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发展”的价值取向是:通过法治建设,保障全社会公民有相对公平合理的生存权、发展权,有公平合理的发展环境,有公平合理的发展机会,进一步减少或者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十三五”期间,建设法治湘西的策略是:建设法治湘西,实现湘西和谐发展,打造国际知名生态文化公园的重要保障。法治湘西的核心,就是要通过依法治州、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构建湘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科学立法
湘西州要充分利用《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权利,针对湘西州发展的重大问题,在生态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等方面制定自己的地方法规,从而为推进生态文化公园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二)规范权力
要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规范政府的权力运行。要积极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部署,推行州、县(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切实实现权力的透明。尤其是要扩大公众的参与范围,在政府的重大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实现科学决策;要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同时,要严格执法,维护和保障司法部门权威,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三)依法行政
各级政府在制定决策、实施决策的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据有关法律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使政府行为有法律依据。同时,要建立规范、透明、公开的行政程序,坚决破除衙门作风,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水平。特别是要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对生产性服务、科技服务、公共医疗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逐渐放开,引入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展竞争,从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四)全民守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因此,我们不但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治理湘西,要求政府必须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更重要的是全社会必须都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有全民守法,才能使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通过法律得到有效解决;只有全民守法,才能使各个部门、各个机构、各个主体不逾越法律的界限,社会才真正和谐有序。为此,必须进一步开展普法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都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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