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原因也是复杂和相互作用的。目前的研究表明,肿瘤是一种多因素、多阶段及多次突变所致的疾病,除少数几种单基因遗传的肿瘤,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等外,绝大多数不是仅由内因或外因引起,而是由多种因素,内外因交互,共同作用的结果。肿瘤发病的外部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致癌因子。
1.化学致癌因素 这类因素是目前导致肿瘤的主要原因,其来源甚广,种类繁多。经考察和动物实验表明有致癌作用的化学物质已发现有千余种,其中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化学致癌物就有数百种之多。化学物质致癌潜伏期相对较长,对人类危害极大,它广泛存在于食物、生产作业环境、农药、医疗药品之中。人们所熟知的黄曲霉毒素,在霉变的花生、玉米、高粱、大米等许多粮食作物中普遍存在,它具有公认的致癌作用,有明显的致癌力,已明确可导致肝癌。广布于自然界的亚硝胺类化合物在腌制过的鱼、肉、鸡中含量较高,熏烤或烧焦后的食物中(尤其是高蛋白食品,如鱼、肉、蛋类)致癌物的种类和含量剧增,以及受到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如二甲基苯蒽、二苯蒽等致癌物污染的空气,均会对人体产生影响,严重的会诱发并导致肺癌、鼻咽癌、食管癌、贲门癌、胃癌、肝癌、白血病、膀胱癌、大肠癌、阴囊癌、皮肤癌等。
肿瘤流行病学研究表明,90%以上的恶性肿瘤与环境有关。环境因素包括了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几乎所有物质,如食物、水、空气、药物、化学物品、放射线以及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等。环境可分为生物、理化和社会环境三大部分,其中主要是化学物质。因此,有的专家指出,现今肿瘤发生率增加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由于大量化学物品造成的。
18世纪,英国清扫烟囱的童工阴囊皮肤癌的发生率很高。那些童工自幼接触煤灰,其中含有大量的煤焦油,在他们成年后发生阴囊癌。在后来的实验研究中发现,用煤焦油反复涂擦兔子的耳朵,诱发出了皮肤癌,化学物质能够致癌的结论就是由此得出来的。
环境致癌因素可以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各种细胞和基因。环境致癌因素并非单独作用,而是通过内因起作用。比如,饮酒对某些肿瘤是致病因素之一,尽管某些人狂饮而无任何不适,但不患此类肿瘤的毕竟是那些很少饮酒,甚至不会饮酒的人,因此,酒精对不能饮酒的人群并不构成患癌的危险。而有些致癌因素导致肿瘤发生的原因是它们抑制了机体的免疫系统,降低了人体自然防御系统和免疫监视系统的功能,从而导致肿瘤的发生。例如放疗和化疗药物在杀灭癌细胞的同时,也会引起正常细胞的突变,干扰机体正常的免疫功能而有助于肿瘤的形成。所以,化疗的使用应当恰如其分,适可而止,以防诱发第二肿瘤的发生。
人类生活在有众多致癌因素的环境里,但是同样的生活环境下,有人患癌,而大多数人则终生不患癌,这说明人体自身的内在因素对肿瘤的发生与否起到重要的作用。通俗地说,突变的细胞就像“种子”,身体的内环境就像“土壤”。有了癌的种子,又有适合癌细胞生长的土壤,加上外环境作为肥料,这样肿瘤才得以生长。肿瘤的发生除了环境等外界因素外,还有众多的内在因素在起作用。外因是发病的条件,内因是发病的基础,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患肿瘤而有人却能健康生存的原因。肿瘤在人体内的发生、发展、转归,处处受到人体内在因素的影响。
2.物理致癌因素 物理致癌因素包括灼热、机械性刺激、创伤、紫外线、放射线等。值得高度重视的是,受辐射危害可以来自环境污染,也可以来自医源性。比如多次反复接受X射线照射或放射性核素检查可使受检人群患肿瘤概率增加,若用放射疗法治疗某些疾病,也可诱发某些肿瘤。有资料显示,在用放射性核素磷治疗红细胞增多症后,相当数量的患者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后出现白血病。肺结核患者经过反复的胸透检查,可导致乳腺癌。
3.生物致癌因素 目前,对这类因素研究较多的是病毒。近代科学研究已证明,有30多种动物的肿瘤是由病毒引起的。近来发现人类的某些肿瘤与病毒的关系密切,在一些鼻咽癌、宫颈癌、肝癌、白血病等患者的血清中可以发现有相应病毒的抗体。有资料报道,血吸虫病可诱发大肠癌、肝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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