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概念最早由布伦特夫人1987年所提出,她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之后,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理事会成员中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于1991年第15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会期间通过《关于可持续的发展的声明》,标志着可持续发展理念开始被普遍接受。
和其他概念和理论的形成一样,可持续发展理念也形成了不同的流派,它们或者关注发展中面临的不同问题,或者强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不同属性。生态学家们强调自然资源及其开发利用之间的平衡,认为可持续发展是寻求一种最佳的生态系统以支持生态的完整性和人类愿望的实现,即关注可持续发展的自然属性。经济学家们则注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属性,认为可持续发展是在保护自然资源的质量和其所提供服务的前提下使经济发展的净利益增加到最大限度,或者说今天的资源使用不应减少未来的实际收入。社会学家们认为可持续发展是在生存于不超出维持生态系统涵容能力的情况下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落脚点是人类社会,是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科技工作者则指出可持续发展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可持续发展就是通过选择更清洁、更有效的技术尽可能减少能源和其他资源的消耗,避免环境污染。
事实上,上述自然、社会、经济和科技属性都是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应有之义。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经济、可持续生态和可持续社会三方面的协调统一,科技进步和技术应用则是手段和保障,通过强调发展过程中追求经济效率、关注生态和谐和维护社会公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种跨学科的综合发展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汲取了不同学科的理论营养,如经济增长极限理论、知识经济理论、生态学理论、人口承载力理论和人地系统理论等,并在不断的实践探索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理论构建,如初步形成的资源永续利用理论、财富代际公平分配理论、三种生产(人的生产、物资生产和环境生产)理论以及绿色发展理论等。特别地,绿色发展理论被认为是第二代可持续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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