四表示道歉,说他没有征得路易的许可就召开了议会,而本来他应该向路易十四请示一切的。他摘去与乡绅—国教合作的假面具,认为恢复专制的唯一依靠力量是天主教。他因此任命天主教军官,建立天主教军队,在全国宣布信教自由,强迫英国国教会宣读信教自由令。这样,托利党被迫和辉格党联合起来了,奥伦治的威廉应两党之邀在英国登陆。经过一场几乎不流血的战斗,夺取了詹姆士的王位,这就是所谓的“光荣革命”。从血统上说,王位的新主人是詹姆士的女儿和女婿,这样就保留了斯图亚特的族谱,但王位的内容却因此起了变化。
根据议会条件,威廉接受“权利法案”。“权利法案”中除宣称常备军为非法这一条外,所有的条款都是“自古就有的权利”,比如定期召集议会,议会言论自由,国家的赋税由议会决定,国民有请愿的权利等。但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条款,关键是:是议会缔造了一个国王,这个国王根据议会的条件登上王位,并服从议会的法律。如果不是议会的选择,这个国王本是不能取得王位的。反过来说,议会既可以缔造国王,也可以废除国王,议会掌握了国家的主权,议会的权力终于确立了。在光荣革命中,不仅专制的王权被消灭,连独立的王权也消失了;从今后,国王附属于议会,而不是议会附属于国王。一个人统治国家的时代过去了,在以后的年岁里,统治国家的将是议会——它虽然还不是真正的人民代表,却是一个团体,这个团体由国家最有势力和最富有的人组成。个人专制结束了,英国完成了从绝对王权向多元寡头制的转化,国家经济起飞的第三个政治条件具备了,光荣革命是未来社会的基石。不久后,议会通过的一系列法律将这一点更明确地宣布出来:它的“兵变法”(1689年)使议会控制了军权;它的“三年法”(1694年)规定议会任期三年,而每隔三年又必须召开一次新的议会;它的“叛逆法”(1696年)使国王不能够对反对派任意加罪;它的“继承法”(1701年)更是明确地规定了王位继承者的顺序,把所有信奉天主教因而有可能依靠外国势力、对国家构成威胁的人统统排除在外。这样,议会把国王置于它自己之下,英国的王位架空了。
光荣革命的影响还不只如此。英国人突然发现,为时20年之久的革命和流了大量鲜血的内战所没有解决的问题——建立新的政治制度的问题,竟被光荣革命轻而易举地解决了。光荣革命之所以“光荣”,并不是因为它不流血(事实上是流了少量的血),而在它以极其巧妙的方式改变了政权的性质。从表面上看,政权一点也没有变,国王依然在,虽说换了人,却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传统得以延续,历史没有割断,英国仍是君主国,国王仍是国家的最高元首。然而,权力的结构起了变化,国王和议会交换了位置,一个人的专制让位给一批人的共同执政。在这批人中,平衡和相互牵制将是他们行使权力的必要前提。这些变化看起来是在这种情况下完成的:国王和议会达成协议:议会让国王当国王,国王则同意让议会凌驾于自己之上。这就为后世提供了一种可能性,即权力结构可以在不改变政权形式的前提下加以改变,而这样做的条件是:在被统治者的坚决要求下,统治者作出适时让步。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从光荣革命中学到许多东西,在统治者看来,光荣革命靠妥协而避免了革命;在人民看来,革命的威胁可以逼迫统治者退让。洛克的政治学说正是对这种经验的总结。他说:假如政府违反契约,对人民施行暴政,人民就有权拿起武器,以暴力抵抗暴力。但暴力的抵抗只能是最后的手段,人民还有另一种选择,他们可以在事情还来得及收拾时更换立法机构,设立新政府。坚持人民有暴力抵抗的权利,正是防止发生暴力革命的最好手段,因为“防止祸害的最好方式是向那些最容易走向祸害的人指出这样做的危险和不公正”(3)。这以后,英国再也没有发生过革命,光荣革命成了英国历史上最后一次革命。英国人学会了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改革和渐进成了英国的特色。
选自《走向现代国家之路》(与陈意新合著)第二章第二节,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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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86年,威廉一世令全国大小贵族都向国王宣誓效忠,结成“索尔兹伯里盟”。这个盟约使英王成为最高的宗主,改变了大陆上流行的“我的臣属的臣属不是我的臣属”的现象。
(2) 克里斯托弗·希尔:《革命世纪,1603—1714》,纽约1966年版,第228页。
(3) 洛克:《关于政府的第二篇论文》,纽约1952年版,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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