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或“包容性发展”(inclusive development)概念[1]由世界银行于2006年在有关印度共享式增长的报告中首次提出,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明确界定了其内涵,指出“包容性增长既强调通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和其他发展机会,又强调发展机会的均等,既要通过保持经济的高速与持续增长,又要通过减少与消除机会不均等来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包容性”。与“包容性增长”概念密切相关的概念还有“广泛基础上的增长”(broad-based growth)和“有利于穷人的增长”(pro-poor growth)等。在一定程度上,包容性发展理论是由反贫困战略催生的。2004年亚洲开发银行提出的促进减贫战略中“包容性社会发展”被列为一大战略支柱,而在之后的第二期中更是将“强化包容性”作为优先战略。近年来,包容性增长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越来越受到关注,目前已成为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致力于国际减贫的国际机构的指导思想和核心战略。
包容性增长理念虽在国际上受到高度关注和认可,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即便在包容性增长概念本身的界定上也存在一定的分歧,大体上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把包容性增长界定为机会平等的增长(Aliand Zhuang,2007;ADB,2007),强调“参与”与“共享”,认为机会平等是包容性增长的核心;第二类基于对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关注,认为包容性增长是益贫式增长的扩展(Besley et al.,2007;Birdsall,2007),关键在于使低收入群体分享增长的收益,使发展有利于大多数人;第三类基于全球视角从国内外层面界定包容性增长(杜志雄,2010;马晓河),认为在国内层面是“普惠式”的增长,在国际层面则是“开放性”的增长,总体而言是一种“共赢”和“多赢”的增长;第四类则从就业、制度、执政理念的角度界定包容性增长(Felipe,2007;俞宪忠,2010;陈杰人,2010),认为包容性增长应与穷人的充分就业联系起来,将民本主义发展取向作为执政的核心理念,实现经济增长、人口发展和制度公平的有机协同。
虽然当前对包容性增长关注的对象和内容各有侧重,但都认同包容性增长是一种把经济增长过程和经济增长结果有机统一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模式,机会平等和成果共享是其核心内涵。具体而言,包容性发展理念具有四个基本要义,一是通过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创造大量就业和发展机会;二是消除民众特别是贫困人口、弱势群体的权利贫困和面临的社会排斥;三是确保机会平等和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增强增长的广泛共享性和共享的公平性。即包容性发展理论的四大要素或四大支柱是经济增长、权利获得、机会平等和福利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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