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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制度,推进人大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2015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了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培训。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员的培训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要提升其实力与能力的基本途径就是培训学习。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这是当前新形势下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工作需要。

姚生泉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实施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明确了新的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面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政治、法律、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是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职责使命的内在要求,是有效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客观需要。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制度,推进人大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保证。

一、近年来我省代表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越来越重视,近年来代表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对代表培训工作重视程度逐年提高

随着《代表法》的颁布,对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成为法律要求必做的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也越来越重视代表的履职培训。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举办一期省人大代表小组长培训班,培训内容有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等法律知识,每期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确定培训内容,邀请专家或教授授课。省人大常委会不仅将省代表履职培训作为工作重点,也将指导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列为每年的工作要点。为了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培训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2月研究制定印发了《2015—2017年全省人大系统干部专题培训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组织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和立法工作专题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计划》下发后,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协调指导,各市纷纷上行下效,研究制定了自己的培训计划。

(二)专门开展了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培训工作

2015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办了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培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十三五”规划所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谋划安排,既有国家宏观经济分析和总体战略部署,又有河北的具体发展思路和设想,既有全面的规划布局,又涉及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污染治理、扶贫开发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这次培训是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专门针对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提升参政议政水平而进行的培训,效果非常显著。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和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也对省人大常委会进行这一专项培训甚表赞誉,认为是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的有力举措,很有远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2015—2017年全省人大系统干部专题培训工作计划》要求,全省各市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作为培训重点,截至2015年9月初,石家庄张家口廊坊三个市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行了培训,其他市将在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越来越强

各级人大常委会举办培训班所选择的学习内容越来越注重实效。石家庄等三市举办的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对乡镇人大主席依法开展监督、努力提升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廊坊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组织了100名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培训,培训班重点围绕人大制度理论、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监督、经济形势、宏观政策等内容展开,通过培训乡镇人大主席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拓展了业务知识,强化了法制思维,增强了职责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增强乡镇人大工作实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我省代表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培训机制不够健全

在新《代表法》颁布之前,对代表进行培训没有法定要求。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缺乏长效机制。主要表现在培训的组织上比较松散。什么时候培训,怎样培训,培训哪些内容,随意性很大。基本上没有明确专门的培训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培训制度,即使有的地方有了培训制度,也不太健全。大多数地方没有专门的培训计划,也没有完全落实专项培训经费,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培训质量不高。特别是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在我省刚刚起步,还需要进一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不够丰富

培训的内容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一般情况是对人大业务知识培训得多,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理论、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经济形势等知识学习培训较少。在培训课程安排上,有些地方人大比较注重理论学习,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要求和经济金融、信息技术、社会管理等新概念、新产业、新领域涉及较少。

(三)培训形式过于单调

各级人大对代表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大多数地方对代表培训就是简单的集中学习,没有注意将培训与代表视察、代表执法检查、专题审议及了解社情舆情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随着信息化时代进程的加快,各种新知识、新事物层出不穷,过去的工作经验已经不能适应时代要求。有些地方人大不思进取,不积极开展代表培训工作,或对培训工作例行公事,应付差事,敷衍了事,严重影响了当地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工作的建议措施

组织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员的培训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要提升其实力与能力的基本途径就是培训学习。特别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是“代表中的代表”,地位崇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其主体作用发挥如何,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水平关系重大。搞好培训学习工作,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培训制度,形成常态化培训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提高人大代表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要建立健全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工作机制,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培训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由财政单列培训经费,购置必要的培训设施,购买人大专业的培训教材,聘请实践经验丰富授课老师,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开展专业化培训

提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这是当前新形势下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更高要求,是工作需要。常委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审议“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对事关本区域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基本职责。这就要求他们需要尽快熟悉和掌握从事人大工作所必备的知识,要更专业、更全面,如∶立法、财经、预算、科技、三农、教育、卫生、社保等专业领域的知识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掌握。常委会要积极协调组织、宣传、党校、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解读方针政策,讲解党委、政府和两院的工作,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

(三)结合专题审议,实施精细化培训

人大监督工作涉及面广,且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都很强,这就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领先一步、技高一筹”,在专题审议中,必须做到听得懂、看得懂统计数字、预算数字、产业数字、社保数字,专题询问必须找准重点,摸清要点。这就要求针对专题审议,实施有针对性的精细化培训。要加强与党委政府各个部门、法院、检察院和其他专业机构的沟通协调,通过专业讲座、专项报告等方式,让组成人员对审议的专题更加清楚明白,提出的问题更加专业精准,进一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增强为民掌权意识,积极做人民的代言人、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四)面对难点热点,强调科学化培训

代表培训工作要科学合理,要因地制宜,理论联系实际,对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难点、热点问题要直面,不能回避。在方式方法上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培训与调研相结合。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调研活动是组成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有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建议,促进相关问题得到合理化解决的重要途径。在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前,也需要必要的培训学习。二是培训与了解社情相结合。通过培训,加强经济社会重要工作情况的通报,让组成人员知情知政,了解当地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工作,主动融入,围绕当地发展大局,积极履职,多建务实之言,多献有识之策。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办的以国家和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思路设想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培训,邀请了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扶贫办等部门负责人为常委会和专委会组成人员作专题报告。结合实际,委员们对省情、社情更加了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培训与执法检查活动相结合。针对人大工作业务覆盖面宽,工作程序性强等特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急用先学,学以致用的原则,首先对执法检查活动内容要进行培训,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前,围绕需要用到的各项法律体系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学习,不仅使组成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旗帜鲜明地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且有利于全面了解相关领域的工作,推动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履职中,做到调研检查先学法,审议讨论不离法,行使职权依据法,作出决议符合法。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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