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贯穿于中医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一)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阴阳学说在阐释人体的组织结构时,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阴阳对立统一体,人体内部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现象。阴阳学说对人体的部位、脏腑、经络、形气等的阴阳属性,都进行了具体划分。如就人体部位来说,人体的上半身为阳,下半身属阴;体表属阳,体内属阴;体表的背部属阳,腹部属阴;四肢外侧为阳,内侧为阴。按脏腑功能特点分,心、肺、脾、肝、肾五脏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腑为阳。五脏之中,心、肺为阳,肝、脾、肾为阴;心、肺之中,心为阳,肺为阴;肝、脾、肾之间,肝为阳,脾、肾为阴。而且每一脏之中又有阴阳之分,如心有心阴、心阳,肾有肾阴、肾阳等。在经络之中,也分为阴阳。就十二经脉而言,就有手三阳经与手三阴经之分、足三阳经与足三阴经之别。在血与气之间,血为阴,气为阳。在气之中,营气在内为阴,卫气在外为阳,等等。
总之,人体上下、内外、表里、前后各组织结构之间,以及每一组织结构自身各部分之间的复杂关系,无不包含着阴阳的对立统一。
(二)说明人体的生理病理变化
中医学应用阴阳学说分析人体健康和疾病的矛盾,提出了维持人体阴阳平衡的理论。机体阴阳平衡标志着健康,健康包括机体内部以及机体与环境之间的阴阳平衡。人体的正常生命活动,是阴阳两个方面保持着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是阴阳处于动态平衡状态的结果。人体与外界环境的统一和机体内在环境的平衡协调,是人体赖以生存的基础。疾病的发生,就是这种平衡协调遭到破坏的结果。因此,阴阳失调是疾病发生的基础。
疾病的发生发展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邪气。所谓邪气,就是各种致病因素的总称。二是正气。正气泛指人体的功能活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就是邪正斗争的过程。邪正斗争导致阴阳失调,从而出现各种各样的病理变化。无论外感病或内伤病,其病理变化的基本规律不外乎阴阳的偏盛或偏衰。
(三)用于临床治疗
1.诊断方面 阴阳学说用于诊断学中,旨在分析通过四诊而收集来的临床资料和辨别证候。在临床辨证中,只有分清阴阳,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做到执简驭繁。所以辨别阴证、阳证是诊断的基本原则,在临床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总之,由于阴阳偏盛偏衰是疾病过程中病理变化的基本规律,所以疾病的病理变化虽然错综复杂,千变万化,但其基本性质可以概括为阴和阳两大类。
2.疾病的治疗方面 由于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因此调整阴阳,补偏救弊,促使阴平阳秘,恢复阴阳相对平衡,是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阴阳学说用以指导疾病的治疗,确定治疗原则。
(1)阴阳偏盛的治疗原则:损其有余,实者泻之。阴阳偏盛,即阴或阳的过盛有余,为有余之证。由于阳盛则阴病,阳盛则热,阳热盛易于损伤阴液,阴盛则阳病,阴盛则寒,阴寒盛易于损伤阳气,故在调整阴阳的偏盛时,应注意有无相应的阴或阳偏衰的情况存在。若阴或阳偏盛而其相对的一方并没有构成虚损时,即可采用“损其有余”的原则。若其相对一方有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
(2)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补其不足,虚者补之。阴阳偏衰,即阴或阳的虚损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治当滋阴以抑阳。一般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若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证,治当扶阳制阴。一般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
(3)阳损及阴、阴损及阳、阴阳俱损的治疗原则: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阳损及阴则治阳要顾阴,即在充分补阳的基础上补阴;阴损及阳则应治阴要顾阳,即在充分补阴的基础上补阳;阴阳俱损则应阴阳俱补,以纠正这种低水平的平衡。阴阳偏衰为虚证,所以称这种治疗原则为“补其不足”或“虚则补之”。
(四)指导防病养身
人与自然息息相通,大自然的变化势必影响到人的阴阳变化,故一年中,要顺应四时,调整阴阳。春、夏季阳气旺盛,要注意养阳;秋冬季阴气充盛,就要养阴;以维持内环境的稳定,不致使阴阳偏盛偏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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