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前,东川之铜作为铸币的重要材料,被政府严格控制,历来是只见官铜不见私铜。清政府通过实行放本收铜的政策,牢牢控制了东川铜料的生产和销售。光绪初年,由于铜政推行官商督办的经营模式,清政府似乎对东川铜业的控制有所放松,但结果以失败告终。光绪十三年(1887年),由于政府急需用铜,特派唐炯督办东川铜矿事务,成立云南矿务公司,行官商合办之政策,同时允许私人资本开矿,这确实是开了云南矿业的一大风气,对东川铜矿业生产经营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但是由于旧体制依然存在,看似官商合办,实有严格的铜禁政策,以致公司经营亦以失败而告终。直到1909年,还有弛铜禁议的事情出现,请求允许私人自由开采,可见政府控制铜业的严格程度。
民国政府延续了晚清时期的铜政改革。民国元年(1912年)2月18日,“清官办东川铜铅锌各矿移交筹办中的东川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管,东川铜务总局撤销。同年7月,公司实行铜铅分治,陈凤鸣任公司铜务总办,同年10月,推举黄德润任公司临时总理,招集商贩,组织招股机关,筹建公司。”[11]但公司正式成立之前,对东川铜矿还是采取“放本收铜”的政策。辛亥革命后,京运停止,销路断绝,政府资金和各省协款不复再有,致使本已萧条的东川铜业出现了混乱。在这一关键时期,“滇政府乃陆续凑款数万,暂委东川府严庆祺原任厂员郑鸾锵接续办理”[12],官营东川铜务。由于办矿资金的紧缺,向政府请求拨发铜本的情况时有发生,民国元年正月,实业司呈军政部,“查东川铜厂暨矿山镰铅厂需款甚急,兹由本司会商财政司筹发东川铜本二万四千两”。三月,康龄、盛堂致电云南实业司长,“该下收铜需本万急,请速筹发”。四月,康龄、盛堂致电云南军政部、财政司、民政司、实业司,“铜本乏,厂荒甚前。请实业司筹借铜本二万两”。亦有不少发放铜本的记载,民国元年四月电,“厂本发三万元,蒸日起运,速派丁接。”八月,“民国元年八月二十七号奉发到铜本银五万元”[13]。此时,滇政府沿用了前清的办法,投资维持东川铜矿业的发展,这种情况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直到民国二年(1913年)三月成立东川矿务股份有限公司后,放本收铜的政策才得以改变。在滇政府的支持下,东川铜矿业有了一定的恢复发展,铜斤渐旺,“调查东川铜务情形,郡城铜局事实,铜数,旧历十月十五日以前,除报运外昭通万永昌马店尚存铜六万余斤,炼局砖铜二十万零。前收毛铜三万以上。自十月十五日郑委到差起至月底止,则收铜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三斤。十一月份收铜一十二万八千零五十一斤。十二月至初一日起十二日止,收铜六万零三百八十九斤。以上旧存新收,合计实有净铜二十六万余斤,毛铜三十余万斤。又自十二月十三日起至月底止,约计可得铜八万余斤。除已砖铜存昭通及炼二十六万斤不计外,总计旧历年内共可得毛铜三十八万余斤。此净铜及毛铜之数目也”[14]。可见,1912年旧历年郡城铜局收铜90万斤,折合450吨,其中十月十五日以后收铜64万斤,折合320吨左右,其中净铜130吨,毛铜190吨,就当时的情形来说,这已经是不小的成果。从1912年2月起至1913年3月东川矿务公司成立止,东川“出铜一百三十余万斤,共获净利二十余万”[15]。政府接手东川铜矿业,官营铜务,其所收之铜,有些卖给商号,“德兴祥商号订购砖条精铜叁拾万斤。前总办刘盛堂先后已售商号云丰泰等共砖铜伍拾万斤”。再经商号销出去,“查合记买铜四十万斤,缴款尚似爽直”[16]。有些直接销往铸币厂,民国元年下半年,云南造币厂因为生银的稀少,改为专铸铜币,用铜数倍于前,所用之铜有一大部分来自东川。同年,南京造币厂厂长致电蔡锷,要试用滇铜用于铸币,东川铜更多的是销往四川,支持四川铸币,“川省开铸铜元,需铜孔急,滇铜销路因之大畅”[17],可见销量之大。当时毛铜及砖铜每百斤成本价值分别为大洋二十八元六角、三十六元六角四仙八毫,“毛铜百斤成本:厂价二十一元,薪资局费二元,脚银一元一角,修理房厂运到及公益等费一元五角,息金三元,以上五柱,共合大洋二十八元六角。砖铜百斤成本:八五毛铜一百一十八斤(价二十八元六角)合大洋三十三元七角四仙八毫,工费一元,炭费一元一角,修理炉房炼房及零费等项,约需银八角,以上四柱,共合大洋三十六元六角四仙八毫。”[18]此时的铜矿冶炼基本上用的是土法,即使有少量的使用机器,效率也不高,以致要求放弃机器生产而改用土法,“该局用机器改炼,风力薄弱,炉堂空旷,开办之始,抬和尚至数十个,不得已仍用土法,其工以二两七钱包炼一千斤铜,较机器价廉而省工。当日自应将机器停歇以省经费。”[19]可见,长期以来东川铜矿采办的情形阻碍了机器的使用和近代技术的推行,这对于东川铜矿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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