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人大常委会
景县现有人口53万,总面积1188平方公里,辖十镇六乡。全县共有四级人大代表1213名,其中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33名,县人大代表217名,乡镇人大代表960名。近年来,景县人大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县人大工作的基础来抓,建网络、搞培训、搭平台、激活力,较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促进代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景县人大代表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学习培训,夯实代表履职基础
制定代表年度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培训系统学、专题辅导重点学、开展活动经常学、座谈讨论互相学、推广典型交流学、订阅报刊借鉴学,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升代表参政议政水平。利用每年人代会期间,组织代表集中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权利和义务、建议撰写、工作报告评议与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坚持每次执法检查前,对受邀代表进行法律培训。坚持以会代训的方式,每年都定期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为代表订阅《公民与法治》、《人民代表报》、法律法规读本等学习资料。向代表通报全县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和县人大的主要工作、重要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
(二)筑牢活动阵地,建好代表履职平台
在乡镇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乡镇人大主席、部分人大代表到枣强县学习“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先进经验,先期在我县6个乡镇开展了“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按照有创新、有特色、有质量、有成效的理念,为这些乡镇配备了质量高、标准统一的会议桌、办公桌、电脑桌、椅子、文件橱、档案柜、电脑、电话等办公物品,统一制作了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统一购置了“人大代表之家”铜制挂牌、国徽以及与代表工作相关的法律书箱。把代表之家建设成为代表集中学习交流的好学校、议政履职活动的好场所、密切联系选民的好平台。
(三)构建代表活动网络,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组织
我们从四个方面抓好代表活动网络建设∶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原则上按照分工和分管的工作联系2至5名代表。遇有走访代表、开展评议、视察检查等大型活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各科室工作人员都全力以赴,积极参与,为代表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组建代表活动小组。把驻本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代表,按照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由5至10名代表组成活动小组。制定了代表小组学习、视察、调研制度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规范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三是构建梯形代表联系网络。在组建代表活动小组的基础上,我县又建立了上级人大代表联系县人大代表、县乡人大代表直接联系选民的梯形网络。为代表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完善制度措施,密切同代表的联系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经常联系人大代表。一是有明确的联系分工。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按照联系代表的分工,利用参加代表议政日、评议、视察检查等活动,深入到基层,联系走访人大代表。二是常委会每次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都邀请代表参与,并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是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定期走访代表制度。每年的11月份,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领科室工作人员分别深入到17个代表团,同代表们直接见面,汇报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进一步征求代表对县人大和“一府两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年的联系走访代表过程中,代表们共提出修建公路桥梁、农村土地承包、完善道路交通设施、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支持农村合作社贷款、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等12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印发联系走访代表通报,把这些建议意见交由县政府办理,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分管县长、有关部门逐条拿出解决方案,真正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
(五)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十分重视,以解决问题、代表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一是抓好交办关。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人大有关科室负责人、政府常务副县长、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参加会议。会上明确办理期限,落实承办责任,规范答复程序。二是抓好督办、落实关。深入承办单位督促检查,在人大常委会上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确保代表建议切实得以落实。对代表提出的“多利用地表水”的建议,县人大多次与县政府及其水务部门沟通协商,县政府结合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了江江河、清凉渠、广川渠、马家渠等4条县级渠道及114座坑塘清淤扩挖工程,工程投入使用后,年可压采深层地下水2425万立方米,增加地表水灌溉面积13.67万亩。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的建议,县人大多次与县政府研究,于上半年举办了由市县金融机构和70余家企业参加的政银对接座谈会,会上7家金融机构和11家有资金需要的重点企业签订了《银企合作意向书》,计划授信总额度达23.14亿元,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的融资难题。对代表提出的“加大县城建设力度”的建议,县人大跟踪督办,县城建部门结合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先后投资2亿多元,实施了12个公园游园、17条县城主干街道和9条小街巷的绿化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了景安大街、亚夫路、仲舒路等老城区街道改造和雨污分流工程,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三是抓好质量关。为确保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承办单位主动走访人大代表,面对面、零距离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办理“关于修复和改造农村公路”的建议时,县交通局通过走访人大代表、听取建议和意见,积极向上跑办资金,实施了9.3公里的衡德高速故城支线(景县段)新建工程,6.3公里的衡德高速公路故城支线机场连接线工程,36公里的富德路(景县段)改造工程,18.3公里的乡道留连路(连镇至富德路段)改造工程以及40公里的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六)拓宽监督领域,组织代表积极开展多项活动
我们把开展代表活动的着眼点放到更好地履行人大职权上来,紧紧围绕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来开展代表活动。
一是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对各执法主体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是人大代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有效载体。近两年,我们主要开展了对土地法、审计法、劳动法、环保法、食品安全法、金融法律法规、文化市场、农资市场、社会优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过程中,人大代表提出执法建议,促进了各执法主体部门弥补执法漏洞,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为民的实效。
二是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视察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职权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代表直观地了解“一府两院”有关工作的重要平台。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安排几次代表视察活动。近两年,先后组织代表视察了重点项目建设、城镇建设、农业特色种植养殖、农业开发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县乡养老院敬老院建设、部分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情况、基层法庭建设情况、公安局打击黑恶痞霸“两抢一盗”专项行动情况。视察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现场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面对面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对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专门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进行跟踪监督,真正发挥代表视察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作用。
二、代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个别代表履职能力较差。“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宗旨和目标。个别代表始当选时,工作热情主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但任职时间一久,便“少了三分热情、多了七分惰性”,出现了只“代”不“表”的现象,无故缺席人大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提出建议也是敷衍应付。
二是少数代表的整体素质有待于提高,甚至有个别代表不能遵守代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触碰法律底线,做出一些有损代表形象的行为。
三、改进代表工作的几点设想
代表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和人大职权的行使。针对当前形势,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严把代表“入口”关,建立健全代表届中退出机制。代表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县人大和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代表法的要求,将政治素质好、履职能力强、遵纪守法,能代表人民意志的公民选为人大代表。从源头上避免因“能力不足”、“兴趣不浓”和“影响力差”给代表履职带来先天缺陷,防止因“时间冲突”和“角色错位”给代表履职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建立健全代表届中退出机制,对触犯法律、不能正常履职的人大代表要依法通过罢免、自动辞职等程序,将其清退出人大代表队伍,保持代表队伍的纯洁性。
(二)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明确“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这是加强新时期代表同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代表走访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接待日等制度,指导、规范、激励代表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要配齐配强县级代表联络机构专门工作人员,强化机构职能,克服人少事多、事杂不专等困难,保障机构有效运转,为人大代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探索在乡镇人大设立专门的代表联络机构,使代表联络工作上下贯通、发挥最大效应,使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落实到基层。
(三)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代表所提建议是否得到及时有效地办理和落实,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发挥。因此,要把办理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形成“领导重视、交办及时、督办有力、办理有效、落实到位”的良好局面;要把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不断提高满意率、落实率。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加强与代表和承办单位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办活动,增强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同时,建议上级人大对建议办理工作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各级政府把办理议案建议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切实调动承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刚性约束。
(四)建立健全代表履职奖惩机制。代表履职效果直接体现代表工作和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代表履职档案作用,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和通报制度,对每位代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提出建议等情况进行登记和书面通报。开展“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对执行代表职务较好的予以表彰奖励,保护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优秀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推广,形成创先争优、典型引路的良好氛围,推动代表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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