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秀云认为,对于法官来说,审判不是目的,最重要的,是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1998年尚秀云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后,更加致力于这一工作。1998年4月,尚秀云根据多年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呼吁尽快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立法,并多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了10条建议,引起立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并被采纳。1999年6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在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尚秀云提交了三个议案。第一个议案是《呼吁国务院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细则》;第二个议案是建议中小学道德教育课中,把法制教育列为必修的内容,共有34位代表签字;第三个议案是《建议国务院在“十五”期间,切实加大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投入,为青少年提供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被教育部作为重点议案以[2001]第98号函予以答复,并召开了落实此议案的座谈会,研究具体计划和措施。
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尚秀云又提出新的议案,并作了题为《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执法力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发言,要求加大力度清理黑网吧,为中小学生建立绿色网站,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和音像制品。
在尚秀云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海淀法院决定大力推行“帮教法官制度”,即将法官助理都变成帮教法官,庭前负责对被告人的家庭、思想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调查,然后拟定一个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方案,判刑后,对所有缓刑被告建立帮教档案,定期和他们开会座谈。后来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尚秀云和同事又提出将法制教育范围扩大到家庭,并设立了北京第一家“少年与家庭法制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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