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9)
(1)执行“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确保优质稻米产地生产环境的质量。选择环境条件较好的地区,特别是土壤、灌溉水和大气三方面环境因子要达到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同时,要禁止向产地排放含有重金属、硝酸盐、油类、苯类、碱液、剧毒废液和放射性废水,以及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禁止向产地倾倒、填埋有害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凡环境严重污染的农田,不得作为优质稻米生产用地。
(2)执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优质稻米生产工艺的安全卫生操作。实现优质稻米的安全卫生生产、重点是要在生产过程中减少化学肥料和农药的施用。
肥料使用:
① 按照农技部门指导的优化配方施肥技术科学合理施肥,鼓励推广使用优质有机肥料,减少化肥用量,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和生物活性。
② 有机肥料要无害化。使用的有机肥料要彻底发酵、腐熟。
③ 所使用商品肥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管理制度的肥料品种,必须使用获证企业产品,以保证肥料质量。肥料使用要保持7天以上的安全排水期(即施肥7天后排水)和收割前15天以上的安全间隔期(最后使用和收割的间隔天数)。
农药使用:
①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非农药防治,积极采用各种有效的非化学防治手段,培育壮苗,加强栽培管理。
② 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农药。药物防治要保持7天以上的安全排水期和收割前15天以上的安全间隔期。
③ 农药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执行标准号)。农药使用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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