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nonprescription drug)最早(1951年)是由美国为公众的自身治疗而划分出来的,即可到药店购买的药品。因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物”,故又称为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已为全球通用的俗称)。世界卫生组织并于1989年建议在各国推行。世界卫生组织(WHO)对非处方药的作用解释为:①对那些无须医药咨询的症状提供快速、有效的缓解手段;②缓和对医疗服务日益增长的压力;③向农村和边远地区人口提供更多的保健机会;④有效成分经受考验,疗效确切;⑤主要成分、疗效宣传、促销方法和销售实施管理。
中国政府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于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国家建立并完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1999年6月18日以第10号局长令印发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建国以来,在先后实行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戒毒药品的分类管理后的又一项药品分类管理的重大改革,其目的在于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它有利于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医药卫生制度的改革,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的意识,促进我国“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实现,为医药行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医药工业发展提供良好机遇,有利于逐步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管理模式接轨,有利于国际间合理用药的学术交流,提高用药水平,以及加强处方药的监管,规范非处方药的监管,改变现有的药品自由销售状况。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遏制过去不合法的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合理使用药品。
我国第一批公布的非处方药有西药23类,165个品种,其中活性成分146个,复方制剂19个,中成药160个品种,每个品种又均含有不同剂型。主要是口服、外用、吸入、五官科制剂及腔道用栓剂,而不包括注射剂。它们具有“安全有效、慎重从严、结合国情、中西药并重”和“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特点。
非处方药包装上注有明显的OTC标志。
非处方药的正确选用
首先,应当清楚地认识到,不是所有疾病或所有症状都适于自我药疗。适于自我药疗的大都是一些轻微疾病或症状,如感冒、咳嗽、胃酸过多、头痛等。
其次,非处方药虽然是根据安全有效原则遴选确定的,但这里所说的“安全有效”是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如不能正确的使用,也会有不良反应甚至危害健康。
非处方药的正确使用应注意
(1)要掌握判断自身症状的知识:通过阅读医药手册和相关报刊,获得有关药品和自我保健知识,从而具备对自身症状进行自我判断的能力,以确定是否适于自我药疗。
(2)要查阅有关药品资料和产品介绍,购药时要向药店或营业员咨询,查找和挑选适用的药品。
(3)要查看药品外包装:外包装上应有非处方药标志(OTC)、药品名称、药物组成、规格、适应证、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内容。
(4)要好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说明书应包括有:药品名称、药物组成、药理作用、适应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储存条件、有效期、规格、包装、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
(5)一定要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所规定的剂量用药,不要超量或长期用药。注意禁忌证,必要时请教医生。
(6)使用非处方药3~7天后,症状未见缓解或减轻,应及时去医院诊治,以免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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