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年护理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标准
(一)老年护理的职业道德
老年人由于生理、心理、社会的特殊性,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安慰和医疗健康等方面的服务需求迫切。因此,老年护理是提供一种更具社会意义和人道主义精神的工作,这对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敬老爱老、耐心奉献 中华民族素有敬老、爱老、养老的美德,这种优良传统成为我国文化传统的主要内容之一,并著称于世界。老年人一生操劳,对社会和家庭做出了很大贡献,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敬爱。因此护理人员应以“尊重”“尊敬”为出发点。懂得爱老的责任,学会爱的奉献,公平、认真、耐心对每一位老年人的健康负责。
2.业务过硬、技术求精 过硬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的技术是对护理人员专业素质的要求。很多老年人患有多种疾病,多器官功能受损,反应不敏感,病情发展迅速,又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感受,很容易延误病情。故要求护理人员应全面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在护理中做到熟练、准确、敏捷、高效,提供安全的护理服务,最大限度地减轻老年人的痛苦。
3.满足需求、优质服务 老年人的需求具有多样性。既有生理性的,又有社会性的;既有物质的,又有精神的。如日常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紧急救助等方面呈现出日益增长的需求,热忱的优质服务是护理人员满足老年人需要的具体体现。因此,护理人员要不断提高敏锐的观察力;良好的沟通能力;正确的判断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发现老年人的健康问题与各种细微的变化,主动采取恰当的护理措施加以解决,尽量满足不同的需求,给予老年人优质个体化照顾和良好的健康服务。
(二)老年护理执业标准
护理人员必须通过学校教育、在职教育、继续教育和岗前培训等增加老年护理的知识和技能。其目的是指引护士自我发展直到执业精熟程度。我国目前主要参照美国的老年护理执业标准。它是根据护理程序制定的,强调增加老年人的独立性及维持其最高程度的健康状态(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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