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家自身的矛盾

国家自身的矛盾

时间:2022-0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而,布赞的思路便是从打开国家这个“黑箱”入手,深入分析国家内部存在的诸多矛盾及其对安全的影响。这样,布赞最终在国家观念与国家安全之间架起了联系,而这种联系的中间媒介则是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布赞认为,国家制度的内在矛盾首先体现在它对国家观念的“过分替代”上。如前所述,国家观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公民对国家观念的认同直接关系到国家作为一个政治体的存续与否。

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将国家看做是一个个“弹球”,它们彼此之间的“相互碰撞”造就了现实中的国际体系。在带来理论的简约之美的同时,它也对国家进行了“黑箱化”处理,忽略掉了国家之间事实上的巨大差异。例如,沃尔兹在建构其新现实主义理论体系时,便将国家假定为功能相似的单元,尽管他也承认各国内部的差异性极大,但为了构建“体系理论”,换言之,为了明确体系与单元之间的互动模式,他必须将单元层次的属性进行“裁剪”。沃尔兹指出,“适当的”体系理论不应关注组成体系的单元的特征。

布赞认为,沃尔兹的问题出在将体系和结构混为一谈。他指出,单元的特征应当被排除在结构之外,这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将单元的特征排除在体系之外就会有问题了(体系=单元+互动+结构)。单元的基本特征(主权)与体系的基本特征(无政府状态)是紧密相连的。因而,布赞的思路便是从打开国家这个“黑箱”入手,深入分析国家内部存在的诸多矛盾及其对安全的影响。在布赞看来,除去主权这个常被人提及的因素外,国家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即人口和领土;必须具备一定形式的制度,以管理其物质基础;必须拥有特定的国家观念,以在其公民中间赢得合法性。通过对上述国家组成要素的分析,布赞便将国家内部存在的诸多张力和矛盾挖掘了出来。在布赞眼中,国家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一点都不比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来得小些。

1.国家自身的矛盾:国家观念

布赞特别强调国家观念是国家的本质所在,正如他所言,“在我们的国家模型中,国家观念是最为抽象同时也是最为核心的一个要素”。在布赞看来,国家首先是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而非实体现象存在的。在某些重要意义上,国家更多的是一种为群体所共有的观念,而不是一种物理实体。不仅如此,国家观念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它对国家制度和国家物质基础的渗透性上:无论是国家制度还是国家的物质基础,它们所内含的矛盾和冲突最终都会体现到国家观念上来。

国家观念首先存在于民族(nation)之中,这就涉及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复杂关系。布赞认为,国家与民族之间存在着以下四种关系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原初民族—国家”(primal nation-state)。在这种模式中,民族先于国家而存在,并且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的目的在于保护民族并表达其需求;民族与国家之间的联系既紧密又深远。民族为国家提供了强烈的认同以及牢固的国内合法性。

第二种模式可以被称为“国家—民族”(state-nation)。在这种模式里,国家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不是相反。这种模式是自上而下的而非自下而上的。国家提供并普及了同一的文化因素,比如语言、艺术、风俗和法律,所以这些文化因素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根发芽,进而形成一种独特的、类似于民族的文化实体。

第三种模式是“残缺民族—国家”(part nation-state)。在这种模式中,一个民族被分裂为两个或多个国家,并且这个民族构成每个国家人口的大多数。统一民族国家的梦想总是会对那些“残缺民族国家”产生吸引,它很容易成为严重的、压倒一切的安全问题。

第四种模式可以被称为“多民族—国家”(multination-state),那些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民族的国家就属于这种模式,它的典型代表包括联邦国家和帝国。

布赞认为,在上述四种关系模式中,只有“原初民族—国家”所代表的国家与民族的关系最为契合,而在其他三种关系模式中,国家与民族之间存在着程度不一的矛盾和冲突。许多新近步入“国家民族”形成过程的国家不得不面对大量既有的、原生的民族认同,因而它们在这方面承受着高度的脆弱性和不安全感;那些“残缺民族国家”彼此相互竞争,彼此破坏对方的合法性,统一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统一大业,它们甚至可以兵戎相见;联邦国家不得不诉诸于非情感性理念——比如规模经济——为自身提供合法性,而帝国中的主导民族则会采取种种措施(从种族灭绝到文化和种族融合)压制其他民族,但它们都无法符和国家与民族之间的裂痕。

国家观念的另一来源便是国家的支撑性意识形态,后者表现为对一般原则或更为抽像的信条的认同。由于支撑性意识形态触及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根基,因而它们确定了国内政治的基本状况(和谐还是冲突)。在布赞看来,支撑性意识形态的重要之处,就在于它构成了国家合法性的政治基础。他指出,如果支撑性意识形态本身很脆弱,或者它们不为大多数民众所认同,或者虽然它们为大多数民众所认同,但社会中还存在其他的意识形态与其相竞争,那么国家的政治根基就不是很牢靠。

这样,布赞最终在国家观念与国家安全之间架起了联系,而这种联系的中间媒介则是国家的政治合法性。他指出,对于一个安全的国家而言,特定类型的强有力的观念是不可或缺的。假若国家观念不仅十分强有力而且为广大公民所认同,那么即使国家经历制度脆弱的时期,国家也不会面临解体的威胁。然而,如果国家观念得不到广大公民的认同或者面临很大的争议,那么一旦国家制度出现松动,革命、内战将使整个国家结构面临坍塌的危险,作为一个政治单元的国家将处在解体的边缘。

2.国家自身的矛盾:国家制度

国家制度由整个政府机器构成,包括政府的行政、立法、管理和司法实体,以及它们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法律、程序和规则。布赞认为,国家制度的重要性就体现在它与国家观念之间存在着互为补充又相互制约的互动关系。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支撑的话,那么像民主或共产主义这样的观念就没有任何意义——这就好比如果没有观念所赋予的概念和目标的话,制度也将是没有意义的(甚至是不可能的)。用布赞的话说,就是国家制度与国家观念“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布赞认为,国家制度的内在矛盾首先体现在它对国家观念的“过分替代”上。如前所述,国家观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公民对国家观念的认同直接关系到国家作为一个政治体的存续与否。进而,当国家观念无法动员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时,国家就不得不诉诸于国家制度——由于(如前所述)国家制度与国家观念互为补充——以强制的方式维持国家的存续。这样一来,国家制度就有可能面临“过分替代”国家观念的问题。正如布赞指出的,强制力或许可以维持制度的存续,但是如果没有大众的支持的话,那么制度终究是不牢靠的。换言之,国家制度对国家观念的“替代”终究是有限的,强制力或许能够得到公民的顺从,但它无法唤起公民的认同。

外来干预是国家制度所面临的另一危险。由于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的国际行为,同时也由于制度的变动会对国家的国际行为产生根本性影响,因而国家总是想法设法干预别国的国家制度。在这里,布赞特别强调了国家间相互依存度提升所带来的影响。布赞指出,国家间相互依存度的提高一方面提升了国家干预彼此内政(当然也包括对国家制度的干预)的动机,因为一国的收益将不得不取决于其他国家的行为;另一方面,它又降低了主权领土国家的合法性,这就进一步为国家干预彼此内政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这里,布赞又重新回到了他先前对政治合法性问题的强调。布赞指出,国家制度的稳定程度就是指政府与社会之间在社会政治方面的黏合度,换言之,国家制度的合法性来源于公民和社会的认同。在布赞看来,无论是国家观念还是国家制度,如果没有公民的认同和社会的支持,终究都会陷入自身的内在矛盾而不能自拔。

3.国家自身的矛盾:国家的物质基础

国家的物质基础由人口与领土构成,包括一国疆界之内所有的自然资源和人造财富。布赞认为,国家的物质基础所面临的挑战之一,便是国家对领土的争夺。他举例说,一国的领土有可能遭到他国的占领和破坏,而那些拥有国际战略要地的国家(比如土耳其、埃及和巴拿马)会很快发现,它们所拥有的国际战略要地很容易成为威胁其自身安全的源泉,因为这些国家战略要地会招致外国介入或进攻。

布赞也注意到那些对一国人口状况造成影响的潜在威胁,他特别强调人口迁移所产生的影响。布赞指出,人口迁移首先会在社会层面上造成威胁,尤其是当新移民在文化与种族上都不同于原住民的时候。同时,如果新移民的到来使得对原本就稀缺的资源的竞争更为激烈或是使环境不堪重负的话,那么它也会给经济领域和环境领域造成威胁。既然国家的生存最终还要取决于其物质基础,那么对领土和人口的保护就必须成为国家最基本的安全考虑。

布赞指出,上述三个要素的组合方式是无穷无尽的,由此导致国家的结构也是无穷尽的。正是由于存在这种多样性,对于不同的国家来说,国家安全问题的性质也迥然不同。由此,布赞认为,“国家”并非是相同的实体。在布赞看来,不同国家之间最为根本的区别就是强国家与弱国家的区别。

4.强国家与弱国家

布赞认为,强国家与弱国家(strong or weak states)的区别主要在于其社会—政治凝聚力的强弱,这一点与强国与弱国(weak or strong powers)的区分标准不同,后者主要关注国家军事和经济实力的强弱。

在布赞看来,弱国家在国家观念、国家制度以及国家物质基础方面都面临着沉重的压力。在这些国家中,高强度的政治暴力频发,政治警察无处不在,在以何种意识形态组织国家的问题上存在严重的政治冲突,缺乏统一的民族认同,缺乏明确的、被人认可的政治权威,以及国家对媒体的高度控制。布赞指出,强政府一般都昭示着弱国家的存在,因为国家不得不依赖于政府机器维持自身的存续,这就造成了国家权力对社会的广泛渗透。

布赞指出,弱国家的安全问题主要源于其内部。进而,他得出结论,认为要改善国家长远的安全状况,创建一个强国家是必要的——无论对于个人安全还是国家安全都是如此。强国家的存在本身并不能确保安全,但是弱国家的存在一定意味着不安全。如果体系中存在太多的弱国家的话,无政府结构就会产生诸多缺陷,进而会对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产生负面影响。就国际安全的改善而言,强国家的建立仅仅是一个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强国家就没有安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