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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才能有效行使好人大的各项职权。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议政督政活动,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发挥代表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代表兼职性影响了作用发挥,代表多是行业业务骨干和部门领导,个别怕影响本职工作,对人大工作专注不够,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

辛集市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只有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才能有效行使好人大的各项职权。各地人大常委会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代表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与形势发展要求相比,代表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加强。围绕如何提高代表素质、保障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我市代表工作基本情况

我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组织、规范服务等措施,激发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一)强化素质,夯实代表工作基础。坚持理论上指导,行动上引导,制度上督导,切实抓好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我市人大常委会创办的“代表函授学校”,将培训变“一次性”为“经常性”,按照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每年精选编发4期培训教材,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培训,并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组织代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使学习培训贯穿于代表执行职务的全过程。去年以来,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活动为契机,组织代表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相关政治理论,着力提高代表的政治观念、群众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密切联系,畅通代表信息渠道。通过实行主任接待代表日、集中走访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议等制度,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始终把各项工作建立在紧紧依靠代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每年常委会班子成员,集中半个月深入到15个乡镇、4个市直代表小组,与全市200多名市人大代表和部分乡镇人大代表进行走访座谈,向代表通报市情政情,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呈报市委,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定期组织乡镇人大主席研讨交流,了解基层代表工作,反馈代表意愿要求,指导乡镇人大开展评议“七所八站”活动,整体推进全市人大工作。

(三)丰富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议政督政活动,支持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发挥代表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开展代表活动始终做到“三坚持”∶即坚持代表活动有计划。每年开展集中活动不少于10次,按季度、分层次统筹安排,使代表活动不断档,保持连续性;坚持代表活动与中心工作“合拍”。把代表履行职责同全市发展大局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既推动了工作,又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坚持及时反馈代表建议,对活动中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有效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两提一找”活动,以代表小组为单位,认真组织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征集代表建议90余条,有力推进了全市工作整改。在代表中广泛开展“三带头”活动(带头宣传市委决策,带头落实发展举措,带头经商兴企置业),引导鼓励代表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去年,由代表领办创办的重点建设项目11个,总投资151亿元,为辛集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四)强化督办,促进代表建议落实。我市人大常委会历来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对每年人代会收到的代表建议,及时进行汇总分析、转交办理,并围绕发展大局和民生民利的重要事项确定重点建议,采取会议集中审议、主任分包督导、组织代表视察、双向签署意见等措施,跟踪督办落实,连续多年代表满意率达到98%。针对代表反映集中的城市建设问题,常委会多次听取我市“五城同创”工作进展,主任会议专题听取部门工作方案,组织代表和专业人士深入调研,在常委会的大力推动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顺利编制完成了省直管后城市规划纲要,实现了路网新建改造,推进了一批重点城建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代表普遍关注的社会治安问题,以加强技防为重点,督导公安机关投资500万元,配齐移动警务终端,补充安装监控摄像,有效震慑了犯罪,提高了办案质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代表履职能力有待提高。由于受专业知识、法律水平、政策把握能力的制约,一些代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出具有客观可行、科学合理的建议方面还有差距。同时代表兼职性影响了作用发挥,代表多是行业业务骨干和部门领导,个别怕影响本职工作,对人大工作专注不够,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

(二)代表知政渠道有待畅通。虽然通过印发寄送资料,尽可能地让代表了解政情市情,但对于基层代表而言获取的信息远远不够,很难及时掌握全市的政务情况,参考依据不足,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有见地的意见建议,很难对“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三)代表建议落实有待强化。虽然各级人大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越来越重视,督办的方式不断改进,力度也不断增大,但从实际的承办情况看,个别承办部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代表看到的是写在纸上的满意答复,却看不到解决实际问题的满意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的积极性。

(四)代表工作制度有待完善。宪法和法律对代表的性质、地位、权利、义务作了原则性规定,但代表如何履职未有具体明确要求,缺少必要的目标考核措施。另外,法律对代表的监督机制规定得过于原则、笼统,实际执行起来很难操作,对代表的监督基本上属于探讨阶段。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优化代表结构。一是严把代表“入口”关。党委、人大和组织部门要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将政治素质好、履职水平高、法律观念强,能代表人民意志的公民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二是完善人大代表产生机制。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中,要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让选民在认识、了解、比较候选人的基础上,选出自己的代言人;三是注重代表专业素质。在坚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法律、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比例,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二)注重代表培训。一是制度要保障。完善学习培训规划,科学安排学习课目,适时组织专家讲座,开展集中研讨交流,积极构建以学习促工作、以工作带学习的良好机制;二是意识要强化。普遍强化代表的人大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法定职责,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代表权力;三是能力要提高。围绕提写议案和建议、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组织检查评议等内容,加强对代表的工作指导,使代表熟知人大工作运行规律,把握履职的方式方法,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实际能力。

(三)活跃代表工作。一是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分界别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并适当增加基层代表参加比例。要组织代表深入选区、深入选民,及时反馈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并抓好督促落实;二是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和定期走访代表制度,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与代表联系的工作格局,开启代表建言献策的“直通车”;三是加强建议督办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承办机制,采取直接交办、会议督办、联合督办、重点督办、现场督办等有效形式,严把落实关、办结关和验收关,力争把每一项建议都落到实处。

(四)突出代表服务。一是强化服务理念。人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着力提高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地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并注重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化解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完善政情通报制度。在坚持按时向代表寄送有关资料的基础上,采用重点工作通报会、形势报告会、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同时要加快人大办公网络建设,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让代表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实行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制度,对每一代表参加会议、调查、视察、评议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进行统一登记,作为评判代表是否履职尽责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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