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档案信息的公有性、档案馆的公益性、利用者的公众性等探讨都已形成各自的研究领域,并从不同侧面共同阐释着传统档案利用服务向档案公共服务转型的必然与可能。笔者吸收公共物品理论和公共服务理论的精髓,从档案服务客体、主体、受体的“公共性”来深刻理解档案公共服务的内涵实质,为政策导向的确立夯实理论基础,帮助人们对“档案公共服务”的现实可能性和期望形成一致的认识。
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3〕。“公共服务”作为我国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进入了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的视野,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政府报告、学术研讨和百姓话题之中。作为政府授权的集中保管和提供档案利用的基地,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的文化事业单位,各级国家档案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提出了向“公共档案馆”转型这一课题,将公共服务作为档案工作的主旋律,开展了档案馆社会服务功能拓展的讨论和实践。
实践领域的变化革新在表面上看是顺应时代需要的必然结果,其背后却站立着强大的理论支撑。正如世界范围内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成果是建立在西方政治行政学、福利经济学等一系列伟大理论基石之上的,档案界对公共档案馆建设、档案馆社会服务功能拓展、档案服务和谐社会的倡导和推进,也是建立在一定的理论认识和观念突破之上的。档案信息的公有性、档案馆的公益性、利用者的公众性等探讨都已形成各自的研究领域,并从不同侧面共同阐释着传统档案利用服务向档案公共服务转型的必然与可能。笔者吸收公共物品理论和公共服务理论的精髓,从档案服务客体、主体、受体的“公共性”来深刻理解档案公共服务的内涵实质,为政策导向的确立夯实理论基础,帮助人们对“档案公共服务”的现实可能性和期望形成一致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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