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最近,我们就代表建议的督办与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通过与市人大选任代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座谈并深入部分承办单位了解情况,走访部分人大代表等等,掌握了代表建议督办与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2013年至2015年,市人大代表在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会议期间(包括会后),分别提出建议148件,208件,182件(每年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5件。皆因构成议案的要件不足,案由不充分等原因全部转为代表建议。),三年共提出建议538件。经过梳理、分类,这些建议95%以上交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办理,只有接近5%的建议交由党委工作部门与法检“两院”承办。以本届人大一次会议为例。本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141件,会后又收到7件。在建议交办会上,交市政府办理135件,市农工委办理1件、市信访局办理1件、市检察院办理4件。从调研中了解到,这些建议大部分已经解决。从代表的反馈调查问卷来看,代表满意率为98%。
(一)代表建议督办与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538件。为将这些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包括法检“两院”)切实加强建议交办与督办、办理工作,把走访代表与建议督办、办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建议督办、办理力度;承办单位(主要是政府部门)主动联系代表,征询代表意见,与代表一起商讨办理方案,进一步增强了办理工作实效,代表满意度较高。
一是领导重视,集中交办建议,分解落实责任
每年人代会闭会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就及时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人大选任代工委关于代表建议梳理情况的报告,并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专题部署建议交办工作。市人大和政府领导对代表建议交办工作都非常重视,每次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都亲自到会进行部署,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法检“两院”、市直各部门“一把手”都出席和参加会议。会上,市人大把建议集中转交市政府及法检“两院”。集中交办使市政府、法检“两院”及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对建议办理工作更加重视,也反映出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与办理工作密不可分。
二是强化制度保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成效
市政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代表建议交办会之后,市政府即先后召开有关承办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分解落实到各个承办部门,并就承办工作提出办理意见。从2014年开始,市政府制定了《承办工作具体要求》,印发了《承办代表建议工作要点》、并及时与代表电话沟通,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看法,督促各承办单位及时与代表见面,征求代表意见,加快办理进度。对办理不力的单位下发《催办通知书》,涉及多个单位的,则由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综合研究承办措施,分别落实责任。对答复意见不符合要求的,市政府则勒令整改。
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细化具体工作措施。一些承办部门还加大“开门办理”力度,积极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市公安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规定办理时限,确保每条建议都要做到有情况调查、有书面回复、有见面沟通、有意见反馈;环保部门则通过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形式对每一件代表建议都做到上门面复、沟通,切实把建议落到实处。有的部门还邀请代表上门座谈,有的到代表单位当面交流,有的电话、短信征求代表意见,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的建议承办人员两三次到代表单位进行面复,既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又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使代表十分满意。
三是深入检查,跟踪督办,促进建议落实
市人常委会在总结以往督办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了多种方式、方法,不断加大督办力度,使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建立了由分管代表工作的副主任任组长的代表建议督办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到承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一是集中督办。每年市人大主任会议筛选4-6项重点建议,在交办会议召开3个月后,市人大分管副主任带队,组织代表深入到承办大户了解办理进度,重点检查、集中督办,跟踪督导,促进承办单位加快进度,务求建议办理实效;二是召开座谈会。人大选任代工委组织工作人员和代表到承办建议比较集中的部门(如卫生、教育、公安、交通等等)组织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汇报,了解进度,代表根据实际情况,面对面提出督办意见。三是进行视察。每年9至11月间,市人大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到承办建议的重点部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提出意见建议。四是电话联系,重点走访。人大及时与代表电话联系沟通,就建议办理情况征求意见。一旦了解到代表未得到承办单位的回复,即通过市政府督促承办部门加快进度办理。同时,对答复迟缓的承办单位,以及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不满意的,市人大就组织提建议代表到承办单位进行走访,实地跟踪督办,了解情况,使代表对办理工作有一个准确客观的认识,达到理解与认可。
四是承办单位相互衔接,办理运行机制比较顺畅
代表建议大都集中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城市公交、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食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治、中小学教育、城镇居民就医养老等问题。涉及市政府公安、财政、发改委、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农牧、水务、环保等等部门。建议交接后,多数承办单位实行了“一把手”负责制,有的单位还成立了办理代表建议的专门班子,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人员,并就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则由市政府委派一个主要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主办协办分担责任的办理机制;大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和完善了以往行之有效的承办制度,严格按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办理,按照严、细、深、实、快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细化方案,完善措施,把代表建议认真落到实处。交通运输局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局领导分包,处室领导主抓,专职人员负责办理的工作机制。2014年,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承办20件建议,由于机制运行顺畅,衔接紧密,各科室及承办人员认真负责,主动工作,即使在该局主要负责人因被问责免职以后,这些建议的办理工作也没有受到影响,并全部按时办结。体现出该局工作人员高度负责的务实精神。市规划局通过电话征求意见、上门走访、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市城管局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规定时限,17件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办结。每件建议均做到有情况调查、有书面回复、有见面沟通、有意见反馈,代表对此非常满意。
(二)代表建议督办办理的成效
近几年,沧州市人大代表站在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进程的前沿,不断为沧州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积极建言献策。先后就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城乡道路建设、城市公交、食品安全、民族、教育、卫生等若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民生福祉的问题提出建议。经由各承办部门组织社会各方面及相关人员研究论证,促成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若干项政策、措施,解决了一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各界群众的普遍点赞。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市委、市政府长期抓的一项重点工作。2013年,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后,人大把它作为重点建议转交政府。,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市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先后出台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水务局作为主办单位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组织了4.1亿元资金,改造116个坑塘,铺设地下管道1663米,清淤河渠1040公里,新增除涝面积39万亩。还为每个县市划拨1亿元水利资金,修建了一批引、提、蓄、灌等水利工程。
沿海高速公路建设开始起步。代表连续四年提出《关于对接渤海新区加紧修建沿海高速公路连接线的议案》。因议案条件不充足,议案审查委员会将其转为建议交市政府办理。经市交通运输局几次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论证。并反复与省交通运输厅沟通,争取省级主管部门支持,到有关部门跑办,促使该项目列入省交通规划。目前,该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已经进入招投标阶段,并将很快具体实施。
城区东西部均衡发展得到推进。东西部要均衡发展是代表连续几年提的建议。近年来,代表先后提出了《关于加强沧州东部城区基础建设,提升沧州市整体形象的建议》、《关于完善东部市政道路建设的建议》、《关于长芦大道沿线公园建设的建议》等。对此,市政府经过反复研究,在大力发展东部商贸功能的同时,加快了市区东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26亿元,建成了京沪铁路立交桥工程,缓解了市区东部的交通压力。;规划审批了东部大型公共娱乐休闲和购物场所,建成了千童公园、长芦公园和长丰公园,启动了8个绿地游园,为市区东部居民提供了更多更美的绿色休闲空间;建起了东部集中供热工程。经过两年积极努力,新铺设供热管网约5公里,新建换热站15座。目前,已实现供暖面积达380万平方米。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大缩短了市区东西部差距,推动了均衡发展。
推动了绿色公交发展。2013年,几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缓解市区交通压力的建议》,在承办单位积极努力下,经多方研究、分析、论证,促成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并召开现场办公会及时进行专题部署。市财政安排2.8亿元资金专门用来发展绿色公交,将市区内518辆柴油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空调公交车,公交车PM2.5排放量降低了97%以上。形成了以公交车为主体的城市公交体系,并把城市公交辐射到沧州市近郊20公里范围。不仅公交运力明显提升,乘车环境也大为改善。
加强城市交通发展。承办“规划城市交通,解决车辆拥堵的建议”。2014年,市政府积极运筹,加大改造市区交通环境力度。建成了1.8公里的黄河路高架桥,保证了城市东西道路的畅通。重点改造了市区6条道路并全部实现双向六车道,确定了7条主干道为交通严管路,采取设置公交专用道、合理开辟机动车道、优化道路交叉口、打造快速环城路等措施,有效解决了市区交通高峰期道路拥堵的问题,缓解了老城区的交通压力。
打造民族风情特色街区。为承办代表提出的《关于打造沧州市民族风情特色街区的建议》。市、区两级政府从保护清真北大寺等文物单位出发,制定了《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实施了体现穆斯林风情的街区规划。先后投资300多万元用于清真北大寺外观修缮及设备更新;在保持木质结构原貌的基础上,修缮了殿堂,彩绘了廊柱,安装了霓虹灯。使清真北大寺整体建筑更加雄伟壮观。民族风情特色街区的建设,使具有600多年历史的清真北大寺成为沧州市区一个著名的历史文化景点。
净化食品市场。2014年,有多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是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的一项民生工程。市政府经过研究,确定了14个重点监督检查区域,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市长亲自参与,制定实施了《食品安全承诺书》,逐级抓监管,抓落实。组织了10多次联合督导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万多家,这次行动,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2家,查办食品安全案件400余起,打掉黑窝点72处,有1500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整改,106家停业整顿。“百日行动”有力净化了食品安全市场。
强化物业监管。代表就加强物业管理提出建议。承办单位市住建局经过深入调研,出台了《沧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140多家物业公司及4700多名从业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对41家不合格物业公司注销了资质;解决和受理物业纠纷200余起,培育市级以上优秀物业管理小区40个,对213个较大型的居民小区实行了物业服务。
化解医患纠纷。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建议是多名代表提出的。市政府经过细致考察,借鉴外地经验,研究出台了《沧州市医疗纠纷处理办法》,依法成立了沧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了60余人的兼职调解员队伍,促使多年来令人头痛的医患纠纷问题找到了一个医患双方都比较认可的化解渠道。
监管市区烧烤。2014年,为了治理街头乱摆摊卖烧烤问题,市政府采取了“先疏后堵”的办法,先是出台了《关于烧烤疏导市场导入和管理的实施方案》,同时,投资兴建了2个大型烧烤市场。继而作出了《关于取缔中心城区露天烧烤的通告》,使露天烧烤经营全部进入市场。既优化了市区人居环境,又满足了烧烤市场的需求。
改善生态环境。2013年,几位代表提出“关于治理空气污染,促进环境与生态建设的建议”,与市委、市政府的思路一致,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题部署,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谋划了防治大气污染的“八大工程”和50条措施,研究出台了《沧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沧州市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沧州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整治方案》,实施了“绿色行动三年计划”,市区新建了10个街头游园,完成了10条绿化景观带,市区周边新增绿化面积866公顷,植树53万株。市长、主管副市长多次组织协调、调度,落实减煤、治企、降尘、控车、除烟、增绿等各项措施,使我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治理有偿家教。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在校教师在校外辅导班兼职的不良现象,代表提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学生课外辅导班管理”的建议。而减少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规范中小学课外辅导,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也是众多代表关注的热点。为了承办好该项建议,教育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出台了《沧州市关于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管理办法》,下发了《严禁公办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出台了《沧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范民办教育举办各类辅导班,取得了一定成效。
总之,通过承办单位积极努力,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解决了许多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进了政府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净化了生态环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近两年,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在逐步深化,办理工作在逐步规范,办理质量也越来越高。但有的单位承办工作还不尽人意,与人大代表的期望、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承办工作不平衡。有一些承办单位承办工作,存在重形式、轻落实,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还有承办单位存在前紧后松、虎头蛇尾的现象;还有的敷衍应付,能拖就拖,能推就推。这些,导致代表积极性受挫,影响了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政治热情。
(二)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办理代表建议放在应有的高度。调查发现,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办理工作存在短期行为,做表面文章,应付了事,满足于形式上的“答复”。有的答复离代表提建议的初衷相去甚远,有的单位承办工作存在形式化。
(三)以答复代替办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承办单位往往就事论事,强调客观原因和困难多,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不够。
(四)少数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主动,不够及时。对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把握不准,答复代表仍停留于“文来文往”上,见面征求意见少。
(五)缺乏激励机制。市政府还没有制定代表建议办理的目标考核制度。对于代表建议,办不办,办好没办好,办得效果什么样,没有考评,没有奖惩机制,使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缺乏积极性。
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依法督办、依法办理的理念。人大代表就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职权,也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和具体体现。办好代表建议,是承办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回应社会关切的主要渠道和有效途径,更是树立政府亲民形象的重要窗口。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让建议办理过程成为承办单位转变工作作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切实把每件建议办实、办细、办好。
(二)建立代表建议信息共享机制。人大机关、政府(包括法检“两院”)及其部门,要建立起互通互联的信息共享机制。把代表建议的交办、督办,承办工作,承办建议的责任人,办理进度,以及办理结果的考核评比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到人大代表建议信息库。让代表参与督办、考核、评比,使建议交办、督办、办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
(三)要建立代表建议督办办理工作档案。从建议提出到交办、督办,从办理建议的负责人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从办理要求到办理时限,从交办环节到办理结束,直至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程度,各个环节都要记录建档。务求各个环节,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相互衔接,环环相扣,互助互补。切实防止责任不清,互相推诿,影响办理进度和承办效果。
(四)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目标考核制度。人大机关、政府和法检“两院”要把建议督办、办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对具体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将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评价标准。要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通过目标考核,进一步激发代表提建议的政治热情和承办单位的工作活力。
(五)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机制。目前,建议办理工作普遍按年度办结。代表在每年初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年底人大常委会提交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存在着把答当办结的问题。具体办到什么程度,代表不便再问。如果不回头检查,建议办理往往会石沉大海,无人问津。导致有的建议,因为领导的更换或注意力转移,建议往往会不了了之。这也是造成代表反复提同一建议或不再提建议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应建立建议办理“回头看”机制。对没有落实的建议,督办机关要一督到底,直至办好。承办单位要真正将“文来文往”变为“人来人往”,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努力把每一件代表建议都办成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心与心”交流的过程,真正把建议办成“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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