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布瓦赫集体记忆概念提出后,社会学领域中对这一理论的运用和深化从未停止,并开始将集体记忆进一步深化。其中,Zelizer认为集体记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集体记忆是过程式的,它的形成是不断展开、变动和转变的过程;第二,集体记忆具有不可预测性,其发展并非线性、合乎逻辑和理性;第三,集体记忆具有时间性,其中隐含着从过去、现在到未来的叙事线索;第四,集体记忆具有空间性,它总是会锚定在特定空间;第五,集体记忆是片面的,特定社群对过去的再现总是强调某些方面的同时弱化其他方面;第六,集体记忆可以被利用,不同群体有可能援引集体记忆达成特定的目标和议程;第七,集体记忆既是特殊的,也是普遍的;第八,集体记忆带有实体性,不是虚幻地停留在人们的脑海里,而是栖身于日常生活的各种公共表达当中。[17]
台湾地区学者王明珂在其所著《华夏边缘》一书中指出,集体记忆的研究可以总结为四个方面:第一,记忆是一种集体社会的研究;第二,每一种社会群体皆有其对应的集体记忆,借此,该群体得以凝聚及延续;第三,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来说,记忆常常是选择性的、扭曲的或是错误的,因为每个社会都有一些特别的心理倾向,或心灵的社会历史结构;第四,集体记忆依赖媒介、图像或各种集体活动来保存、强化或重温。[18]
法国巴黎政治学院教授阿尔弗雷德·格罗塞(Alfred Grosser)从身份认同的角度对集体记忆进行了分析,认为“集体记忆是后天的习得和传承,它通过家庭、阶层、学校和媒体来传承。它的内容取决于中介者和培养者对历史史实所做的取舍,他们有意或无意地扭曲诠释,并强加给接受者”[19]。每个人的经历部分由个人记忆决定,但更主要的是由家庭、学校和媒体传递所谓的“集体记忆”所决定,正是这些“集体记忆”影响和铸就了人的各种身份。“然而,不应当仅仅依靠某种共同经历就演绎出一种共同记忆。在类似经历中,个人身份的多样性会导致记忆内在的不同,继而导致在日后对记忆的应用也不尽相同。”[20]显然,对纳粹集中营的记忆和对南京大屠杀的记忆,以色列人和中国人的内在记忆与对记忆的应用肯定是不同的。
保罗·杰德罗维斯基(Paolo Jedlowski)则认为:“关于记忆的研究应该从个体记忆的社会性特征、集体记忆、记忆研究的文化取向三个方面入手,而集体记忆研究是以文化记忆为主要内容,可以将集体记忆看作是由集体生产、体制化、守护的集体成员之间相互作用和传递的关于集体过去的一系列社会表征。”同时,他把记忆媒介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纪念行为,包括仪式、庆典、嘉年华、聚会等定期的共同活动;二是记忆文本,包括文字书写、口语传达与图像媒介;三是纪念空间,包括博物馆、纪念碑等。[21]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方文在《科学制度与社会认同》一书中认为,集体记忆在群体范畴化与社会表征系统形成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集体认同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群体资格之于社会角色和社会认同具有一定的解释优势,而个体在获得群体资格的过程中,关于群体记忆知识的学习与激活又是非常重要的。[22]
由此,我们不妨从三个角度来探讨媒介记忆与集体记忆之间的关系,首先,我们要探讨的是媒介记忆对集体记忆的基础性功能是什么,以及媒介记忆是如何帮助集体记忆形成对自身过去记忆的维护与传承;其次,媒介记忆在发挥效用的同时是如何对集体记忆进行建构与重构的;最后,我们要探讨的是媒介记忆是如何影响集体记忆,以及给集体的范围和边界带来了怎样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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