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跆拳道比赛规则简介

时间:2022-01-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比赛场地应铺设有弹性的、平整的经中国跆协监制或指定的专用软垫。运动员可携带经中国跆协认可的护具以备自用。2.身体与服装检查 点名后,运动员必须接受身体、服装和护具检查,不得携带任何可能给对方运动员造成伤害的物品,检查员由中国跆协组委会指定专人担任,运动员不得有任何不服从的表示。3.优势判定时,当场比赛所有裁判员根据比赛情况判定优胜者获胜。

一、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10m×10m水平、无障碍物、正方形的场地(原场地为12m×12m)。比赛场地应铺设有弹性的、平整的经中国跆协监制或指定的专用软垫。必要时,比赛场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置于高出地面1m左右的平台上,为保证运动员的安全,边界线外应有与地面夹角小于30°的斜坡。

二、运 动 员

1.运动员的资格

(1)属于某个在中国跆协注册的团体会员。

(2)当年度登记注册的运动员。

(3)必须持有中国跆协颁发的段位证书,或根据比赛要求持有相应的段位证书;参加全国青年锦标赛,比赛当年的年龄为14~17岁。

2.比赛服装

(1)参赛运动员须穿戴中国跆协认可的道服和护具。

(2)参赛运动员应戴好护身、头盔、护裆、护臂、护腿、护齿后进入比赛区,其中护裆、护臂、护腿应戴在道服里面。运动员可携带经中国跆协认可的护具以备自用。除了头盔,运动员头上不许佩戴其他物品。

三、比赛程序

1.点名 该场比赛开始前3min点名3次,比赛开始后1min仍未到场者,按自动弃权论。

2.身体与服装检查 点名后,运动员必须接受身体、服装和护具检查,不得携带任何可能给对方运动员造成伤害的物品,检查员由中国跆协组委会指定专人担任,运动员不得有任何不服从的表示。

3.入场 检查合格后,运动员和一名教练员进入比赛场地指定位置。

4.开始和结束 每局比赛由主裁判员发出“开始”(Shi-jak)口令即开始,主裁判员发出“停”(Keu-man)口令结束。即使主裁判员没有发出“停”(Keu-man)口令,比赛仍将按照比赛规定结束的时间结束。

5.比赛开始前及结束后的程序

(1)双方相向站立,听到主裁判员发出“立正”(Cha-ryeot)和“敬礼”(Kyeong-rye)的口令时互相敬礼。要求自然立正,双手握拳置于身体两侧,腰部前屈不小于30°,头部前屈不小于45°。

(2)主裁判员发出“准备”(Joon-Bi)、“开始”(Shi-jak)口令开始比赛。

(3)最后一局结束后,运动员相向站在各自指定位置,主裁判员发出“立正”(Cha-ryeot)和“敬礼”(Kyeong-rye)的口令时互相敬礼,之后等待主裁判员宣布判定。

(4)主裁判员举起自己的一侧手臂,宣布同侧方运动员获胜。

(5)运动员退场。

四、允许的技术和攻击的部位

1.允许的技术

(1)拳的技术:使用直拳技术攻击。

(2)脚的技术:使用踝骨以下脚的部位攻击。

2.允许被攻击的部位

(1)躯干:允许使用拳和脚的技术攻击躯干被护具包裹的部分,但禁止攻击后背脊柱

(2)头部:从两耳向前的头颈的前部,只允许使用脚的技术攻击。

五、有效得分

1.有效得分部位

(1)躯干中部:被护具包裹的躯干部位。

(2)头部:头部允许被攻击的部位。

2.得分 是指使用允许的技术,准确、有力地击中有效得分部位。

3.有效得分分值

(1)击中躯干中部得1分。

(2)击中头部得2分。

(3)运动员被击倒(主裁判员读秒的情况下),再加1分。

4.比分 为三局比赛得分总和。

5.得分无效 使用禁止的动作攻击,得分无效。

六、犯规行为

1.判罚警告的犯规行为

(1)越出边界线。

(2)倒地、伪装受伤、转身背向对手逃避进攻等回避比赛的行为。

(3)抓、搂抱或推对手,用膝部顶撞对手、用拳攻击对手头部或用脚攻击腰以下部位。

(4)教练员或运动员使用不合理言语或做出任何不良行为。

2.判罚扣分的犯规行为

(1)发出“暂停”(Kal-yeo)口令后攻击对手或攻击已倒地的对手。

(2)抓住对手进攻的脚将其摔倒,或用手推倒对手。

(3)故意用拳攻击对手面部。

(4)教练员或运动员打断比赛进程或使用过激言语、行为严重违反体育道德。

3.运动员违背竞赛规则和故意不服从主裁判员时,主裁判员可直接判其“犯规败”。

4.犯规累计扣4分(-4)者,判其“犯规败”。

5.警告和扣分按三局累计。

6.主裁判员为下达“警告”(Lyong-go)或“扣分”(Gam-jeom)而暂停比赛时,比赛时间根据主裁判员发出“暂停”(Kal-yeo)口令的同时而暂停,直到主裁判员发出“继续”(Kye-sok),比赛继续进行。

七、优势判定

1.因扣分出现平分时,三局比赛中得分者或得分多者获胜。

2.三局比赛结束,双方出现绝对平分时,加赛一局,采取“突然死亡法”(先得分的一方获胜),如果加赛局仍然打平,则进行优势判定。

3.优势判定时,当场比赛所有裁判员根据比赛情况判定优胜者获胜。如果3名边裁判员的决定是2∶1,主裁判员将自行决定获胜方。

4.优势的判定是依据比赛中表现出的主动性。

八、获胜方式

1.击倒胜(K.O胜)。

2.主裁判员终止比赛胜(RSC胜)。

3.比分或优势胜。

4.弃权胜。

5.失去资格胜。

6.主裁判员判罚犯规胜。

九、击 倒

运动员在比赛中受到合法攻击后,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将被判“击倒”:

1.除双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位着地。

2.身体摇晃,丧失继续比赛的意识和能力。

3.主裁判员判定运动员受到强烈击打而不能继续比赛。

复习思考题

1.跆拳道的段位是怎么划分的?

2.简述跆拳道的比赛程序。

3.横踢的动作方法、要领及易犯错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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