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刚
中国美,农村必须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我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今年以来,我结合分管的工作,分别于3月、4月、9月份到我省部分市、县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结束后,对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思考,感受颇深。
一、三年来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自2013年启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生态美、精神美”的要求,以提高农民生活舒适度为目标,深入推进由“物的新农村”向“人的新农村”迈进,由典型示范向集中连片改造提升转变,从饮水安全、垃圾治理、厕所改造、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产业支撑、危房改造等15件实事入手,统筹谋划,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速、竞相发展。近三年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356亿元,实施建设项目15.09万个,在9262个村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占行政村总数的20%,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自豪感显著提升。
(一)坚持规划先行,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水平。各级政府把编制规划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的原则,按照“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现代新农村的要求,加强与村镇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全面审视美丽乡村建设定位、产业布局、民居设施和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了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片区规划、重点村规划。省美丽乡村建设办多次召开连片美丽乡村总体规划设计审查会,邀请全国一流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指导规划编制工作。省住建厅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和图册,完成了片区总体规划设计和重点村规划设计任务,为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强化产业支撑,推动美丽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各级政府着力加强美丽乡村产业支撑,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扶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促进了优势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省农业厅制定了产业支撑增收致富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资金落实到重点村,扶持特色种养业发展。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全省土地流转面积207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的25%。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重点向美丽乡村倾斜,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到8.8万家,家庭农场10119家。出台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的意见,重点对美丽乡村片区的园区给予支持,建设各类农业园区849个。加快休闲观光农业发展,2014年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达4000万人次,旅游收入65亿元。
(三)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带动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围绕美丽乡村15件实事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四清”“四化”和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等工作,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5年,截至8月底,全省3006个重点村共清运垃圾杂物601万立方,清理残垣断壁和路障6.8万处,新建垃圾分类收集设施5214个,新设置垃圾箱14.5万个,创建美丽庭院22万个,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升。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发改委安排电网建设和改造资金6.9亿元,对重点村进行电网改造升级,提升了供电能力。实施美丽乡村饮水安全工程,安排投资21.4亿元,建成了一批集中供水工程,解决了3378个村、397.6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结合美丽乡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争取中央资金5.17亿元,实施186个农村学前教育、初中校舍改造、教师周转宿舍等项目建设,改善了办学条件。在498个村实施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了农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实施农村河塘整治和水土流失治理,治理河塘841处,治理水土流失6200平方公里,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突出地域特色,加强美丽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和村风民风建设。各级政府围绕重点村地域特色和资源禀赋,注意发掘和修复村庄原有文化、建筑符号,突出乡村特色,保持田园风光,增添了美丽乡村新活力。在对全省48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基础上,编制了核心区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及方案。2015年安排保护项目251项,已开工实施77项。在加强保护基础上,科学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坚持美丽乡村建设与村风民风建设相结合,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升。农民上访和矛盾纠纷明显下降,打麻将、赌博等不良风气明显减少,跳广场舞、扭秧歌、强身健体、读书看报等休闲娱乐蔚然成风。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各级政府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农民群众的重大举措,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大病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困难群众救助等制度,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2015年8月底前,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3394.38万人参保,参保率98.13%;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共保障低保对象204.58万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医疗救助工作,取消了低保、五保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民政部门对104436名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累计支出资金2亿多元。近三年来,实施城乡临时救助84.3万人,累计救助资金3.1亿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当前我省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地方领导重视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领导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没有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推动“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思想上重视不够,工作上摆位不高;有的地方总体谋划不足,底数不清,目标不明,思路不宽,措施不力,办法不多,投入不足,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畏难情绪,缺乏有激情、有魄力的担当精神;有的地方工作进展缓慢,还处在推一推、动一动或者刷刷墙、种种树、清清垃圾的状态,仅仅满足于打造几个重点村和示范点,工作开展不平衡,整体建设水平不高。
(二)美丽乡村建设投入与需求的矛盾依然突出,投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是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瓶颈。有的市县至今尚未落实财政专项资金,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不够;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有的市县财政收入已转为中低速增长,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单靠财政性资金是杯水车薪;虽然有的地方采取了统筹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办法,但投融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搭建投融资平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不够,尚未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不少农村建设基础差、底子薄,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流转机制不健全,致使农村集体投入困难较大。
(三)美丽乡村建设的产业支撑依然薄弱。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矛盾积累集聚,生产环境和资源条件两个“紧箍咒”越来越紧,农业成本“地板”和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农产品多样化需求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前农业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收入不高、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较大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比较严重,农民增收困难,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支撑不强。农业现代化依然是“四化同步”的短板,农村发展依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腿,农民增收依然是“三农”工作的难题。
(四)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不够。有的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认为美丽乡村建设是政府部署的事,应该由政府来推动和落实,因而抓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主体作用不够;有的农村基层组织宣传发动群众不广泛、不深入,致使部分农民主体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没有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自己的事、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有的农民环保意识、生态文明意识淡薄,仍存在一些不良生活习惯,垃圾随处扔、脏水随地泼、农具到处放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农民集体主义观念缺失,对美丽乡村建设不关心、不积极,参与配合意识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公共设施建设进度快、农户个人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五)美丽乡村建管长效机制亟须健全完善。有的地方政府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推进、政策扶持保障、资金多元化投入、考核激励、宣传动员群众等方面的机制缺失;不少农村尚未制定基础设施管护、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修、日常监督管理等机制,有制度的也落实不到位,致使部分村庄改造建设之后,出现了公共设施破损和脏、乱、差反弹等现象。
三、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实践启示与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从调研的情况看,三年来在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给我们一些有益启示。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广泛宣传动员,调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强有力的推动落实,是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坚持解放思想,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是美丽乡村建设创新发展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机制,依法推动实施,是美丽乡村建设持久长效的重要保障。这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应当继续保持和发扬。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还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要继续发扬成绩,增强发展信心;突出问题导向,补齐发展短板;健全推动机制,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向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推进措施,着力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顶层设计,坚持统筹规划、精心设计,制定出台“十三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推进机制,坚持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整治、扎实推进;要保持各级美丽乡村建设办事机构和干部队伍稳定,努力形成政府推动、驻村帮扶、协调联动、资金投入、督导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要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激励机制,把美丽乡村建设成效作为检验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加大考核力度,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健康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扶持措施,着力健全美丽乡村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力度,做好争取上级资金、整合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金、激活社会资金、动员群众自筹资金的工作,特别是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靠政策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平台,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鼓励社会资金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和运营;认真落实市县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拿出不低于20%的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用于该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不断拓宽美丽乡村建设投融资渠道。
(三)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富民产业,着力健全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支撑机制。建议各级政府坚持强农惠农政策不减弱,推进农村全面小康不松劲,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扶贫开发、搞好文化旅游、加强生态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健全美丽乡村建设产业支撑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改革;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农业产业,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美丽乡村建设夯实产业基础。
(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着力提升农村和农民文明程度。建议各级政府把“精神美”融入美丽乡村建设,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农村落地生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围绕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凝聚美丽乡村建设的正能量;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继续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表彰活动;统筹推进农村文化、教育、卫生、环境、养老等项事业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文化广场、图书室、卫生室等设施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村职业培训和面向现代农业的职业教育,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困难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改善农村民生;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深化文明村镇创建,充分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农村和农民文明程度。
(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建议各级政府把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检验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基层组织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两委”班子建设中存在的“软弱散”和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不够的问题,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着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班子建设,切实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服务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本管理,积极搭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等为重点的产权交易平台,为农村资源市场化、农村资产资本化提供服务,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强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设,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机制;完善村务监督制度,健全村民对村务有效监督机制,强化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
(六)宣传动员群众,创新管理模式,着力健全美丽乡村建设管护长效机制。建议各级政府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深入宣传发动群众,变“要我建”为“我要建”,营造共建美丽家园的浓厚氛围。美丽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切忌搞形式、“一刀切”。要从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出发,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管理模式,破解美丽乡村建设管护难题,通过制定基础设施管护、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修等法规或规章制度,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作者为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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