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丧偶老人的心理创痛如何愈合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人类与其他生物一样,具有“成双性”的特点。一旦这种成双成对的规律被打破,生存的一方就难以适应。有资料显示:配偶去世的第一年,女性因过度悲伤而导致死亡的风险是正常人的2倍,而男性的这一风险是正常人的6倍。表明男性的生命力比女性更脆弱,在感情上和生活上更离不开妻子的照顾。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丧偶引起的悲痛、郁闷、孤独感等不良情绪,可导致大脑功能紊乱和神经内分泌失调,从而损害免疫功能。由于抵抗力下降,使老人原有的一些慢性躯体疾病急性发作或感染新的疾病,最终威胁到生命和健康。
丧偶老人愈合心理创痛必要的条件包括:(1)适度宣泄。悲痛欲绝时最好的调适方式莫过于痛哭一场。据研究,哭泣所产生的眼泪里含有一种有毒物质,这种有毒物质的浓度,远远超过辣椒和洋葱刺激所流出的眼泪。(2)需要时间。时间是医治一切创痛的良药,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的时间,丧偶老人才会慢慢地恢复心理平衡。(3)分散注意力。例如,从事某种工作,可以从工作的成就中得到慰藉。(4)外界的支持和帮助。家属、子女、亲戚朋友的关心和帮助可使丧偶老人得到一些感情的补偿。(5)防止自杀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6)建立正常的生活秩序,争取再婚。
说起再婚,这是帮助丧偶老人走出阴影最根本的办法。但是,一般中老年朋友顾虑都比较大。首先是观念问题,中国封建社会有“守节”和“好女不嫁二夫”的说法,这是旧社会歧视和压迫妇女的明显标志,显然已经不适合目前我国的国情。另一种顾虑是牵涉到将来财产的继承,怕遭到子女的反对。其实,极大部分子女都是通情达理的,他们都有让饱经风霜的父母安享晚年的良好愿望,只要处理得法,财产也不成问题。最关键的还是丧偶老人自己的一些心结没有解开,怕再婚以后关系处理不好,带来新的麻烦,等等。
在迫切需要一个老伴的强烈愿望和怕这怕那、重重顾虑的矛盾中,有的老人采取了未婚同居的做法。未婚同居看似比较简单,但不能忽视以下弊端:婚姻关系不牢固,容易发生变故,一旦同居失败,对身心健康不利。无论是从年龄的角度还是从心理承受能力的角度看,老人都经不起折腾。没有法律保障,法院不受理未婚同居者的婚姻纠纷案件。
如果丧偶老人已经在过同居生活,则应顺其自然,一路走好,等条件成熟之后,再完善婚姻登记手续。
为了避免重组家庭可能发生的某些矛盾,使再婚以后的生活更加和美,在此向再婚老人提出以下建议:
(1)慎重而不草率。互相了解,心灵沟通,有共同的语言,这是老人再婚的感情基础。一时冲动,草率从事的婚姻是不牢固的。
(2)奉献而不索取。再婚的目的是为了“给予”,而不是索取。关心和体贴对方,不提任何条件和要求。
(3)宽容而不苛求。老年人都有自己的优点、缺点和生活方式,能宽容对方的一切,是婚姻美满的关键。而苛求往往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线。
(4)大度而不小气。从内心深处关心对方子女,支持对方的亲朋来往,经济上切忌抠得太紧。
(5)创新而不单调。丰富再婚后的家庭生活,以家庭团聚、健身锻炼、外出旅游、互相祝贺生日等为契机,不断为爱情注入新的活力。
愿丧偶老人早日走出创痛的幽谷,迎来新生活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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