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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省、市相关要求,2015年7月初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秦生、副主任张增振带领调研组,结合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关于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对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秦皇岛市海港区、卢龙县、昌黎县、开发区等县区实地了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控煤工作情况、面源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控治理情况。

刘 健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2015年7月初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秦生、副主任张增振带领调研组,结合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关于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对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气污染防治调研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活动,李秦生主任在第一时间召开主任会议,传达省、市精神,安排部署调研工作,强调“要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工作,结合人大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做好调研工作”。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对调研方案、调研内容、调研重点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了由李秦生主任任组长,张增振副主任任副组长,部分驻秦全国、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环保领域专家为成员的调研组。

调研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秦皇岛市海港区、卢龙县、昌黎县、开发区等县区实地了解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控煤工作情况、面源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控治理情况。本次调研活动采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自查、调研组现场调研相结合,重点检查、暗查暗访相结合,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了调研的效果。在汇报座谈会上,市环保局代表市政府汇报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全市三区四县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14个市直单位参加座谈。市人大对大气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以政府及相关部门自查、调研组专项调研的结果为基础,经过主任会集体讨论,广泛征求了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环保专家的意见及建议后形成。

二、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良好的空气环境质量是秦皇岛作为沿海城市和休闲旅游度假胜地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也是全市人民群众共同的期盼。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检验执政能力和推动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市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治理大气污染。市委书记多次强调要以铁的决心和超强的力度、超常的举措,共同打好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市政府深入开展四大行业攻坚、燃煤锅炉攻坚、建筑施工扬尘攻坚、“拔烟囱”专项行动、拆黏土砖瓦窑、洗城行动、黄标车治理等工作,着重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我市的空气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污染天数不断减少,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空气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第三。

扎实做好压煤、降尘、控车、减排、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等重点工作,累计淘汰燃煤锅炉233台,拆除砖瓦窑21座,拔烟囱37个,淘汰黄标车4.6万辆,更换新能源公交车484台。2015年上半年,全市淘汰燃煤锅炉69台137蒸吨,拆除砖瓦窑21座,拆除废气烟囱22个;完成脱硫工程7项、完成除尘工程7项;检查施工扬尘防治工作313个工地,责令停工整改56个,达标建筑工地面积为1591万平方米;全市完成32家餐饮企业安装47台高效油烟净化器;淘汰“黄标车”2298台;完成32家渣场、白灰企业治理。

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天数181天,达标天数116天,达标率64.1%,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增加13天,二氧化硫、PM10、PM2.5臭氧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6.7%、7.1%、13.4%、6.7%。

三、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在调研活动中调研组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电力、玻璃行业治理工程建设相对滞后。在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大行业”的除尘、脱硫、脱硝治理工作中,电力、玻璃行业治理工程建设滞后,电力行业年内计划完成14个发电机组的超标排放升级改造,目前仅完成1个,完成率为7.1%。玻璃行业年内计划完成8家企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均未投入正常运行。

(二)控制煤炭消耗总量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燃煤锅炉取缔工作进展较慢。全市淘汰燃煤锅炉154台,仅占全年任务的36.32%,特别是海港区、北戴河区、卢龙县,年内计划取缔燃煤锅炉的数量分别是166个、116个、44个,现已完成60个、20个、13个,占各自任务的39.7%、12%、29.5%。二是散煤燃烧问题突出,对清洁型煤炭推广力度不大,目前推广使用清洁型煤8万吨,完成全年任务32%。

(三)城市扬尘问题亟待解决。2015年3月,秦皇岛市环境空气质量检测天数为31天,超标天数18天,在超标天数中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达到14天。一些房屋拆迁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渣土堆、煤堆、料堆尚无防尘措施,渣土车违规上路的现象依然存在。昌黎县朱各庄镇、卢龙县石门镇、抚宁县杜庄镇、石门寨镇、驻操营镇等区域内的小石矿、小石渣厂等小企业虽然进行了重点整治,但是效果并不明显。

(四)烟尘污染现象不容忽视。一是露天烧烤问题没有根本性解决,尤其是进入暑期后,由于缺乏有效管理方式,店外经营、露天经营、占道经营、乱倒垃圾污物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重型卡车、大客车等尾气排放超标以及报废车辆“偷偷上路”问题依然存在,污染问题比较严重,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亟待解决。

四、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仅仅是一个环境问题,更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福祉等方方面面,是一个只能解决好、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秦皇岛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依法治污,严查严管,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工作。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总纲,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坚持环保底线,亮法律“利剑”、出治污“重拳”,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法治轨道。

(二)科学治污,源头治理,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针对秦皇岛市细颗粒物来源构成燃煤占30%、扬尘占26%、机动车排放占22%、工业企业排放占17%、其他污染源占5%的现状,坚持精准治污,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一是严格控制燃煤,大力压减煤炭总量,发展清洁能源,推广绿色节能建筑。二是综合治理面源污染,规范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常态化防治道路扬尘,整治露天堆料扬尘。三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抓好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抓好环保执法检查。四是集中整治区域环境,重点是昌黎朱各庄镇、卢龙县石门镇、抚宁县杜庄镇等区域的污染问题。五是防治机动车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已报废车辆,强化限行措施,加快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管理。六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彻底取缔关闭污染企业,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大气的项目。七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饮食服务业和露天烧烤油烟超排问题,督促排放油烟的所有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加强烧烤行业的环境监管。

(三)依法行政,强化措施,着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一是依法行政,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要求。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环保、建设、城管、公安、工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地域协作,按照“责任共担、信息共享、协商统筹、联防联动”的原则,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统一措施行动。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并严格落实联席会议、通报曝光、考核奖惩等制度机制,确保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按照既定目标,不断推进。五是强化目标考核,增加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分值权重

(四)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不断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能力。逐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治污设施改造、新能源的推广、监测能力建设、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和完善有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价格、财税、金融、土地、产业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依法促进企业加大治污投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先进技术的引进、研发、应用和推广,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化水平。

(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大气污染防治的浓厚氛围。加强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增强公众监督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举报、受理、奖励制度,在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曝光污染源头和排污单位,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承担治污责任。尤其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凝聚全社会一切力量,使全市306万市民自觉参与到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督的行动中,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进行。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采取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调研等形式,及时发现督促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的解决,深入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作者单位: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建设环保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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