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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为何而记忆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类为何记忆的想象往往最终都归结于自然与社会。媒介的供需关系体现在媒介信息生产和销售的各个方面。媒介记忆中的娱乐信息则更能说明媒介记忆机制中市场供需规律的运作。媒介记忆虽然被置于市场供需机制的驱动之下,也并不意味着媒介记忆就必然是“离经叛道”的。[71]新闻媒体的记忆显然不仅摆脱不了媒体伦理和道德的约束,甚至新闻媒体还有主动维护媒体伦理与道德的责任和诉求。

媒介有记忆的责任,这种责任让媒介在没有完成记忆功能的情况下受到批判和指责,但是媒介为何而记忆?难道仅仅是因为媒介是信息记忆的物质载体吗?

这里,我们需要回答和解决“人类为何记忆”的问题。人类为何记忆的想象往往最终都归结于自然与社会。孙德忠就认为:“人的记忆形式和人类思维活动的发生,不仅有历史积累和自然史前提和生理基础,而且还有社会史前提和社会基础;不仅有自然规律起作用的机制,更有社会因素起作用的机制。”[62]自然因素所影响的记忆,被认为是适应人类生存进化而来的。人的记忆“取决于他当初对此事给予了多少关注,以及事情在情感方面引起了多大的重视。人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都被自己以不同的关注程度所感知,并将其转化为记忆”[63]。因此,记忆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和情感性的,喜欢的东西往往容易记住,不喜欢的东西则比较容易遗忘。

“人类的记忆奇妙、有效而精准——足够让我们的祖先大体记住哪些是应该躲避的天敌,哪些是应该捕捉的食物,哪一条溪流有肥美的鲑鳟鱼,哪一条是回到营地最安全的路线。”[64]我们的记忆可以迅速地从海量的外部刺激中选择自己所需要的,而不是陷入信息洪流之中。关于社会因素引发的记忆,美国神经物理学家威廉·科尔文给出了一个颇为有趣的想象。他指出:“群居生活无疑是行动套路扩展的催化剂,一头动物和同类呆在一起就可以有机会相互观察和学习。同时,群体生活,除了促进新技能的传播,也充满个体间有待解决的矛盾。一头动物也许需要把食物藏在兽王看不见的地方,以便将来独自享用。你需要有很多感觉模板以避免将不同的个体混淆起来,也需要更多的记忆来记住过去与你的同伴中每一个的交往。”[65]不可否认,人类记忆源于自然生存和社会交往的需要。那么,媒介记忆是否也是媒介组织生存的需要以及社会交往的需要呢?

1.作为生存需要的媒介记忆

媒介作为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由众多不同的媒介组织、媒介企业构成,媒介产业或许可以在人类历史中长期存在,但媒介组织或媒介企业则完全受经济规律的支配,媒介产业中的企业与其他企业一样都需要追逐利润,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主要的参与者角色,而媒介从业者也必然迫于生计的驱使。就如同个体记忆是以个体的物质存在为基础一样,媒介记忆要以媒介组织或企业的生存为基础,如果它们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那么媒介记忆的持续性过程也会就此终结。因此,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媒介组织或媒介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参与者,记忆既是它们的责任和使命,也是它们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命脉。

媒介企业要遵循的同样是市场经济中的供需关系。也就是说,媒介记忆之所以存在并日益繁荣,是因为社会需求的支撑。恰如马克思所说的:“没有需求,就没有生产。”[66]传播学中的使用与满足理论也指出,“受众对媒介产品的消费是有目的的,旨在满足某些个人的、经验化的需求。因此,大众媒介要想获得成功,就不仅要尽力了解受众对什么感兴趣,还要了解为什么感兴趣”[67]。可见,媒介市场中消费者或受众的需求不仅推动了媒介产业的繁荣,而且决定着媒介记忆的发展。

媒介的供需关系体现在媒介信息生产和销售的各个方面。譬如,赫伯特·甘斯就将媒介新闻生产的过程视为一种供给与需求的商业交易过程。在他看来,“新闻故事提议者是卖家,他们将点子兜售给充当买家的新闻选择者。商业术语之所以被使用,并不是因为新闻是整个娱乐产业的一部分,而是因为新闻从业者在一个‘供应—需求’的环境之下运作”[68]。媒介记忆中的娱乐信息则更能说明媒介记忆机制中市场供需规律的运作。流行音乐、好莱坞电影、娱乐新闻和网络游戏等,这些娱乐内容“无非是一些消磨时间的事情和活动,其本性都是稍纵即逝的。但是,当娱乐成为商品,这些事情和活动就被具体化了,甚至被赋予某种财产的物质形式得以交换”[69]。在媒介记忆的空间中,这些被编码、存贮、不断复制用以交换的娱乐内容显然不在少数,虽然我们可以说这些与娱乐相关的记忆也有其文化或历史价值,但媒介记忆的初衷却从来不是去有意识地生产或保存这部分文化或历史,而是一种纯粹地为消费提供的记忆存贮。有市场和需求就有生产、存贮和销售、传播。为了满足主流消费群体的求异追新心理,那些过气的、不再流行的内容也就自然而然地退出了媒介记忆的当下时空,而进入媒介记忆的历史空间。

2.维护和建立共识的媒介记忆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彻底商业化了的媒介,但即便如此,也并不意味着生存竞争将肆意驱使媒介组织或媒介企业。媒介记忆虽然被置于市场供需机制的驱动之下,也并不意味着媒介记忆就必然是“离经叛道”的。媒介记忆之所以能够在社会环境下存在,有赖于其对社会基本共识的建立与维护,这其中包括道德、伦理、公平、公正、真实等一系列人类社会赖以维系的价值取向。

马修·基兰(Matthew Kieran)在《媒体伦理》(Media Ethics)一书中指出,新闻媒体虽然是市场经济制度的主要参与者,但“新闻工作是一种专业,一种建立在道德原则之上的职业,其从业者的行为受到这些原则的指导与规范”[70]。卡伦·桑德斯(Karen Sanders)在《道德与新闻》(Ethics and Journalism)一书中也阐述了类似观点:“赚钱并没有什么错,除非记者只考虑追逐利益和迎合观众。有时记者和编辑会处于一种遭人非议的境地,他们要让新闻出彩的想法会被道德底线的要求所否定。”[71]新闻媒体的记忆显然不仅摆脱不了媒体伦理和道德的约束,甚至新闻媒体还有主动维护媒体伦理与道德的责任和诉求。如,媒体从业者宣称“新闻是社会的镜子,传播是社会的神经”,认为“媒介是社会雷达、记者是社会医生”,他们揭露贪污腐败、维护公平正义。其他传播形式也有着同样的伦理道德诉求,小说、电影、电视剧中正义与邪恶、善良与虚伪、奉献与自私等伦理道德主题的冲突和斗争,总是在印证媒体的伦理道德框架。那些被广为传颂的,并被认为是优秀的、典型的人物和先进事迹,往往也是符合道德规范的,媒介就是通过它的强有力的记忆不断维护和强化传统伦理道德体系。

除了伦理道德,在媒介记忆的编码、存贮和提取过程中,还形成了另一种共识——媒介的公共属性。“传媒的‘公共’不只是基于‘公共’和‘隐私’的区别,而且是基于‘公共’的基本含义,那就是‘公开’。‘不公开’可以是因为不愿公开,那是隐私,也可以是因为不能公开,那是因为缺乏自由。在谈传媒问题时,强调‘公共’就是强调传媒是公共自由、公开讨论共同问题的公器和公共言论平台。公器不能私用,否则就会变成私用者的‘工具喉舌’。”[72]“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利用它来污染社会、伤害大众或者为个人谋取私利;也不得用它来煽动民族仇恨、鼓动社会动乱和危害国家安全;更不允许用不道德方式粗暴地贬低个人的名誉和尊严,破坏个人在社会上的威信。”[73]

这种公共属性既是媒介对公众的服务义务,也是媒介捍卫公共利益的责任,更是媒介脱离一切商业政治利益操纵和干预的独立性。媒介公共性共识驱使媒介在完成一种不同于其他形式的记忆,即它是一种从最广泛的大众角度出发的记忆;它植根于最广泛的社会成员之中,它所呈现的是最为大众所接受的记忆形式和内容。因此,我们在媒介记忆的空间中看到的是最丰富的记忆形态、最鲜活的记忆更替,甚至是最为琐碎的记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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