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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供销社改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政府发展农村经济、开展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结合当前稳定服务“三农”发展大局,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实现供销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以深州市为例,对基层供销社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目前,榆科镇供销社改造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王津生

当前,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扎实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实现战略性转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加快,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各类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势头强劲,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开始向农业集聚,促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农业稳步发展,这就更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快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不断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

新形势下发展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能够稳定服务“三农”发展大局的综合性组织。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在稳定服务“三农”发展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独特优势。为稳定服务新时期“三农”发展大局,党和政府完全可以依靠、利用好这支骨干力量。但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供销社内生动力、增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能力,才能让供销社在新时期稳定服务“三农”大局中充分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这是继1995年中发5号文件之后,时隔20年,针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再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下发的指导性、政策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该《决定》,进一步确定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地位和历史使命,提出供销合作社要为农、务农、姓农,标志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基层供销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政府发展农村经济、开展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结合当前稳定服务“三农”发展大局,探索符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革,实现供销合作事业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本文以深州市为例,对基层供销社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

一、深州市供销社发展历程简要回顾及目前发展现状

深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历程,最早起源于1939年的深县抗日民主政府号召开展的合作运动,1946年秋建立深县合作社。在经历了与商业局的“两合两分”后,1977年,第二次恢复深县供销合作社,1983年6月,深县供销合作社改为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供销社经济效益创历史最好水平的是∶1984年供销系统年实现利润202万元,比1983年增长11%,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在河北省53个百万盈利县居上游地位。

发展的鼎盛时期分别是∶1989年供销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603人,设有4个专业公司、8个基层供销社、26个供销分社,219个农村代购代销店,自由资金229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37万元,拥有社员81973人,股金金额比1981年增长了436.7%。1990年,内设8个科室,下辖8个直属企业、8个基层供销社、26个供销分社,全系统在册干部职工2034人。1997年在8个直属企业的基础上,新组建了纸制品包装公司和盐业公司。2002年新组建了烟花爆竹采购供应站,到2003年全系统在册干部职工1024人。

随着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的全面放开,保持计划经济惯性的供销社受到了严重冲击。2003年以后,深州市供销社主营业务不断萎缩,经济效益逐年下滑,出现了“网破、线断、人散”的被动局面,尤其是下属企业油棉厂、棉麻公司、前磨头第二油棉厂等企业的破产改制,由于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处理起来十分棘手,不稳定因素骤然增加,一度成为当地党委、政府重点关注的“信访大户”。

通过这次调研发现,在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辉煌、市场经济的磨炼后,供销社目前已经重新确立了在新时期的定位,展现出了在服务“三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已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截至到2014年底,供销社系统拥有固定资产(土地)净值1.2亿元,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在册干部职工29名,人员工资、机关办公经费来源主要从社属企业上缴的管理费和机关本身开发经营项目获得的利润中解决;拥有下属企业3家(盐业公司、平安鞭炮公司、供销宾馆)、基层供销社18个、各类经营服务网点63个,领办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246家,年生产经营服务总额达2.3亿元。

二、深州市供销社改革进展情况

自综合改革工作启动以来,该市供销部门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围绕“二五一”改革思路(即∶健全基层社和联合社两个组织网络,搭建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五大经营服务平台,强化一个合作金融体系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举措,因社施策,扎实推进了各项改革工作。

(一)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完善

1.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该市供销部门以乡镇基层供销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联合区域内其他农民合作社自愿参加,已组建深州镇、王家井、唐奉、兵曹、双井、东安庄、辰时、溪村等8家农民专业(主要涉及果品、花生、苗木、蔬菜、粮食种植、购销及蛋鸡、生猪养殖、农机服务等产业)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组织化和生产经营规模化程度,增强了农民合作社市场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立足基层供销社土地资源优势,该市供销部门今年计划投资300多万元,在榆科、唐奉、前磨头等乡镇建设高标准的新型基层供销社及综合服务中心,为城乡居民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文化娱乐、养老幼教、家政服务等综合性服务。目前,榆科镇供销社改造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1.创新基层社组织服务体系。今年以来,该市供销部门积极引导基层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探索以服务规模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子。一是深州镇供销社的聚泰兴农粮果专业合作社,现已成为云南云锦化肥有限公司、石家庄三元肥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深州总代理。二是王家井供销社以仁中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基础,成立了王家井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目前拥有大中型农机200多台套,流转土地5000多亩,托管土地5000多亩,为本地及周边市县农民提供机耕、机种、除草、浇地、施肥、收割、销售等规模化服务,服务农田达到13万亩。该社在服务过程中,十分注重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如购置土地深松机22台,免费为农民深松土地达10多万亩,通过大力推广土地深松技术,使粮食产量明显提高。为此,2014年4月份省农业厅到该社召开了河北省土地深松现场会。三是多渠道开展为农民服务活动。由供销社提供地皮和场地,建设农资配送中心一座,配备送货车8辆;与农业科研部门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长期聘请5名专家组建了专家团队,定期对农民进行培训、现场指导、开展技术服务;为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果难问题,建起果品收购站12个,租赁大型冷库8座、粮库2座,回收水果和粮食,为社员提供全程优质服务,使社员在多个环节受益。

2.加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力度。今年以来,该市供销部门围绕粮食、果品、苗木等产业,共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30期,培训农民1100多人次,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人才支撑。

(三)流通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

1.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流通经营主渠道作用。一方面,该市供销部门注册成立了“深州市供销农资销售有限公司”,与经营能人和大户合作设立了三个经营农资的子公司,赋予每家公司经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经营权。另一方面,依托基层社农资经营大户,通过技术指导、测土配方施肥、集中配送等服务,加大了对全市农资经销网络的整合力度。

2.打造以农村超市为主体的现代流通服务网络。该市供销部门以资金、土地、房屋入股的方式,与城区供销大厦、强生超市、榆科鑫合超市、护驾迟星河超市、唐奉鑫隆超市、前么头五联百货超市等五家超市进行合作经营。依托河北省新农村行业超市协会,以这些超市为主体,吸收其他超市参加,组建了河北省新农村超市行业协会深州分会,进一步规范提升了农村日用消费品市场,推进了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3.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网上宣传、交易步伐。依托河北省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加大了深州蜜桃、皇冠梨、星火鸡蛋等特色农产品的网上宣传力度。皇冠梨已经上市交易。积极引导深州特色农产品进入全国性流通主渠道,组织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新发地(高碑店)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进行多次对接,签约了5个车位,2套门店。目前,正在积极做好高碑店市场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合作金融创新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1.推动合作金融创新。该市供销部门成立了河北省新合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深州办事处,组建了机构,明确了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多次培训,目前正在开展实质性业务,积极参与了省社平台发布的融资项目。

2.积极筹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为拓展供销社服务功能,该市供销部门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起草完成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及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资料,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付诸实施。

三、值得探索和思考的几个问题

深州市供销社改革的实践证明,基层供销社的改革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统一的固定模式,也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别人成功的经验,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因企地解决实际问题,但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值得认真探索和思考。

(一)首要的任务是将基层供销社闲置资产盘活,促使“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基层供销社最大的资源就是闲置资产,如何将闲置资产盘活,促使“死资产”变为“活资本”,这应当是基层供销社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对这部分资产,首先要弄清底数,进一步明晰产权,地方政府不要干预资产处置,明确由县级联社监管,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可以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将基层供销社的资源进行整合,便于利用土地集中的优势建设经营活动场所。三是在基层社拥有土地及资产所有权的条件下,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寻求合作伙伴,对资产进行开发建设,保证自身获得足够经营场所和所有权的前提下,可对外租赁部分场所获取收益,为今后经营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基层供销社可以从当地特色农产品出发,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力量进行规模生产,并通过上级联社采取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模式,畅通农产品进城渠道,在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下,获取自身发展资金的积累。

(二)基层供销社如何坚持合作制。基层供销社的改造重组中,一是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农民群众自愿走向联合,积极人股,成为合作社的一员。二是要坚持合作社原则和宗旨,体现合作社的价值。三是要确保社员群众利益,与社员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四是必须尊重社员的一切权利,确保社员权利不受侵犯。

(三)基层供销社改革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基层供销社情况千差万别,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地域差异都较明显,如果想找一个统一的办法或模式不现实,也不能被基层社所接受,所以必须遵循因地制宜、一社一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基层供销社的改革进程。

(四)基层供销社改革必须坚持稳定服务“三农”大局的宗旨。党和国家对供销合作社发挥为“三农”服务的作用寄予了厚望,农民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也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系列化的服务,基层供销社改革必须建立在为“三农”服务的大前提下,否则会失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空间。

(五)基层供销社改革必须发挥县级联社的主导作用。搞好基层供销社改革,县级联社处于主导地位。要明确认识,加强领导和监管,建立专门的班子,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协调好关系。还要充分发挥县级联社联合合作的优势,以县级公司等龙头企业为载体,以现代营销方式为手段,开展同基层社的联合合作,拓展基层社业务,夯实发展基础。

(六)基层供销社改革必须有一个适宜的外部环境。基层供销社的改革涉及面很广、老问题的处理和新体制、新机制的建立,特别是涉及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具体问题,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易产生矛盾。很多方面都需要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协作,需要相关的政策扶持,否则,难以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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