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现行的养老模式
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2005年就进入了老龄化国家,这引发了一个人人关注的问题,那就是该怎么养老?面对众多的养老问题,专家进行了各式各样的研究,总结出了许许多多养老模式,这些养老模式可以让面临养老困境的人们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如下图所列的四种就是比较受人们关注的养老模式。
居家式社区照料
居家养老(子女尽孝)
旅行养老
以房养老
1.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国民族生活习惯,选择居住在家庭中,而不是在养老机构内安度晚年生活的传统养老方式。
适合人群: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更多的中国老年人还是选择在家颐养天年,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和对到养老院与护理院养老存在着一定顾虑的老年人。
2.居家式社区养老
老年人在家庭居住与社会化上门服务相结合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这种模式可以确保老年人及其子女、养老服务人员、政府各取所需,促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社区居家养老弥补了家庭养老的不足,是目前政府大力倡导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
适合人群:子女工作太忙照顾不到,又不想离开家的空巢老年人。
3.机构养老
包括养老院、养老公寓等多种形式。喜欢过群体生活的老年人,或是孤寡老年人居住于养老院,或组建大型的老年社区,组织大量的老年人自愿前来入住,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所需要的各方面专门化服务。机构养老将是未来养老的一大主体方式。
适合人群:喜欢热闹的单身老年人或孤寡老人。
4.以房养老
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定期取得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通过一定的金融机制或非金融机制,将住房蕴含的价值尤其是自己身故后住房仍然会保留的巨大价值,在自己生前变现、套现用来养老。以房养老目前已经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
适合人群:对于手头有房而无子女或者不需要将房产留给子女的老年人。
5.乡村养老
乡村的空气新鲜,生态环境优越,生活成本低廉,吸引了众多的退休老年人前来养老。有的城市老年人的家乡本来就在农村,退休后叶落归根;有的老年人是收入低,居住城市感觉生活成本昂贵,故希望在农村养老,可生活得轻松些;有的老年人喜欢贴近大自然,终日种草养花、爬山嬉水,他们觉得整日与大自然做伴也是人生一大乐趣,所以催生出乡村养老这一养老模式。
适合人群:“树挪死,人挪活”,这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口头禅。一些老年人虽入晚年,但生命的韧度不减,常想换个地方换个活法。无疑,乡村养老的多种新型模式,对这样的老年人很适宜。
5.异地养老
鉴于不同地域的房价、生活成本和生态环境的巨大差异,从那些生活成本高,而居住环境恶劣的大城市移出,迁移到生态环境优越、生活成本较低的城镇养老居住。
适合人群:经济条件不太好但喜欢旅游的老年人,这样就旅游养老两不误。
6.售房入院养老
老年人将自己的住房对外出售,用这笔钱财居住到较好的养老院养老,既可以节约社会资源,又使得养老生活增添许多的乐趣。用部分售房款购买养老寿险,可以保障自己晚年的生活无忧。
适合人群:有房产又不愿与子女同住,喜欢热闹的老年人。
7.售后回租
人们将已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先行出售,再通过“售后回租”的方法达到以房养老的目标。这样既可以获取一大笔款项用于养老生活,又能保证晚年对住房甚至是原有住房的长期乃至终生的使用权,照常有房可居,对老年人的更好养老增添了保险系数。
适合人群:不愿意离开家、投资比较谨慎的老年人。
8.租房入院养老
人们将具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先行出租,再通过另租房居住或入住养老公寓、养老院的方法达到以房养老的目标。既保障晚年照常有房可居,并获取持续稳定的租金收入用于养老生活,又能保证在自己身故后原有住房仍能照常留给子女,符合国人遗产继承的传统。
适合人群:有一套以上住房或住房面积较大的老年人。
9.合居养老
一些老年人可以商议将自己的住房出售,将钱财合并,对养老问题做一个特殊组合,在较好的地段合资购买面积较大、功能较好的住宅,大家居住一起,合作购房,日常生活共同开销,结成一个养老的生活共同体搭伴养老。这样,养老生活成本会大幅降低,又消除了寂寞空虚感。
适合人群:若干志同道合且收入较低、住房环境较差的老年人。
10.集中养老
浙江的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养老机构,将村庄的“三无”老年人适度集中在一起居住养老,由政府来埋单。此举解决了农村老年人的众多问题,受到了好评。
适合人群:农村“无儿女、无固定收入、无人赡养”的老年人。
11.招租托老
老年人在家中招徕年轻的大学生做房客,一扫往日的沉闷暮气,身边既多了人照顾,又有一笔可观的房租作为生活费补充。对年轻大学生而言,也有助于他们解决住房和情感归宿问题,同时,城市的住房资源也得到较好利用,极大地缓解了住房的紧张局面,可谓是一举三得。
适合人群:城市中的孤寡老年人。
二、我国的养老模式创新及成功经验
(一)宁波的“海曙模式”
海曙区是宁波的中心城区,2006年户籍人口31.36万人,其中老年人53657人,占总人口17.1%。老年人对社会养老设施和服务的需求迅速上升,机构养老方式已远不能满足需求。同时,随着家庭结构分化和工作结构变化,空巢家庭日益增多,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2006年海曙区的空巢老年人达25755人,占老年人总数的48%。探索一种新的养老方式成为了紧迫课题。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于2004年3月出台政策,试行为高龄、独居的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2004年9月开始,这一政策在全区65个社区中全面推行。主要内容是,由海曙区政府出资,向非营利性组织——星光敬老协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员,每天上门为辖区内的600余名老年人服务。服务员的主要来源是社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与此同时,招募义工为老年人服务。服务方式包括“走进去、走出来”。“走进去”指服务人员走进老年人住所为其提供服务。“走出来”指让老年人走进具有各种服务功能的街道社区“日托中心”和各种老年民间组织。为了满足24小时托老护理需求,海曙区在2006年还成立了居家养老照护院。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行“政府扶持、非营利性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区政府将购买服务的开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星光敬老协会负责项目运作,承担审定服务对象、确定服务内容、培训服务人员、检查和监督服务质量等工作。“社会参与”指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推行个人购买服务、企业认购服务以及社会认养服务等;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动员,2007年还成立了居家养老义工招募服务中心,扩大和完善义工队伍。通过这项制度创新,海曙区政府每年只需支出一两百万元,就能履行传统机构养老需要支出三四千万元才能履行的职能,同时丰富了养老服务的形式,改善了养老服务的质量。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满足了老年人多方面的养老需求
政府购买服务满足了高龄、独居的困难老年人的需求;义工上门服务满足了大量独居、困难老年人的需求;企业和个人认购服务解决了上述老年人1小时服务时间不够的问题;个人购买服务满足了有购买能力的老年人的需求;日托中心和老年民间组织满足了大部分行动方便老年人的需求;“81890”求助热线和“一键通”电话机解决了独居老年人的紧急救助问题;居家养老照护院解决了少数老年人临时全天候护理需求的问题。
2.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据统计,建设一个具有基本养老保障功能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的初期固定投入最少为5万元,以后每张床位每年还需补贴3000元。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只需支付每人每年2000元(2007年起增至每人每年2400元)。
3.为社区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岗位
通过一个弱势群体为另一个弱势群体提供服务,解决了两个群体的福利问题。
4.总结提出了“走进去、走出来”的新型服务模式
通过“走进去、走出来”,使“居家养老”中的“家”由传统的小家扩展到社区大家庭,形成了一个政府、中介组织、社区和家庭联动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5.通过义工招募,扩大了这一政策的社会参与度
通过义工招募,把蕴藏在社会中巨大的养老年人力资源挖掘出来,更好地满足了老年人的个性化需求。同时,一支基数较大、相对稳定的义工队伍的存在,大大增加了这一政策的受惠人群。
通过实施这项举措,宁波海曙区领导的老年人真真实实得到了实惠。
1.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得到满足,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员和义工“走进去”上门服务,提高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质量;通过各年龄段老年人“走出来”,走进街道社区日托所和各类老年组织,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广大低龄老年人担任义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义工银行制度,既丰富了今天的精神生活,又提高了明天的养老保障。
2.政府养老成本显著下降
从较长时期来看,居家养老的投入成本仅为传统机构养老的1/4。同时,这一政策的实行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增强了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3.政府低成本、亲情化的服务激发了养老的社会需求
通过个人购买服务、企业认购服务、社会认养服务的积极推行,大大拓展了养老市场。
4.非营利组织得到了扶持和发展
通过这一政策,星光敬老协会得到了长足发展,社会公信度也日益提升。社区内各种老年民间组织显著地发挥了作用。
5.社区服务功能得到改善,困难群体就业得到改善
社区有了一个强化服务能力的平台,服务的空间更大,能力更强了。社区中的就业困难群体通过进入门槛较低的劳动提高了自身的福利。
6.公民的参与热情得到了激发
社会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得到了弘扬,互助互爱、关心他人、乐于奉献的社会风尚得到了传播。
海曙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对地方财政和社会条件的要求都不高,容易在全国范围内被复制和推广。在2005年11月3日于北京召开的社区服务交流大会上,海曙区荣获唯一的“全国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区”称号。海曙区领导多次在全国居家养老服务经验交流会上发言。目前,海曙区的社会化居家养老模式正在宁波全市推广,已有香港、青岛、无锡、克拉玛依等10多个城市前来考察学习。
(二)大连实行的先进养老模式
大连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84万,占全市人口的14.96%,是辽宁省最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比全国早13年。在城市老龄化进程加快的新形势下,大连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制定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发展养老事业,全市基本形成了以公办社会养老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养老机构为骨干、社区老年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养老服务中介组织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初步走出了一条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符合大连市情、满足多种养老需求的养老事业社会化、产业化道路。
1.居家养老模式
大连市的居家养老模式发展的典范是沙河口区,其雏形是在2002年7月由中山公园街道首创的。当时的中山公园街道有13户17位80岁以上的孤寡老年人和165位空巢老年人,他们身边没有子女,日常生活得不到及时照料,生活艰辛的程度可想而知。同时街道辖区内有大龄失业女工近300人,她们大多数是上有双亲老年人需要供养,下有子女需要抚养,生活困难,急需找一份能够谋生的工作。能否将这两个难题合而解决呢?对此,中山公园街道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他们先将一部分大龄失业女工组织起来,请来专业人员对她们进行培训,然后,以养护员的身份到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养护员的报酬由街道和地区慈善会每月给予补贴。这种做法巧妙地将两个弱势群体的利益点结合起来,既解决了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又解决了失业女工的再就业问题,可谓一举两得,开创出了一条不设围墙的家庭养老模式。
这种创新立即引起了区政府高度重视。2003年沙河口区的居家养老院获得了区长特别奖,以此为契机,沙河口区对全区的老年人和享受“低保”的失业职工资源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针对上述两个特殊群体的调查情况,区政府决定,以兴办居家养老为载体发展辖区的养老事业。
为此区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1)财政每年拨出120万元专款,购买公益岗位,专门用于居家养老养护员的补贴;(2)出台居家养老补贴政策,根据老年人的家庭收入及身体状况,制定三类补贴标准,对符合不同补贴标准的老年人,每户每月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3)政府出资对养护员进行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4)建立体系,规范管理,区政府对各街道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次性拨款1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由于居家养老费用低、服务周到、家庭氛围浓、适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符合中国国情,故受到不同阶层老年人的普遍欢迎。
2.货币化养老服务模式
所谓“货币化养老”,就是政府出钱购买养老服务。为进一步拓宽养老服务渠道,探索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模式,大连在2005年出台了《大连市特困老年人货币化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意见》。
(1)补贴对象。具有大连城市户口,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分散供养的“三无”老年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老年人以及60-69周岁失去自理能力的孤寡、残疾老年人可以申请货币化养老补贴。
(2)补贴形式及标准。货币化养老服务补贴分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机构养老服务补贴”两种。
①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指将补贴金额以“代币券”的方式发放给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根据生活需要到所在社区老年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社区老年服务中心根据补贴对象的需求配备经过培训的服务人员,并上门为补贴对象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可补贴80-150元;介助(半自理)的,每人每月可补贴150-250元;介护(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可补贴250-300元。
②机构养老服务补贴。指补贴对象可以选择全市范围内的各种养老院,老年人把养老金(低保金、房屋出租金等)交给养老院作为养老费用,养老费用差额,一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一部分由养老院予以减免。机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可补贴150元以上;介助(半自理)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以上;介护(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补贴300元以上。
3.信息化养老
所谓的信息化养老就是将信息化手段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中,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将社会福利机构、街道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老年康乐苑、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110”呼叫平台、社区老年人“呼救通”系统、空巢老年人家用“爱心门铃”等组成一个养老服务网,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通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完善养老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式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这种模式在全国很多城市被大力推行,例如北京、杭州等。
(三)上海的养老模式
早在1979年,上海比全国提前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最新统计表明,上海老龄化程度再次提速,并呈“高龄化”特征,每五个人中就有一位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增速远超往年。纯老家庭数量大幅上升,全市已达78.72万人,其中单身独居老年人17.24万人。老年人口的增多,给了城市巨大的压力。对于这些满头银发、步履蹒跚的老年人,一个难题是:晚年生活怎么过?更有一些老年人,孤寂地独守家中,病了、发生意外了,都无法得到及时照料。
上海在早期曾试图借鉴欧美国家模式,推行机构养老,但经过多年调查发现,90%的老年人更愿意居家自我照料,他们或者眷恋长期居住的环境和邻居,又或担心被议论子女不孝,所以并不愿意到机构去养老。
因此一个名叫“9073”的养老格局在上海渐渐浮出水面。按此规划,上海将使90%的老年人实现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这“7”与“3”中,大多数或是高龄、独居,或是经济收入低的老年人,是老年人中的弱势群体。当然,这一居家养老模式与传统的不同,是以家庭为基点、社区为依托、专业机构服务为支撑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上海把“居家养老服务”与同期启动的“万人就业项目”计划结合,帮助“4050”人员重新就业。
【上海的养老政策】
(1)《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实施社区助老服务项目的试行办法》
(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落实2005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3)《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
(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落实2008年市政府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1.上海版的“居家养老模式”
现实中,为保证好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制度设计很重要。制度的背后是理念,而上海的养老理念是——政府要确保财政补贴,用于那些最需要政府帮助的老年人群身上。
上海养老政策的实施按照“因类而异”原则:(1)对三无、五保老年人、优抚对象和有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由政府购买服务;(2)对低保老年人、高龄老年人、生活困难老年人,由政府补贴服务费用;(3)对身体健康、有经济支付能力的,则实行优惠抵偿的市场化服务。
从2009年7月1日开始,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由人均每月20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300元。经济支付困难,经身体状况评估照料等级达到中重度的老年人,还将获得每月100元至200元的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这意味着,沪上老年人最高每月可享受500元养老服务补贴。
目前上海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包括日托、上门家政、为老年人送餐、助医送药、助浴、精神慰藉等多个项目,而今后凡是符合政府补贴标准的老年人,将按照生理状况的不同,领取3个级别的补贴。
在上海,所有老年人都将经过养老服务评估[1],评估等级为“正常”或“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照料等级,根据评估等级来确定提供何种养老服务。相关人员还会对已享有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定期(1—2年)或不定期(因政策调整或当老年人身体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评估。一旦“中度”或“重度”照料等级的老年人接受机构养老服务时,服务补贴可以带入区县民政部门指定的养老机构。
与此同时,养老服务补贴受益面将进一步扩大。以往的养老服务补贴主要针对的是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需要生活照料的上海户籍老年人。从2010年开始,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上海户籍城镇老年人,本人月养老金低于全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者,也可以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获得补贴。
【实践案例1】
经过评估,罗秀琳阿婆享受的政府埋单的服务等级为“中”,每个月可获得相当于150元的政府助老服务。小朱就是由政府“派”来服务的助老员。她要负责40多位像罗阿婆这样的老人。每天的工作,便是走家串户,根据不同需求,或是洗衣做饭,或是陪医助浴,或是代购东西。有时候,就是跟老人聊聊天。每个月末,由老人反馈其工作成绩,然后由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结算工资。
【实践案例2】
康健小区的配膳服务中心原属上海第一福利院,后来街道与其联手,投资百万元,根据老年人的饮食特点、口味及生活条件,推出中午4元、晚上3.8元,包括一荤一素一汤及米饭的套餐,并招聘3名助老服务员,购买送饭车,为老人上门送餐。现在已承担每日送餐上门100余份、堂吃的老人十几位的规模,统一采购、烧制,大大降低成本,这样既让老人们享受到实惠,也使政府有限的投入实现效益最大化。
2.上海版的异地养老
相比于传统的居家养老、敬老院养老和具有现代意味的老年公寓养老,去深山老林租房养老或许可谓是后现代养老了。“未富先老”使我们的城市面临急剧老龄化的一系列挑战。许多城市开始了多样化养老方式的探索。近年来,环沪“养老房产带”亦逐渐成形。市场与政府不约而同地走向了“异地养老”的探索方向。
异地养老模式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20世纪末,日本在老龄化加速出现之际,也曾制定过“异地养老”方略,即在国土辽阔的巴西以及距离较近的泰国、新加坡建造日本社区,在那里配备适应日本人日常生活的各种设施,然后安排老年人迁到那些国家养老。但这一措施因社会舆论的压力而没有得到推广。此外,英国也有不少老年人把自己的养老地点选择到西班牙、南非这样的国家。
但在国内,异地养老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上海浦东进行异地养老调研的初衷是,现在60多岁的这批老年人经历了新中国所有的困难,理应让他们在老年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异地养老的现实例证】
2010年2月,30岁的上海人赵欢,携妻带子踏上了开往江苏的动车组,这是他第一次加入春运队伍,目的地是常州溧阳。半年前,他年逾六旬的父母搬家到那里,开始了异地养老的生活。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去亲近自然、交通便捷的上海周边区域养老成为越来越多上海老年人的选择。
赵欢的父亲赵德发曾是上海无线电十八厂的员工,祖籍江苏溧阳,在当地还有一些亲戚。一家三口住在愚园路一套两室房的小房子里。等到赵欢结婚生子一切安定之后,老两口开始考虑改善自己的生活,这时,赵德发发现,自己的积蓄在上海买一套宽敞住房很吃力,于是他把目光投向了熟悉的溧阳。当地近年来发展不错,特别是有天目湖这样的环境优势,再加上一批关系良好的亲戚,赵德发觉得溧阳也是个不错的养老城市。
2007年,他考察了当地的房市,看中了一个在建楼盘。当时的房价为每平方米4000多元。2008年6月,赵德发两口子搬了过去。老两口2000多元的退休金到了溧阳用起来绰绰有余,再把愚园路的房子租了出去,每个月还能有3000多元的租金收入。搬到溧阳之后,赵德发两口子每天都过得很规律。他每天都会约上几个人一同外出散步、下棋,有时候还一同到天目湖边上走走,呼吸新鲜空气。
【案例评述】尽管上海等大城市的“异地养老”依然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不过,异地低廉的房价,对于经济不太富裕的老年人来说,还是有着强烈的吸引力。这种选择可以比较轻松地解决自己甚至子女最基本的安居问题。而小城市或者乡村的低廉生活成本,可以让都市的退休老年人花不多的钱而过上相对优裕的生活。不少人认为,没有污染、亲近自然、交通亦相对便捷的长三角地区二、三线城市成为上海老年人异地养老的首选。
(1)异地养老的配套服务。安吉,浙江有名的竹乡,黄浦江的源头。近年来浙西很多旅游景点大力发展农家乐经济,据安吉县旅游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安吉450万的旅游人次中,70%都是上海人,而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组织的千名老年人异地养老试住测评工作中意外发现了上海异地养老的市场潜力,因此安吉很期望能在上海人心目中打造出一个“异地养老”的品牌。
①入住的环境标准——山清水秀,水源质量高,附近没有工厂。
②异地养老的价格——90%的老年人觉得包吃住,一个月1000元至1200元的价格能够接受,基本支出水平在35元/天左右,而当地的价格预算在1600—1800元/月,差距较大。
③异地养老的医疗与娱乐——在每个村落应设置卫生所,老年人入住人数较多的村落应配备专业医生,该村落离大型医疗机构的交通应该较为便利;利用当地的旅游优势或农业优势经济开展对老年人身心有益的娱乐项目,例如在安吉老年人对参加当地农活、竹制品厂的生产很感兴趣,可组织老年人参与简单的农活,参观或亲身参与竹制品的制作。
④异地养老住房的设计——每个房间应该设置呼叫铃,有单独的卫生间,在室内安装扶手。
(2)异地养老的可行性。目前上海的养老床位相对紧张。截至2008年末,上海全市共有养老床位8.06万张。床位数只占全市户籍老年人口的2.8%。在上海市区,养老床位已经“一床难求”,一些土地紧缺的区不得不把每年的养老床位指标转移至郊区。而且由于上海的物价和人工成本都比较高,一些退休工资不高的老年人也未必承担得起进养老机构的费用。但异地养老模式可以有效解决上海的养老床位不足问题,较低的人工成本和物价水平也可以使一些退休工资不高的上海老年人不必为入住养老院的费用发愁。而且,异地兴建或是选择养老院,还能避开大城市的喧嚣,选择一些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的地方安度晚年,对于入住老年人的身体健康也有好处。
而在外地建立一个养老新社区的构想恐怕有点脱离现实。毕竟新建社区没有五到十年,很难成为成熟社区。人气不足又会直接影响到商业配套。而退休老年人们又对生活的便利性极为看重。如果肯来此地养老的老年人不多,无论该项目是按商业模式还是按福利模式操作,恐怕都难逃最后亏损的命运。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可以考虑通过收购相对集中区域的二手房进行异地家庭养老试点,采用租、售两种模式,甚至可以考虑通过为上海老年人提供换房补差价的服务(用上海的房子换异地居住地的房子)。参加该计划的上海老年人每月只要交一部分费用就可以享受到养老院的各项服务(如提供饭菜、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家政保洁等)。这样,既可以节省新建养老社区的巨大投入,也容易吸引上海退休老年人参与。
为了解决异地就医问题,长三角地区一些城市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如浙江省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就为居住在嘉兴的上海市民开设了上海医疗保险报销代办服务。上海还先后与嘉兴、安吉、杭州、湖州等地医保部门签订协议,常住这四地的上海市民只需在上海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在当地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都可以根据上海的医保政策待遇在当地医保部门结算报销。但异地医保联动的探索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只能在人员来往比较密切、异地参保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地方试点推行。很多居住在江苏、浙江或是其他省市的上海老年人仍然无法享受到这一便利。
如今,随着新医改方案的推出,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与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等应该会逐步细化落实,这点为解决老年人异地养老从制度上提供了保证。但是,问题不是一个制度的出台就能迎刃而解的,这其中的落实仍需要长三角相关医保部门的联动和紧密合作,协商解决,并将眼光放得更长远点。长三角异地就医结算机制的形成,不仅能给上海老年人提供方便,对于一些居住在上海的外地老年人来说,也是件好事。毕竟,随着上海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异地养老谁说不会成为上海老年人的又一个理性选择呢?
三、“饱受争议”的养老模式
【新闻链接】
浙江省政府正在研究“以房养老”,打算在政策层面推进。作为浙江省老龄委副主任,施利民日前在该省“老年人口基本状况暨人口老龄化对策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该省正研究编制《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房养老’在政策、法律方面应该没有太大障碍,准备向全省推开”。
2008年6月起,杭州上城区湖滨街道已开始尝试“以房养老”,有4种方案:租房增收养老,售房预支养老,退房补贴养老;换房差价养老。目前已有8位老人签订协议,基本都选择“租房增收养老”。该街道负责人说,当地有40余位“三无老人”,不少人日常生活困难,但基本有房。
“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一)以房养老的表现形式
(1)子女养老,房产由子女继承;
(2)抚养人养老,房产由抚养人继承;
(3)租出大房再租入小房,用房租差价款养老;
(4)将房子出租出售,自己住老年公寓,用租金或售房款养老;
(5)售出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
(6)将住房出售,再租回原住房,用该笔款项交纳房租和养老;
(7)将房屋抵押给有资质的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每个月从该机构取得贷款作为养老金,老年人继续在原房屋居住,去世后则用该住房归还贷款。
以上第一、二种形式属于家庭养老,取决于子女的孝心和孝行;中间的几种形式属于自助性养老,有较高的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自己售房和出租房等均有较大的交易成本,自己再租回房子或者住老年公寓等也有较大不确定性);最后一种形式为社会机构承揽的反向抵押贷款养老,属于社会机构提供的以房养老业务,可以为适合以房养老的人群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二)以房养老应具备的条件
1.自有住房并拥有完全产权
养老家庭必须对其居住的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才有权对该房屋做出售、出租或转让的处置。
2.独立住房
在以房养老模式中,只有老年父母与子女分开居住,该模式才有可能得以运作,否则,老年人亡故后,子女便无处可居。
3.经济状况适中
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基础甚为雄厚时,就不会也不必考虑用房产养老;而当老年人的经济物质条件较差,或者没有自己独立的房屋,或者房屋的价值过低时,也很难指望将其作为自己养老的资本。
4.地处城市或城郊
老年人身居城市或城郊,尤其是欣欣向荣、经济快速增长的城市或城郊,住房的价值很高,且在不断增值之中,住房的变现转让也较为容易,适合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但如果住房地处农村,或经济发展缓慢、增值幅度不大的不发达地区,因住房价值低、不易变现等,将很难适用这一模式。需要强调的是,房屋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方式尤其适合有独立产权房的、没有直接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水平的城市老年人。
(三)以房养老模式面临的问题
1.观念障碍——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
中国人的传统是“但存方寸地,留于子孙耕”。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抵押出去而无法留给子女,这样的现实,国人恐怕一下子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
2.法制环境——评估不规范,公正难保证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制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保险、社会保障等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和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制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较多,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发生问题很难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3.产权问题——70年是大限,之后怎么办
有网友指出,在中国买房子,不像在美国,买过来的房子就是私有财产,永远都神圣不可侵犯了。基于目前的地权制度,我们对住宅的使用权只有70年。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也就是说,我们无法“买断”任何一间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去大面积地推广住房反抵押贷款?
4.购买力问题——房价飞涨,百姓难承受
以房养老的前提是大家手里有房子,可近年来房价非理性的上涨已经大大超出了百姓的承受能力。目前,中国城镇的人均年收入也不过是万把块钱,在城里买套能住的房子最少也要四五十万(郊区便宜点但还得配车,更不现实)。如果现在人到中年,即使不吃不喝到60岁也还不上贷款,60岁之后人养房都成问题,别说房养人了。
(四)各方观点
1.丁克族欢迎
2010年初,广州市政府提出以房养老模式,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称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一时间引起社会热议,年轻人比老年人更认同以房养老,而丁克一族更表示欢迎。
以“广州可以实行以房养老吗?”为题进行网络调查,由于上网者以年轻人居多,可视为对年轻人的调查。调查到结束共收到966票,其中反对者比赞成者多出近一成。调查数据显示,认为“以房养老”在广州由于条件尚未成熟,不可行的反对者占54.76%;而认为可行、表示支持的赞成者占45.24%。在国企工作的白领小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挺好的,加上养老金,退休后可以游山玩水,生活更滋润。
2.老年人反对
而在随机采访的10位老年人中,反对以房养老占了九成,大部分认为房子住了大半辈子,都有感情了,要留给子女。表示支持的是一位无子女的老太太,想留给子女也没法留。
3.政策风向已趋明朗
议论归议论,国家政策方面对此的风向已渐趋明朗。早在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就建议对此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选择大城市做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向全国推广。2007年的时候,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一种叫做“住房自助养老”的创新型以房养老模式。与反向住房抵押贷款不同的是,上海模式从一开始就变更了房屋的产权人。其基本模式为:老年人将自有产权房屋出售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选择在有生之年仍居住在原房屋内,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在扣除房屋租金、保证金及相关交易费用后全部由老年人自由支配使用。
这些试运作有经验,也有教训,而在昨天的会议现场,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指出,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发老年食品、老年住宅、以房养老等服务市场。这可以看成国家在以房养老政策方面最新的表态。当然,以房养老目前只是一个框架性意向,国内金融机构均没有推出这项业务。
[1]不同的服务等级,对应的分别是高限为300元/月、400元/月、500元/月的服务补贴。这也意味着,评估的规范、科学、公平,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福利问题,这也可能是最能引发矛盾的一环。为此,上海花了一年半时间,借鉴了国外、香港的评估标准,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于2005年制定了一份详细的“养老服务需要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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