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餐馆酒店在利益的驱动下,纷纷打出药膳美食、滋补火锅等招牌以招徕顾客,并宣称“有病治病,无病强身”。人们为什么对药膳情有独钟呢?一是认为可以滋补强身;二是认为无副作用。清代医家郑钦安说过:“病之当服,附子、大黄、砒霜皆是至宝;病之不当服,参芪、鹿茸、枸杞皆是砒霜。”也就是说药物使用不当,不仅起不到滋补作用,还可能损害身体健康。
商家的过分炒作,人们的盲目跟风,使药膳不断升温。其实商家在膳食中放点儿药,无非是想从顾客身上多捞点儿钱,也为漫天要价创造条件,我们一些顾客经不住服务员巧舌如簧的忽悠,也不知对症不对症就吃上了药膳。如果饭店药膳能治病强身,还要那么多医院干什么?中医历来强调“无病不滥补”和“中药不能随便用”。国家原卫生部也早有在食品中哪些中药可以食用,哪些中药经批准可以食用,哪些中医不可以用,但我们的商家哪管这些规定,随便添加贻害不浅。国家规定第一类为药食同源的87种中药(见第三章第二节)可以药食兼用。第二类为可用于保健品的114种中药,需报当地中医行政部门审查合格批准并按规定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设药膳餐厅。第三类为保健食品中禁用的59种中药。比如,人参、党参、沙参、西洋参、黄芪、鹿茸、首乌、当归、天麻、砂仁、杜仲、熟地黄、川芎、三七等药膳中常用的中药,均为第二类的品种,是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方可使用的,但你看有几家是批准的,违反规定之事天天都在发生。有的商家甚至把第三类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药品也加到所谓“药膳”之中,如附子羊肉汤,火锅中加罂粟壳等。把中药随便加到药膳中给人吃,也不管你是什么体质,也不论春夏秋冬,来个拉郎配,一锅煮,什么因人而异、因人施膳统统不讲,结果必然是骗了你的钱,伤了你的身,补身变为伤身,何苦呢?总之,药膳如果不对症或不适合体质,不但无效,反而会危害健康,当心为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