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历来被誉为百草之王。我国是发现和利用人参最早的国家,有关它的药用,早在秦汉时期的史书上即有记述。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则明确论述:人参可“补五脏,安精神”及“明月开心益智,久服轻身延年”。中医理论认为,人参的主要功能是大补元气,复脉固脱、补脾益肺、生津安神,常用于体虚欲脱、津伤口渴、内热消渴、久病虚羸、惊悸失眠、勃起功能障碍、宫冷、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等症。
研究证实,人参含有多种皂甙、维生素、植物甾醇、挥发油等成分,对于休克等急症和心血管疾患、胃肠疾病、糖尿病等均有一定的疗效。同时发现,人参还含有人参酸、胆碱、多糖类物质,可增强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能提高机体免疫功能的作用,并有降低血糖、促进新陈代谢和抗疲劳等功效。
人参虽有滋补强壮作用,但用之不当,也会带来不少副作用。如果适量且对症服用,可有助于增强人体心肌功能,增进机体非特异性抵抗力,对人体生理功能有双相调节作用。若盲目滥用,药不对症,服之不当,其副作用将有碍身心健康,严重时可导致心肌麻痹、心血管运动中枢功能障碍,诱发循环衰竭。若长期滥用误服人参或人参制品,则毒副反应会更为严重,以致诱发类似皮质醇中毒症状,表现为发热、眩晕、头痛、玫瑰疹、气促胸闷、失眠、水肿、烦躁、晨泻等,甚者伴有惊厥、抽搐、胃肠与牙龈出血、鼻出血,严重中毒者可发生低血压、抑郁、脑出血而殃及生命。儿童滥用人参及其制剂,可诱发失眠、抑郁、神经过敏、血压波动,甚至导致性早熟。
因此,凡服用人参及其制剂者,均须事先经医生辨证论治,对症施方,应症配药,均不可自己盲目滥用。通常情况下,成人按医嘱每天剂量3~9克,分次煎服,儿童更需根据病情,由诊疗医生拟定服用剂量,不可妄用。
凡属气盛、身热、便秘、尿闭等实热证者,均应严格忌服人参及其制剂;凡患有浮肿、肾功能不全、肝阳上亢之高血压、实证失眠等症时,也需忌服人参及其制剂;凡新生儿、婴幼儿,均不宜服用人参制剂。
人参的配伍上忌与五灵脂、藜芦同用;气虚者忌长期久服;阴虚者宜用偏滋润的西洋参以防鼻出血、便秘;在服用人参及其制剂期间,忌食螃蟹、萝卜,忌饮茶、喝咖啡饮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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