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7年 11月30日,特奥多尔·蒙森出生在席莱斯维克的一个村庄伽丁,当时仍由丹麦管辖。父亲是依耶士·蒙森,母亲是佐菲,特奥多尔·蒙森在家里年纪最大,他还有两个弟弟。
1821-1834 年就学于浩尔斯坦的奥斯浩牧师公馆。
1834-1838年就学于阿冬纳的克里斯丹学院。
1838-1842 年就读于丹麦基尔大学的法律专业。1843年 凭借《抄写员与门卫法律剖析》取得基尔大学的博士学位。之后又完成《浅析罗马团体与法人》,并获得丹麦王克里斯丁八世的资助前往意大利学习。
1844年 在拿不勒斯和罗马负责收集整理当地美术馆中所保存的原始资料和文献。在奥托·雅恩的指导下,形成了以立法者发布的法律条文作为研究罗马法依据的风格,他致力于收集包括罗马法律条文在内的所有拉丁文铭文。1845年 公开对波吉西伯爵的帮助表达谢意,并宣布将其作为自己永远的老师,随后前往圣玛利诺山伯爵的住所虚心求教。之后完成了《欧斯基语文集》。
1848年 丹麦爆发了席莱斯维克独立战争。蒙森为支持临时政府,为《浩尔斯坦》国家报纸工作。战争失败以后,逃离浩尔斯坦,在莱比锡教授罗马法。
1850年 出版《三五四年作家年代考证》、《意大利南方语言》。1852年 在苏黎士讲授学问。完成了《拿波里王国铭文大全》、《罗马测量家详解》。
1853年 出版《也妥路斯基北部在铭文、钱币上的26个字母》、《罗马史(第一卷)》。
1854年 任职布勒斯劳,教授法律学。出版《瑞士语及拉丁文书集》。
1855年 出版《罗马史(第二卷)》、《巴耶狄卡、沙鲁朴斯及马拉各城市法规》。
1856年 出版《罗马史(第三卷)》。
1857年 出版《恺撒帝国前的罗马史学》。
1860年 出版《罗马钱币史》。
1861年 加入德国进步党,成为普鲁士议会成员。出版《东罗马查士丁尼皇帝前的法律大全》、《殖民地尤尼亚及凯尼狄凡法规》。
1863年 出版《拉丁铭文集》第一卷和《恺撒帝国前之最古拉丁文集》。
1864年 出版《罗马研究·一》。
1865年 编纂《奥古斯都之功》。
1866年 德国进步党分化,蒙森加入德国国民自由党。
1867年 出版《罗马附庸国研究》。
1869年 出版《肖普力索的生活》。
1870年 出版《献给意大利人》、《阿玻雷雅手稿研究》、《查士丁尼理论汇编》、《民法》。
1871年 开始《罗马公法》全书的创作,并于1888年完成。出版《德法战争信件整理》。
1872年 开始《拉丁铭文集》《加利亚及基沙鲁比拿拉丁文集》 的创作,并于1877年完成。同年开始整理《拉丁铭文集(第一卷)》及《普鲁迪鲁姆、卢卡尼亚、喀巴尼亚、叙利亚、沙蒂尼亚拉丁文集》,并于1883年完成。
1873年 加入德意志帝国的国会。出版《拉丁铭文集(第三卷)》及《亚洲、欧洲、古希腊附庸国、伊利克的拉丁文集》。再次被莱比锡大学聘为教习。
1879年 完成《罗马研究·二》。
1881年 出版《拉丁铭文集(第八卷之一)》及《非洲拉丁文集》。1882年 出版《德国历史》。
1883年 出版《拉丁铭文集(第九卷)》及《卡拉布尼亚、阿普尼亚、沙姆利、沙利尼比沙尼的拉丁文集》。
1885年 出版《瓦路斯战争》、《罗马史(第五卷)》。
1887年 开始《古罗马研究大纲》19卷。
1890年 完成《瓦迪卡那汇编》。
1891-1892年编纂《四、五、六、七世纪年代研究(第二卷)》。1894年 编纂《元老院议员加西欧多利作品集》、《四、五、六、七世纪小研究(第三卷)》,并于1898年完成。
1897年 完成《蒙森青年作品集》,共3篇。
1898年 完成《罗马公法》、《意大利周边》。
1899年 完成《罗马刑法》。
1902年 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完成《拉丁铭文集(第三卷增补)》、《伊利克拉铭文集(第二卷)》。
1903年 编纂《尤思彼斯文选》。同年1 1月1日,患中风而与世长辞。
1905年 发行《特奥多尔西法典第二卷》、《演讲记录和短片论文集》。1907年 发行《拉丁铭文集(第十三卷之加利亚及德国标志性事件)》。
1936年 发行《拉丁铭文集(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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