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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民的平等

时间:2022-0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罗马人在划分自由民与非自由民之间的界限,以及保障自由民与自由民之间的权利平等方面比全世界的其他民族都做得更彻底一些,由此而产生了荣誉市民制度。自由民中间是不存在等级特权的,泰提人优于罗姆尼安人,而两者又优于鲁塞尔人,但是在法律权利上毫不影响他们的平等。这种在自由民之间的权利完全平等,无疑源自印欧体系,但是在平等的意义和严格遵守上却形成了这个拉丁民族最特殊、最有影响力的特点之一。

罗马人在划分自由民与非自由民之间的界限,以及保障自由民与自由民之间的权利平等方面比全世界的其他民族都做得更彻底一些,由此而产生了荣誉市民制度。这个制度最开始的本意是为了区分自由民与非自由民,作为其中的一个介质而存在,将二者的区别更明显地表现出来。习惯上,当一个外方人经过社团的决议而划入自由民的圈子内的时候,如果他要加入这个新的社团,就需要放弃他在之前的社团所取得的市民资格。但是他也可以将以前的资格与现在的资格同时使用。这个习惯自古就有,经常能够见到一个希腊人在数个社团中都拥有自由民的身份。但是拉丁的居民却无法接受任何人同时是两个社团的自由民,这是由于他们对社团概念的坚持而导致的。如果一个新近获准的自由民不愿意放弃他以前的资格时,他便获得荣誉市民资格——但这个称号的意义是有局限性的,指的是他将被作为外国人看待,在这个社团内他是客人,社团理应友善对待并给予保护。

对社团外的人,权利的界限自然明显,但是对于各个社区内的自由民之间,则一切可能将权利划分等级的行为都将被杜绝。像之前提到的,在家庭中,权利是有区别的,以及按等级划分。但是这种区别到了社团之间却基本可以忽视,虽然在家庭这个范畴内儿子属于父亲的财产,但是到了社团中,以自由民的身份来看的话,他甚至可以成为父亲的独裁官。自由民中间是不存在等级特权的,泰提人优于罗姆尼安人,而两者又优于鲁塞尔人,但是在法律权利上毫不影响他们的平等。

在这个时期,几乎所有的罗马贵族都要加入罗马骑兵。这种自由民所组成的骑兵队伍,无论是在马背上还是徒步单独作战,作为士兵中的精英分子,是最富有、武装最好、训练最精良的人,因此享有比自由民步兵更高的声誉。但这只是“事实上”的区别,在法律立场上,自由民之间的所有区别也不过仅仅是在体制当中所划分的主要力量和次要力量的区别罢了。

即使仅仅是在衣着上,社团内各分子在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也表现得很明显。社团的首领和普通成员,元老院与非元老院的自由民,成年而可以服兵役的人和年龄没有到的未成年人,其实都有服装上的区别。但是在公共场合,所有人的着装都统一成简单白色羊毛宽外袍。这种在自由民之间的权利完全平等,无疑源自印欧体系,但是在平等的意义和严格遵守上却形成了这个拉丁民族最特殊、最有影响力的特点之一。

在此还有一事值得一提,这些拉丁人并不认为在当地的一些早期居民因为文化落后,从而需要服从自己。这一点和印度种姓划分不同,也和特萨利亚、斯巴达及希腊贵族阶层的产生不同,甚至与日耳曼的阶级之分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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