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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月份召开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唐山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月10~13日召开,应出席代表536人,实际出席代表507人。大会依法选举张羽当选为唐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庆久当选为唐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期间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0件,议

【人大概况】 2014年,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大局,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2月份召开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年内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7次,实施常委会执法检查3次,开展首次全市养老事业和社区物业管理专题询问。各工作部门围绕常委会、主任会议议题开展执法调研,修订地方法规1部、废止4部,年内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筹备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制订《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意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一线代表170名,为代表履职分忧解难。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全年邀请代表参加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37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42人次,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22人次。9月,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座谈会,编辑出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唐山》一书,一批文稿在《人民代表报》《河北日报》《唐山劳动日报》、环渤海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刊发,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全社会法治国理念。以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唐山”主题座谈会,会同相关市直单位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和依法治国理念。

【人大联系群众作用发挥】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以“认识要高、学习要深、实践要好”为目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政治优势,征求意见,对照检查,逐条落实整改。强化制度保障,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审议通过专题询问工作办法,建立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述职、代表履职考核机制,促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以机关学习日、主题演讲会、《唐山人大工作》《唐山人大工作信息》、唐山人大网为载体,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干部脱产轮训,有重点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有针对性充实机关工作人员,改善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常委会把接待信访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全年接待群众信访1885批2490人次,受理信访件396件,经过转办、交办、督办,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

3月5日,市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冀东烈士陵园缅怀先烈、开展革命传统教育。 张 维 摄

【地方立法】 2014年,市人大为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会同政府部门专项清理唐山市现行地方性法规37部,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唐山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唐山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4部地方性法规,《唐山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唐山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纳入立法修改计划,修改《唐山市防震减灾管理条例》,推进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创建。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备案审查《唐山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唐山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部政府规章。

【人大监督】 2014年,市人大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市本级重点项目预算公开60项,市直预算单位预算信息公开195家。加强监督政府债务,审查全市第一、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成立由60多人组成的预算审查组,全封闭集中初审2015年市本级预算和部门预算,为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做准备。加强监督计划执行,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并委托河北联合大学做第三方评估,分析优势和潜力,科学研判国家政策走向,推进唐山市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加强监督民生领域,持续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题审议唐山市基层文化建设情况报告,跟踪唐山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调研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专题审议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配合省人大开展司法监督和反腐倡廉调研,配合省高院开展司法公开和法院建设调研,专题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实施情况、公安机关执法情况,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2014年,市人大举办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组织驻唐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培训班,组织各县(市、区)人大负责人参加全国人大培训班。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继续实施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继续开展“走访选民心连心,扶贫济团献真情”活动。组织代表年中专题调研、会前集中视察,就社会经济重大问题撰写调研报告,提出以项目建设带动全市转型升级、建立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制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督办措施,落实重点建议“四个一”(每件重点建议都有1个常委会分包、1个相关委员会督办、1名工作人员负责、每个月至少督办1次)督办机制,全程跟踪办理工作,年内代表提出建议208件,其中,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建议138件,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58件,因受政策、财力等因素制约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12件,均向代表作出说明。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2014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540名,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实有代表536名,出缺7名,补选代表11名。出缺名单:王晓燕、张振县、袁志刚、孙朝阳、费连春、吕东飞。补选名单:王卫国、王荣国、安晓良、李贵富、丁荣进、许焕庆、路遇、张羽、张淑云、崔晗、艾文志。唐山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月10~13日召开,应出席代表536人,实际出席代表507人。大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唐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唐山市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关于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7项决议草案。大会依法选举张羽当选为唐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庆久当选为唐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期间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0件,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10件议案认为,这10件议案从内容上反映的均是局部问题,有的属于县区政府管辖区域内工作,有的属于市政府工作中一般问题,构不成全市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议案条件,不宜作为议案处理,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192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由市人大常委会交市政府、市检察院、市法院及其他机关和组织办理,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议】 2014年1月24日,市人大举行第六次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和会议的建议议程。表决通过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关于批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超收资金安排及备案事项的报告(书面)》的决定及人事任免事项。经过表决,接受肖克勤、陈述庭辞去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3月12日,市人大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4月24日,市人大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审议通过《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试行)》。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6月24日,市人大举行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及全市总决算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服务对外开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2个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对2个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8月26日,市人大举行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唐山市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唐山市2014年上半年市本级及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基层文化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该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养老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与会委员、代表专题询问老百姓关心的唐山市社会养老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唐山市民政部门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全市养老服务业整体规划、财政对养老建设的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的定位和作用、养老服务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医养”结合、社会力量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等热点问题28个,市政府11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委员和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会议审阅唐山市地方性法规清理领导小组关于法规清理阶段性工作的书面情况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0月28~29日,市人大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唐山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表决通过该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旅游业“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3个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调整方案及备案事项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4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调整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表决通过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12月25日,市人大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唐山市2015年立法计划(草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河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2014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部分指标计划的决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超收安排及备案事项的报告,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和两个开发区预算超收安排及备案事项的报告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15年1月27日举行唐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唐山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在唐调研活动】 2014年3月6~7日,省人大考察调研组在唐山市就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开展调研,召开市级汇报座谈会,并实地赴乐亭县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陪同调研。4月28 ~29 日,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委员、河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李强为组长的省人大食品安全法调研组在唐山市专题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6月4~5日,省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工委主任马法严率省人大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贯彻执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6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唐山市执法检查。6月10~11日,省人大党组副书记王增力、省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姬振海带领省人大水环境保护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6 月12~14 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委主任委员、农经工委主任李广恩率省人大检查组在唐山市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6月18~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李益民率省人大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政府反腐败工作和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带领全国人大代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班成员在唐山市考察环境治理情况。7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在唐山市调研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民间金融和实体经济发展情况。8月13~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一行在唐山市调研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8月17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徐庄一行在唐考察。8月18~19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省总工会巡视员袁刚率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座谈《河北省国土治理条例(草案)》。8月22日,省人大代表、省军区政治部主任李芳才率省人大代表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军人军属安置优抚情况。8月26~27日,省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赵宝山带领省人大财经委专题调研组调研唐山市1~7月份计划和预算执行以及财政收入质量情况。9月11~12日,省人大选任工委副主任刘守华带队在唐山市调研乡镇人大工作情况。9月16~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何鲁丽在唐山市视察。10月14日,驻冀全国人大代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调研组在唐山市开展专题调研。10月21~22日,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边黎明为组长的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唐山市执法检查《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12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英率调研组在唐山市调研座谈《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

2014年唐山市人大重要文件

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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