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胖瘦之分,体重过轻则为瘦,过重则为胖,那么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衡量是胖还是瘦呢?这当然必须有个参照值,这个参照值,我们就把它称之为标准体重。目前在我国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体重数据,较普遍采用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成年:[身高(厘米)-100]×0.9=标准体重(千克)。另一种是男性:身高(厘米)-105=标准体重(千克)。女性:身高(厘米)-100=标准体重(千克)。以上两种计算方法,基本已被广泛采用。
另外,还有一种计算中国人理想体重的方法,北方人理想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50]×0.6+50,南方人理想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50]×0.6+48,这一计算方法,似乎比较适合南北地区中国人。
儿童标准体重的计算,简便的方法是1~6个月:出生体重(千克)+月龄×0.6=标准体重(千克)。7~12个月:出生体重(千克)+月龄×0.5=标准体重(千克)。1岁以上:8+年龄×2=标准体重(千克)
但是,由于人的体重与许多因素有关,不同人体之间有差异,在同一天不同的时间也会有一定的变化,加之所处地理位置(如地心引力的原因)、季节、气候、自身情况的不同,对体重也有一定影响,因而很难完全符合标准体重。也就是说,难以用一个恒定值来表示,而应当是一个数值范围,我们把这个数值范围称之为正常值,一般在标准体重±10%以内的范围。超过这一范围,就可称之为异常体重。
实测体重超过标准体重,但超出部分<20%者称为超重。实测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0%以上,并有脂肪fat百分率(F%)超过30%者则可诊断为肥胖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的30%~50%,F%超过35%~45%者称中度肥胖病。超过标准体重50%以上,F%超过45%以上者称为重度肥胖病。
长期稳定的体重是健康的指标之一。短时间内的消瘦见于糖尿病、甲亢、癌症、胃、肠、肝疾患。体重短期内增加很多可能与高血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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