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是多种疾病的危险因素,应用减肥药是治疗肥胖的重要手段。但目前在减肥药的使用上存在着较为盲目的现象,引起了一些不良反应。现就减肥药的正确应用做一介绍。
(1)明确是否肥胖:近年来国际通用的肥胖衡量尺度为体重指数(BMI),BMI在18.5~24.9为正常,25~29.9为超重,超过30为肥胖。应当注意,肥胖是指脂肪过多,经常锻炼者肌肉发达,体重增加,并不是肥胖患者。
(2)明确是否需用减肥药:肥胖是由于能量摄入超过消耗,所以控制能量摄入,增加能量消耗是减肥的最佳方案。治疗肥胖的最初措施应为适当控制饮食,减少糖和脂肪的摄入,同时有规律、坚持不懈地开展体育锻炼,并戒烟戒酒。这些措施的实施至少应在3个月以上,并在实行6个月左右进行评价,如果体重的减轻不足10%,体重指数仍大于30者,方考虑用减肥药。
(3)选择适宜的减肥药: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虽有许多减肥药相继投入临床应用,但其中有许多因随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较多而被禁止使用。如作用于去甲肾上腺素的减肥药(苯丙胺为代表),因其有形成依赖性和滥用的严重风险而被停用;作用于5-羟色胺的减肥药(如芬氟拉明),因其引起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或心瓣膜疾患而被一些国家禁用;而其他一些减肥药(如纳曲酮、甲状腺药物等)或由于作用有限,或由于产生严重并发症,也先后被从减肥药中撤出。目前,被认为比较安全的两个主要品种为西布曲明和奥利司地。西布曲明为一种5-羟色胺及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药,能增强饱胀感和基础代谢,不良反应较少,但在个别患者仍可能引起心血管反应,其安全性仍需探讨。奥利司地是一种局部减肥药,它直接作用于胃肠道,抑制胃脂酶和胰脂酶,从而阻碍脂肪的消化吸收,安全性高,缺点是属于进口药,来源少,价格贵。
(4)谨慎使用减肥药:以下几点应特别关注。①必须在有医生处方及在医生指导下用药;②用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按规定剂量服用并注意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禁忌证、药物相互作用等;③儿童、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减肥药,65岁以上老年人亦应慎用;④对市售的减肥保健品,应了解其成分并咨询有关专家;⑤用药12周检测评价1次,如果体重减低不足5%则考虑治疗失败并停药,如果出现体重反跳或不良反应,也要考虑停用减肥药。如果减轻体重达5%以上,可考虑继续用药,用药期间仍应注意监测体重指数及药物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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