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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骨肉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期间所生子女属于女方家庭的成员,姓氏随母,由女方家庭抚养长大,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经济上没有联系,男方无法定抚养子女的义务。而直巴家的四名女性成年后分别与不同的男人“走婚”,这样其他男人的“骨头”又流入了直巴家。[26]李瑞根据对蒗渠摩梭人的田野考察,指出“蒗渠摩梭人认为个体与自己的父亲有着同样的‘根根’,他们也认为骨头来自于父亲,血肉来自于母亲”[27]。

在进一步阐述摩梭文化中“骨”的象征意义之前,我们有必要追溯一下永宁摩梭人的两性异居走访。两性异居走访在摩梭语中被称做“替色色/thi33 se33 se33/”,/se33 se33/的字面意思是“走路”或“走走”,但在特定的语境和场合下有建立性关系的含义,却没有婚姻之义。/thi33/表达的是两性关系的保持还在持续着的状态,是一个语气词。/thi33 se33 se33/在汉语民族志中常被译作“走婚”,难免有失偏颇。两性异居走访的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暮合晨离”,建立两性关系的男女双方各居母家,男子只是夜晚到女方家访宿,清晨返回自己母亲家进行生产劳动。期间所生子女属于女方家庭的成员,姓氏随母,由女方家庭抚养长大,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经济上没有联系,男方无法定抚养子女的义务。建立性关系的男女双方互称“阿夏/a33 xia31/”,有学者认为意思是“睡在一起、一起躺下的伴”。[22]众所周知,永宁摩梭人除了两性异居走访外,还有男女双方不经过结婚仪式,但女入男方家生活或男入女方家生活居住的“阿夏同居婚”以及举行结婚仪式的“一夫一妻婚”。但不可否认的是,两性异居走访仍然是现如今永宁摩梭人选择最多的两性关系模式。

施传刚在《永宁摩梭》中提到他在田野调查时的一个细节:“我去了四川的左所乡,从一位远近闻名的达巴那里收集了宝贵的资料。我的努力有了回报。关于摩梭文化习语的丰富资料对我理解摩梭人独特的社会机制帮助很大。”[23]为了解释清楚摩梭人对于“骨头”的理解,笔者在调查中广泛搜集与“骨头”有关的习语,功夫不负有心人,从一些习语中得到了不少有关摩梭社会文化的信息。摩梭人有一句习语是这样说的:“只要父亲是同一个的人,他们就是同一根骨头/a3333ʠɿ33 v31ɣr31 ʠɿ33ɣər33/。”为了更好地理解这句习语,我的田野报告人提供了一个案例:

直巴家有八个孩子,四男四女,这八人互为兄弟姐妹。家中的四名男性成年后都在“走婚”,本文分别以A、B、C、D来指代。A“走婚”到阿普家,A和阿普家的某一位女子有了孩子以后,A的“骨头”就流入了阿普家;B“走婚”到巴塔家,B和巴塔家的某一位女子有了孩子以后,B的“骨头”就流入了巴塔家;C“走婚”到达坡家,C和达坡家的某一位女子有了孩子以后,C的“骨头”就流入了达坡家;D和一位贵州籍的女子“走婚”,D和该女子生育了孩子以后,D的“骨头”就流入了该女子家。而直巴家的四名女性成年后分别与不同的男人“走婚”,这样其他男人的“骨头”又流入了直巴家。

报告人说到这里仍显得意犹未尽,继续补充道:

直巴家的A男子先后与E、F、G三个女人“走婚”,并且与E、F、G都生有孩子,当A向别人谈起自己的子女时,常常会说“都是我的骨头我的肉/ŋo13ɣr31ŋo1331ȵi33/”,尽管孩子们的母亲不是同一个人,但A是这些孩子的父亲,他们都是A的“骨肉”。这些孩子长大后都知道他们的爸爸是同一个人,但平常相互之间来往不多,因为更多的时间是与各自的母亲生活在一起,但在见面、打招呼或者问候时会通过说话的语气表现出特殊的亲密感情。如果A去世了,他的所有子女会聚在一起,为其料理后事。这种时候,外人马上就能明白他们是“同一根骨头”。

案例清晰的陈述,不断传达着“骨头是父亲给的”的文化信息予我们,令人惊讶的是,报告人的讲述与我们看到的以往民族志中的描述几乎完全悖逆。

在后来的观察中,笔者发现永宁摩梭人也承认男女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都有所贡献,有一句摩梭古语是这样说的:“没有男人,没有女人,就不会有孩子/zo33mo33ʨo33mi33 zi33mo33ʨo33 zo33ʨo33mo33 ʑi33/。”不言而喻的古语,隐讳地指出只有男女两性结合,才可能生出孩子。但与绝大多数民族一样,永宁摩梭人却不认为男女在生育中所做出的贡献是等同的,他们认为自己的“骨头”来自于父亲,“尽管绝大多数的摩梭人都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但是在摩梭社会中,生父与子女间并不一定存在彼此的责任与义务等社会关系以及文化为其定义的社会行为准则”[24]

人类学家常常把“骨”比作外婚父系制,把“肉”比作姻亲的宗族,这种意识用在列维-斯特劳斯关于交换的理论体系中显得特别有道理。骨与肉是很多民族固有的意识,人类学家也经常把“骨”与“肉”这样的词汇作为父系制的象征。尽管绝大多数学者都将关切的眼光放在摩梭社会以女性为中心,而男性处于边缘地位的情境之中,有的甚至从摩梭人对家屋空间的分配与安排来揭示女性在摩梭社会占据优势地位的现实,但却极少有人指出摩梭男人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事实,他们倾慕权威,尤其在他们出生的家屋中是这样。在所有摩梭人家中,都有两个火塘:上火塘和下火塘,上火塘位于比下火塘高的一个平台上,家中但凡举行重大的祭祀仪式时,男人以及尊贵的客人就坐在上火塘边,家里的妇女们为他们准备好饭食,并不时在旁边观察以便做好随时补充食材的准备。与世界上大多数社会的男性一样,摩梭男人不论在政治领域或宗教领域都担当了职位。伊丽莎白·许基于田野资料的分析,指出“无论是在藏传佛教还是汉人统治的社会中,男人都被赋予了更高的地位。但这并不仅是藏人相对于西方、中国人对于东方这样一个问题,在摩梭人的社会中,一般也会接受男人拥有高的地位和权力这样的意识概念。摩梭属于藏缅语族,他们以对男人予以地位高而著名”[25]

永宁摩梭人对“骨”与“肉”的解释强调了男性的地位与作用,如果我们将视线放得更远一点,观察一下生活在永宁摩梭周边的拉伯摩梭以及蒗渠摩梭对身体象征的隐喻,就会发现这种解释并非没有道理。吴乔在《父亲的骨头——金沙江畔纳人的亲属制度》中提到:“拉伯摩梭人认为人的骨头是从父系祖先那里代代传承的,特定的父亲与特定的孩子联系在一起,父亲再也不仅仅是一个‘浇水者’了,他在后代的身上表达了自己的形状,他是孩子身体核心的构造者。”[26]李瑞根据对蒗渠摩梭人的田野考察,指出“蒗渠摩梭人认为个体与自己的父亲有着同样的‘根根’,他们也认为骨头来自于父亲,血肉来自于母亲”[27]。无独有偶,在永宁摩梭人中间广为流传一句谚语:“天上不下雨,地上不长草/mu33 o33ɕi3331 gi31 di33 go33 zi33ma33ʑi31/。”谚语的本义强调男女两性的结合是生育孩子的前提,“天”隐喻男性,“地”隐喻女性,“雨”隐喻男性的精液,“草”隐喻女人怀孕,在生育过程中,父亲是精液的提供者,母亲是孩子的孕育者,如果没有精液,就如同天上不下雨,地上就不会长草,母亲就孕育不出孩子。[28]与蔡华(2001)、施传刚(2008)、周华山(2010)等人的研究不同,摩梭社会承认父亲在生殖中所做出的贡献,并且丝毫没有发现故意忽略这种贡献的情境动因。在重大的节庆祭典中男性所发挥的重要性有目共睹,尤其是在葬礼中,男性通常以舅舅、兄弟或儿子的身份通过送魂仪式将死者灵魂送回祖源地来终结一个生命周期。值得一提的是,男性在摩梭社会的崇高地位常常体现在舅舅的权威中,摩梭社会对舅权的尊崇,使摩梭人自古遵循着“天上飞的鹰为大,地上走的舅为大”的古规,摩梭人常说“舅父的骨头不能啃/ə33 v33ɣr31 tha33 tsɿ33/”,不在背后说舅舅的坏话,对舅舅的尊崇成为摩梭社会世代相传的纲纪伦常。摩梭“达巴经”里有一段经文“斯克”,讲述的是出嫁的姐妹去世时,死者的兄或弟要送一床毛毯去奔丧,并在火葬时加一根柴。摩梭女性葬礼中最高级别的仪式就是舅父奔丧。[29]近年来,随着泸沽湖地区旅游经济的大力发展,摩梭男性的社会公众领域不断扩大,赚钱机会增多,对外接触频繁,社会影响力以及地位得到提升,掌握的话语权也更多。

事实上,以“女性王国”“女儿国”著称的永宁摩梭社会对女性的尊奉绝不以打压或否定男性为前提,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男性有着独立的空间,保持着完整的人格,将他们与生俱来的热情、洒脱、爽朗的性格通过生殖繁衍传递给下一代。他们还在家庭生活、对外交往、丧葬仪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演绎着摩梭人做人的道理,遵循着摩梭社会代代相传的伦理道德规范,实现着人生的终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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