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医药卫生改革的逐步深入,加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管理,增加收费透明度,实行医疗费用公开,让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同时享受明白消费,是医院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参与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需要。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卫计委、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于2008年下发了《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通知》《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中医服务价格的通知》,2009年下发了《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综合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医技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2010年下发了《关于规范和调整本市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各项文件紧锣密鼓地推出和医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复杂烦琐,对医院的声誉产生深远影响,更直接关系到广大就医患者的利益。近年来,医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根据上级下发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医疗收费管理工作,形成了一套较为有效的医院收费管理办法,收到了满意的效果。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文件沪卫规财〔2011〕19号《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规财发〔2011〕32号)的通知》精神,医院组建了价格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委员会由医院负责人、财务处、医务处、护理部、医保办、纠风办、总务处、设备处、药剂科等职能科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院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决策。在历次物价大检查过程中,财务处作为牵头组织部门组织医院各部门周密部署、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精神,精益求精,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历年物价检查,完善了价格管理政策,健全教育防范制度、日常监管制度、社会监督制度,构建了医药价格监管长效机制,保证了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进一步健全了医疗服务收费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医院收费规定”“医院收费管理制度”“价格公示制度”“患者投诉制度”和“收费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等10余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医院各科室的收费行为,确保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国家收费政策的贯彻执行。通过这些年的努力,医院的医疗收费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为社会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多、更佳的医疗服务。财务处将进一步强调相关物价和医保政策,结合实际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提高驾驭医院物价管理的能力。以下是财务处在物价管理中的一些做法。
为了使医疗收费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医院按照物价、医保部门核定的标准统一输入到计算机收费字典库系统中,所有收费行为实行统一代码管理,并实行授权控制。价格统一,确保了所有收费价格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有效控制了分散管理中存在的多收、少收、错收行为,维护了患者和医院的共同利益。医疗项目和价格调整实行分级管理,医疗项目及价格标准变动,由收费管理工作人员在医院物价系统中录入或调整,药品价格的变动由药剂科录入或调整。
为方便患者了解医院概况,查询和监督医疗收费,医院在门诊、住院大厅设置了电子滚动屏、电子触摸屏,随时可以查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和住院一日清单等,使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能及时了解检查、化验、治疗等项目的收费情况。住院患者出院时,出入院处向患者或家属提供详细的住院费用清单,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确保了医疗收费的可监控性,减少了因收费有误造成的医患纠纷。
为了更好地使医院各科室了解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医疗收费标准文件和医院开展的各项检查、治疗项目、药品价格调整信息,物价管理人员及时下发相关文件及通知,并且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收费管理政策并探讨医院的医疗收费管理措施,使临床、医技科室及时了解医院有关医疗收费的动态,同时不定期对医疗、医技科室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规范收费不仅具有现实意义,更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通过规范收费价格的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医院的信誉,医院已形成了收费管理工作促进医院发展的良好局面,杜绝了大处方、乱收费等现象的发生,规范了医疗收费行为,真正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利益。
(孙荇、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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